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8证券简称:大地海洋公告编号:2024-023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60,961,681.68 186,121,832.36 -13.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343,045.39 4,410,272.62 66.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5,664,357.58 2,951,022.31 91.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0,164,270.16 -38,524,765.10 -56.1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77 0.0525 67.0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77 0.0525 67.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9% 0.56% 0.33%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264,868,967.29 1,334,452,931.47 -5.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811,919,125.31 824,626,080.91 -1.54%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是□否 本报告期 支付的优先股股利(元) 0.00 支付的永续债利息(元) 0.00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0.0874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7,866.5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1,953,37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52.40 减:所得税影响额 266,163.23 合计 1,678,687.81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资产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减比例 变动说明 货币资金 61,975,885.88 147,074,349.50 -57.86% 主要系本期支付货款及回购股份所致 在建工程 85,470.55 932,178.40 -90.83% 主要系本期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所致 应付账款 52,097,011.20 99,998,895.70 -47.90% 主要系本期支付货款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8,080,764.16 13,508,957.30 -40.18% 主要系本期支付了上年年终奖所致 应交税费 7,019,654.43 10,163,991.78 -30.94% 主要系本期支付了上年度税费所致 库存股 19,999,576.23 主要系本期回购股份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项目 2024年第一季度 2023年第一季度 增减比例 变动说明 财务费用 2,180,445.92 1,457,975.50 49.55% 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 -1,158,195.09 -14,047,966.41 -91.76% 主要系本期应收基金补贴款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减少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1,967,603.55 -3,894,218.48 -49.47% 主要系本期库存商品量同比减少及销售均价有所上涨所致 所得税费用 826,562.43 -2,132,528.64 138.76% 主要系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所致 净利润 7,215,348.81 4,410,272.62 63.60% 主要系本期信用减值损失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项目 2024年第一季度 2023年第一季度 增减比例 变动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164,270.16 -38,524,765.10 -56.17% 主要系本期商品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66,819.80 -20,696,508.28 83.25% 主要系上期建设项目基本完工,支付的项目工程进度款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667,373.66 25,064,299.26 -178.47% 主要系本期公司回购股份及偿还债务增加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3,298,463.62 -34,156,974.12 -143.87% 主要系本期公司回购股份及偿还债务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490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唐伟忠 境内自然人 38.07% 31,982,578.00 31,982,578.00 不适用 0.00 杭州共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6.84% 5,743,810.00 5,743,810.00 不适用 0.00 张杰来 境内自然人 5.44% 4,565,631.00 4,565,631.00 不适用 0.00 国金证券-中信银行-国金证券大地海洋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 2.50% 2,100,000.00 0.00 不适用 0.00 唐宇阳 境内自然人 2.45% 2,061,888.00 2,061,888.00 不适用 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科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2.25% 1,890,251.00 0.00 不适用 0.00 吴剑鸣 境内自然人 2.18% 1,834,057.00 0.00 不适用 0.00 浙江恒晋同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90% 1,593,357.00 0.00 不适用 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科汇灵活 其他 1.51% 1,270,844.00 0.00 不适用 0.00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远见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48% 1,246,609.00 0.00 不适用 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国金证券-中信银行-国金证券大地海洋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1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100,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科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890,251.00 人民币普通股 1,890,251.00 吴剑鸣 1,834,057.00 人民币普通股 1,834,057.00 浙江恒晋同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93,357.00 人民币普通股 1,593,357.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270,844.00 人民币普通股 1,270,844.0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远见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246,609.00 人民币普通股 1,246,609.00 宁波十月吴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3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38,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逆向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58,861.00 人民币普通股 1,158,861.00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933,706.00 人民币普通股 933,706.00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相对收益型产品(保额分红)委托投资 870,472.00 人民币普通股 870,472.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唐伟忠、张杰来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唐宇阳系唐伟忠、张杰来夫妇之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员工持股平台杭州共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除此之外,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不适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唐伟忠 31,982,578.00 0.00 0.00 31,982,578.00 首发前限售股 2024/9/28 杭州共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743,810.00 0.00 0.00 5,743,810.00 首发前限售股 2024/9/28 张杰来 4,565,631.00 0.00 0.00 4,565,631.00 首发前限售股 2024/9/28 唐宇阳 2,061,888.00 0.00 0.00 2,061,888.00 首发前限售股 2024/9/28 合计 44,353,907.00 0.00 0.00 44,353,907.00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1、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39元/股,本次回购股 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司于2024年2月8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截至2024年2月21日,公 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933,7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最高成交价为26.1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8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9.7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实际回 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21日。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