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8证券简称:延华智能公告编号:2022-07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53,826,960.56 -27.17% 371,241,971.28 -34.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975,318.85 -31.19% -8,709,180.45 -418.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3,460,308.32 -143.90% -21,613,551.89 -2,042.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79,315,647.88 17.0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98 -30.99% -0.0122 -421.0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98 -30.99% -0.0122 -421.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5% -0.55% -1.54% -2.0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645,367,731.12 1,770,309,347.04 -7.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559,448,501.12 571,384,459.72 -2.09%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94,764.99 95,870.1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594,646.27 4,243,053.3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7,022.52 229,253.5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9,888,023.83 11,346,248.9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8,685.10 113,185.39 减:所得税影响额 1,889,133.02 2,441,793.4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51,012.32 681,446.50 合计 10,435,627.17 12,904,371.44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30.96%,主要原因是本期随着公司业务的开展,支出各项经营活动所需资金。 (2)报告期内,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期赎回银行理财产品。 (3)报告期内,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76.33%,主要原因是持有的应收票据到期收款。 (4)报告期内,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减少38.29%,主要原因是期初已转让未到期的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本期到期。 (5)报告期内,使用权资产较期初减少47.52%,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使用权资产折旧。 (6)报告期内,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减少33.27%,主要原因是本期子公司摊销装修费用。 (7)报告期内,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69.13%,主要原因是预付购房款本期转为固定资产。 (8)报告期内,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64.22%,主要原因是前期开具的应付票据在本期到期,公司予以兑付。 (9)报告期内,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59.70%,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了上期末已计提未支付的职工薪酬。 (10)报告期内,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31.90%,主要原因是本期子公司归还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本金及利息。 (11)报告期内,租赁负债较期初减少83.16%,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了租金。 (12)报告期内,递延收益较期初减少66.21%,主要原因是本期部分递延收益结转至其他收益。 (13)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期减少34.81%,营业成本较上期减少40.21%,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进度延缓,本期确认的收入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 (14)报告期内,税金及附加较上期减少33.93%,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附加税减少。 (15)报告期内,其他收益较上期减少44.70%,主要原因是本期增值税即征即退减少。 (16)报告期内,投资收益较上期减少107.87%,主要原因是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较上期减少。 (17)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期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本期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并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8)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较上期增加3330.97%,主要原因是本期子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较上期增加。 (19)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上期增加40.42%,主要原因是上期根据公司诉三亚市交通运输局纠纷案的判决,转回已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20)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收益较上期减少63.45%,主要原因是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收益较上期减少。 (21)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较上期减少36.93%,主要原因是上期子公司收到违约金。 (22)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较上期减少99.69%,主要原因是上期根据公司诉三亚市交通运输局纠纷案的判决,确认相应赔偿损失。 (23)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较上期增加121.65%,主要原因是本期信用减值准备等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因素减少,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 (24)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176.76%,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项目款较上期增加。 (25)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123.04%,主要原因是一方面上期受限资金减少,另一方面本期归还银行到期贷款较上期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71,856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华融(天津自贸试验区)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7.41% 123,983,721 0 胡黎明 境内自然人 9.46% 67,389,137 0 上海雁塔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9.46% 67,389,136 0 质押 67,389,136 冻结 67,389,136 廖邦富 境内自然人 1.29% 9,209,437 0 邓小山 境内自然人 0.59% 4,220,140 0 陈亚文 境内自然人 0.43% 3,058,000 0 卓俊 境内自然人 0.41% 2,925,400 0 黄胜 境内自然人 0.38% 2,733,100 0 廖定鑫 境内自然人 0.26% 1,852,180 0 陈乃聪 境内自然人 0.25% 1,750,900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华融(天津自贸试验区)投资有限公司 123,983,721 人民币普通股 123,983,721 胡黎明 67,389,137 人民币普通股 67,389,137 上海雁塔科技有限公司 67,389,136 人民币普通股 67,389,136 廖邦富 9,209,437 人民币普通股 9,209,437 邓小山 4,220,140 人民币普通股 4,220,140 陈亚文 3,058,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58,000 卓俊 2,925,400 人民币普通股 2,925,400 黄胜 2,733,100 人民币普通股 2,733,100 廖定鑫 1,852,180 人民币普通股 1,852,180 陈乃聪 1,750,900 人民币普通股 1,750,9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廖邦富为廖定鑫的父亲,两人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无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参股公司泰和康业绩补偿事宜: 2022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参股公司未实现2021年度业绩承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泰和康未完成 2021年度业绩承诺,据此,公司与业绩承诺人中汇乾鼎进行多次沟通,要求其根据协议约定回购公司持有的泰和康全部 股权(占比45%),并要求其指派代表与公司商谈回购具体方案,并向其正式发出《关于履行股权回购义务的通知函》,中汇乾鼎均未能做出积极回应。为维护公司权益,保护股东利益,公司委托律师准备材料,以法律手段要求承诺义务人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7月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2年8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相关诉讼情况的公告》,参股公司泰和康业绩承诺未达标,业绩补偿承 诺人中汇乾鼎未履行相应补偿义务,故公司起诉中汇乾鼎,法院已立案受理,一审尚未开庭。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 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大股东、高管减持计划: 2022年7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 高管张彬先生、刘金领女士的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两位高管均未减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7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2年8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未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股 东胡黎明先生的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胡黎明先生未实施本次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2年8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持有公司股份67,389,13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46%)的股东胡黎明先生发布新的减持计划,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2,729,180股,减 持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00%。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