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5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1,472,423,298.45 51.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9,800,220.36 101.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35,080,298.92 377.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4,984,708.42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112.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112.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1 增加1.5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10,987,085,039.52 10,559,978,369.38 4.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4,596,301,871.56 4,452,379,297.35 3.23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5,679.5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24,995,947.72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6,700,763.34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债务重组损益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8,983.2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减:所得税影响额 -3,521,959.2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 14,719,921.44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预付款项 32.57 主要系本期原料预付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 -53.33 主要系本期押金保证金下降所致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8.73 主要系本期其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增加所致 持有待售资产 -100.00 主要系本期持有待售资产处置完成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51.03 主要系本期预付设备款下降所致 短期借款 50.58 主要系本期经营借款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 94.41 主要系本期预收房租款增加所致 合同负债 38.47 主要系本期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 -44.00 主要系本期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下降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 36.37 主要系本期其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增加所致 减:库存股 111.27 主要系本期回购股份增加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 94.17 主要系本期其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增加所致 营业收入 51.72 主要系本期销量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 46.34 主要系本期销量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 60.18 主要系本期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其他收益 -55.74 主要系本期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投资收益 -68.86 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收益下降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7,112.34 主要系本期远期外汇合约损失增加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 不适用 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不适用 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下降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 不适用 主要系设备处置收益增加所致 营业利润 92.04 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减:营业外支出 1,420.00 主要系本期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利润总额 91.83 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减:所得税费用 33.65 主要系本期利润增长所致 净利润 101.13 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1.13 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77.67 主要系本期利润增长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主要系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主要系设备投资减少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2.50 主要系本期利润增长所致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2.50 主要系本期利润增长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6,599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福華環球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249,600,688 28.03 无 嘉兴市创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0,259,011 16.87 无 嘉兴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8,230,200 14.40 质押 54,000,000 施清岛 境内自然 人 57,803,468 6.49 无 嘉兴市华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7,789,935 4.24 质押 32,05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优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509,057 1.63 无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洞见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058,012 1.24 无 平安基金-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平安人寿-平安基金权益委托投资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境内非国有法人 6,430,738 0.72 无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 境内非国 有法人 6,080,000 0.68 无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5,690,846 0.64 无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 类 数量 福華環球有限公司 249,600,688 人民币普通股 249,600,688 嘉兴市创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0,259,011 人民币普通股 150,259,011 嘉兴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8,230,200 人民币普通股 128,230,200 施清岛 57,803,468 人民币普通股 57,803,468 嘉兴市华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7,789,935 人民币普通股 37,789,93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优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4,509,057 人民币普通股 14,509,05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洞见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058,012 人民币普通股 11,058,012 平安基金-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平安人寿-平安基金权益委托投资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6,430,738 人民币普通股 6,430,738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 6,0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08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5,690,846 人民币普通股 5,690,846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福華環球有限公司法人施秀幼与嘉兴市创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施清岛为姐弟关系,二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嘉兴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沈卫锋与嘉兴市华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沈卫平为兄弟关系。2、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不适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一)2024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93元/股,本次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21.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4%,购买的最高价为9.38元/股,最低价为8.83元/股,累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102.4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公司董事长施清岛先生收到嘉兴市公安局出具的案件调取证据通知书,目前施清岛先生正在配合嘉兴市公安局对案件的调查,不影响其正常履职。目前,公司董事会运作正常,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示相关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2024年3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42,291,721.76 765,839,058.53 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应收票据 142,220,297.33 116,145,600.52 应收账款 1,025,269,015.63 987,199,724.79 应收款项融资 174,568,687.71 191,102,693.81 预付款项 85,554,706.51 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