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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人:2023年三季度报告

2023-10-26财报-
数字人:2023年三季度报告

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徐以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孔祥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孔祥惠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适用□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承诺事项详细情况: 公司在申请挂牌时,股东及关联方曾对如下事项做出承诺: (1)为避免同业竞争、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主要承诺如下: “本人及其关联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将不直接或间接开展对公司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派驻人员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以上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上述承诺人员在报告期间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有任何违背的情形。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分别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将不直接或间接开展对公司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业务人员。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以上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上述承诺人员在报告期间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有任何违背的情形。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主要承诺如下: “本人承诺不利用自身股东权利或者实际控制能力,通过关联交易、垫付费用、提 供担保及其他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侵占公司资金、资产,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上述承诺人员在报告期间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有任何违背的情形。 为减少和规范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分别出具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将尽力减少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任何业务来往或交易均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严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双方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事务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保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主要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述承诺人员在报告期间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有任何违背的情形。 (4)易创电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仍为1,220万元,未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全体股东已出具声明,声明在税务机关要求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缴纳;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承诺如因本次整体变更的个人所得税扣缴问题而导致公司承担任何损失时,其个人代替公司全部承担。 上述承诺人员在报告期间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有任何违背的情形。 2、上述其他承诺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开发行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上述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 报告期内,承诺人均正常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报告期内,承诺人不存在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业绩承诺事项。 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项目履约保函保证金金额为52.99万元,销售合同约定回款至三方监管账户金额为341.31万元,以上均为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无不利影响。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