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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尔伟: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3-29财报-
雷尔伟:2023年年度报告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07 2024年3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韩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的未来发展规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在经营中可能存在竞争加剧毛利率下降的风险、人力资源成本上升带来的风险及产业政策变动的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风险。详情参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0,0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 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29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42 第六节重要事项45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0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66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67 第十节财务报告6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3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雷尔伟、本公司、公司 指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东大会 指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董事会 指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监事会 指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末 指 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同期 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配件公司 指 南京浦镇铁路产品配件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安徽雷尔伟 指 安徽雷尔伟交通装备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南京博科、博科有限合伙 指 南京博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创想电气 指 南京创想电气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雷尔伟 股票代码 301016 公司的中文名称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雷尔伟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NanjingRailwayNewTechnology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刘俊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龙泰路19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10061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无变更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龙泰路21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10061 公司网址 www.njlew.com.cn 电子信箱 info@njlew.cn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陈娟 李静平 联系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龙泰路21号 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龙泰路21号 电话 025-85848681 025-85848681 传真 025-58744499 025-58744499 电子信箱 chenjuan@njlew.cn Lijingping@njlew.cn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签字会计师姓名 刘畅、曾丽梅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崔增英曾文强 2021.6.30-2024.12.31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营业收入(元) 347,613,737.34 450,340,449.71 -22.81% 510,230,072.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4,228,755.52 90,810,045.34 -40.28% 126,897,669.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40,599,288.78 88,149,376.15 -53.94% 122,361,845.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0,145,212.71 109,154,206.37 -118.46% 156,465,759.0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5 0.76 -40.79% 1.2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5 0.76 -40.79% 1.2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46% 9.71% -4.25% 19.69%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 资产总额(元) 1,234,778,376.46 1,148,375,828.63 7.52% 1,073,298,251.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010,831,967.75 975,705,126.95 3.60% 895,370,012.48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47,368,187.42 98,762,999.04 91,430,473.97 110,052,076.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06,142.42 13,767,667.30 19,647,832.09 16,007,113.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698,420.08 13,281,512.27 17,686,692.63 4,932,663.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926,319.04 23,120,895.17 17,280,765.71 -620,554.55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3年金额 2022年金额 2021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75,062.40 -108,784.4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2,623,609.11 2,545,689.04 4,386,790.9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12,565,930.20 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20,189.84 584,510.01 981,917.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2,405,200.01 469,529.86 724,099.73 合计 13,629,466.74 2,660,669.19 4,535,823.77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发展现状 回顾过去的2023年,是充满不确定性的一年,大国博弈和长周期的经济波动构建的双重冲击,导致社会需求不足,经济发展疲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城轨行业不断思变、创新、突破,走出了持续稳定发展的格局。 这一年,我国内地共有28座城市新增53条(段)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运营里程达到864.51公里,新增运营车站 501座,新增滁州1座轨道交通城市;有19个省/市,30条轨道交通线路(段)开工,新开工里程925.15公里,包含 车站388座,总投资额超过5761.66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国已有56个城市开通了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运 营项目包括地铁、轻轨、市域铁路、单轨、有轨电车等,运营总里程超过1万公里。 国家“十四五”规划对城市轨道交通进行了战略规划,《规划》提出,超大特大城市轨道交通加快成网,科学有序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将继续保持增长,2025年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将达到12000公里。作为“新基建”七大领域之一,城市轨道交通预计将实现快速发展。 2、全国铁路交通行业发展现状 作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骨干,铁路具有运量大、能耗低、排放少的特点,大力发展铁路运输是交通运输领域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手段和途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铁路快速发展,截至2023年底,营业里程已达到15.9万公里,其中高铁4.5万公里,电气化率达到73.8%。 为深入推进铁路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国家铁路局近期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推动铁路行业低碳发展实施方案》,明确到2030年,铁路单位运输工作量综合能耗和单位运输工作量二氧化碳排放较2020年下降10%,铁路电气化率达到78%以上,沿海港口重要港区铁路进港率达到80%以上,电力机车占比力争达到70%以上。围绕这些目标,近年将重点抓好以下三件事: 一是进一步发挥铁路运输骨干作用。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有关部署,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推进煤炭、矿石等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降低建设和使用成本,完善铁路集疏运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