证券代码:002178证券简称:延华智能公告编号:2023-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38,398,360.46 -10.03% 460,489,201.98 24.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889,198.80 -44.24% 8,325,953.85 195.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645,698.47 176.46% 1,269,482.40 105.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78,428,068.61 1.1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55 -43.88% 0.0117 195.9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55 -43.88% 0.0117 195.9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2% -0.33% 1.95% 3.49%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558,423,691.50 1,630,810,820.98 -4.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436,000,636.58 421,850,460.10 3.35%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0.00 -28,954.2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45,707.83 734,479.52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947,180.21 2,558,382.62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545,715.78 5,892,649.6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81.93 -38,507.70 减:所得税影响额 281,866.65 1,452,236.1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13,054.91 609,342.29 合计 1,243,500.33 7,056,471.4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32.80%,主要原因是本期随着业务的开展,支付供应商货款。 (2)报告期内,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本期末银行理财产品余额增加。 (3)报告期内,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87.05%,主要原因是子公司部分项目预付供应商货款增加。 (4)报告期内,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57.51%,主要原因是本期一年内到期应收质保金增加。 (5)报告期内,发放贷款和垫款较期初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本期新增发放贷款。 (6)报告期内,使用权资产较期初增加1066.72%,主要原因是本期租入办公楼确认使用权资产。 (7)报告期内,无形资产较期初增加59.68%,主要原因是本期子公司医疗软件开发完成由开发支出转入无形资产。 (8)报告期内,开发支出较期初减少45.16%,主要原因是本期子公司医疗软件开发完成由开发支出转入无形资产。 (9)报告期内,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增加105.27%,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待摊装修费用增加。 (10)报告期内,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43.03%,主要原因是前期开具的应付票据在本期到期,公司予以兑付。 (11)报告期内,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58.60%,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了上期末已计提未支付的职工薪酬。 (12)报告期内,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72.57%,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本期子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另一方面本期租入办公楼确认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13)报告期内,长期借款较期初减少52.16%,主要原因是本期子公司长期借款减少。 (14)报告期内,租赁负债较期初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本期租入办公楼确认租赁负债。 (15)报告期内,递延收益较期初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期递延收益结转至其他收益。 (16)报告期内,税金及附加较上期增加35.05%,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入增加,相应的税金及附加增加。 (17)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较上期减少99.11%,主要原因是本期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较上期减少。 (18)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上期增加108.36%,主要原因是本期转回前期已计提的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较上期减少。 (19)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期增加49.80%,主要原因是本期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上期增加。 (20)报告期内,投资收益较上期增加148.38%,主要原因是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期确认投资损失较上期减少。 (21)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收益较上期减少127.04%,主要原因是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损失较上期增加。 (22)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较上期减少72.90%,主要原因是上期收到违约金。 (23)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较上期增加49.93%,主要原因是本期子公司根据调解协议确认赔偿金。 (24)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较上期增加910.71%,主要原因是本期子公司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 (25)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80.35%,主要原因是本期赎回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期减少。 (26)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341.10%,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是本期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增加,另一方面本期使用受限的保证金减少。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75,770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华融(天津自贸试验区)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7.41% 123,983,721 0 上海雁塔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9.46% 67,389,136 0 质押 67,389,136 冻结 67,389,136 胡黎明 境内自然人 6.72% 47,869,137 0 廖邦富 境内自然人 1.13% 8,019,537 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68% 4,873,296 0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境外法人 0.65% 4,600,540 0 卓俊 境内自然人 0.53% 3,771,800 0 陈亚文 境内自然人 0.44% 3,135,000 0 钱隽 境内自然人 0.31% 2,183,900 0 陈乃聪 境内自然人 0.26% 1,860,800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华融(天津自贸试验区)投资有限公司 123,983,721 人民币普通股 123,983,721 上海雁塔科技有限公司 67,389,136 人民币普通股 67,389,136 胡黎明 47,869,137 人民币普通股 47,869,137 廖邦富 8,019,537 人民币普通股 8,019,53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873,296 人民币普通股 4,873,296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4,600,540 人民币普通股 4,600,540 卓俊 3,771,800 人民币普通股 3,771,800 陈亚文 3,135,000 人民币普通股 3,135,000 钱隽 2,183,900 人民币普通股 2,183,900 陈乃聪 1,860,800 人民币普通股 1,860,8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经与华融(天津自贸试验区)投资有限公司确认:第一大股东华融(天津自贸试验区)投资有限公司与第五大股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均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但双方无一致行动的约定。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上海监管局警示函: 2023年7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公 司于2023年7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98号)、《关于对龚保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 〔2023〕101号)、《关于对黄慧玲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100号)、《关于对唐文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99号)。上海证监局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 号)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延华智能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 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累计诉讼、仲裁情况: 2023年8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至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案件共计17件,金额合计为5,479.28万元,涉案金额累计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2.99%,达到披露标准。上述案件中,公司主动提起起诉、仲裁的案件共计12件,金额合计为 3,137.22万元;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诉讼、仲裁案件共计4件,金额合计为195.40万元;公司作为被告且公司提起 反诉的案件1件,金额为2,146.66万元。上述诉讼、仲裁事项中多数案件公司系作为原告或申请人要求对方支付拖欠公司的工程项目款项等。对于公司的历史坏账公司成立专项部门全力处理,对涉及的部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依法采取法律手段,积极追讨,以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2023年8月22日、2023年8月23日公司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针对公司股票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