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5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 动幅度(%)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 1,765,794,697.63 33.86 5,184,684,111.42 47.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4,657,643.33 35.31 618,607,442.75 89.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51,408,200.23 20.90 522,662,218.72 110.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不适用 不适用 305,301,114.92 -7.53 量净额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 29.41 0.69 86.4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2 29.41 0.69 86.4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07 上升0.71 个百分点 13.28 上升5.54个 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变动幅度(%) 总资产 11,391,333,710.32 10,559,978,369.38 7.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4,899,864,932.18 4,452,379,297.35 10.05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28,533.34 -236,776.1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56,953,149.68 132,080,483.3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79,698.00 -7,164,500.69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4,845.00 24,475.00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 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债务重组损益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9,427.25 -297,061.7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减:所得税影响额 -13,540,288.99 -28,461,395.7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 43,249,443.10 95,945,224.03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 例(%) 主要原因 营业收入_本报告期 33.86 主要系销售量增长所致 营业收入_年初至报告期末 47.46 主要系销售量增长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_本报告期 35.31 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及毛利率提升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_年初至报告期末 89.19 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及毛利率提升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_年初至报告期末 110.85 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及毛利率提升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_年初至报告期末 86.49 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及毛利率提升所致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_年初至报告期末 86.49 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及毛利率提升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2,137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福華環球有限公司 境外法 人 249,600,688 28.04 无 嘉兴市创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0,259,011 16.88 无 嘉兴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8,230,200 14.40 质押 54,000,000 施清岛 境内自然人 57,803,468 6.49 无 嘉兴市华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7,789,935 4.24 质押 37,55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3,721,960 1.54 无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优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2,539,142 1.41 无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洞见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9,938,712 1.12 无 洪涛 境内自然人 8,000,000 0.90 无 平安基金-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平安人寿-平安基金权益委托投资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 7,098,738 0.80 无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 类 数量 福華環球有限公司 249,600,688 人民币普通股 249,600,688 嘉兴市创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0,259,011 人民币普通股 150,259,011 嘉兴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8,230,200 人民币普通股 128,230,200 施清岛 57,803,468 人民币普通股 57,803,468 嘉兴市华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7,789,935 人民币普通股 37,789,93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3,721,960 人民币普通股 13,721,96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优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2,539,142 人民币普通股 12,539,14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洞见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938,712 人民币普通股 9,938,712 洪涛 8,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000,000 平安基金-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平安人寿-平安基金权益委托投资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7,098,738 人民币普通股 7,098,738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福華環球有限公司法人施秀幼与嘉兴市创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施清岛为姐弟关系,二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嘉兴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沈卫锋与嘉兴市华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沈卫平为兄弟关系。2、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股东洪涛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000,00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一)2024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93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根据相关规定,因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024年6月6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由不超过13.9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3.77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8)。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505.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7%, 购买的最高价为10.40元/股,最低价为8.83元/股,累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006.1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披露了《关于媒体相关报道的说明公告》,公司董事长施清岛先生收到嘉兴市公安局出具的案件调取证据通知书,正在配合嘉兴市公安局对案件的调查,不影响其正常履职。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示相关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2024年9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51,857,429.72 765,839,058.53 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应收票据 110,711,960.76 116,145,600.52 应收账款 1,201,746,687.14 987,199,724.79 应收款项融资 130,859,027.35 191,102,693.81 预付款项 163,635,821.34 64,536,713.87 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其他应收款 4,759,320.75 5,382,230.34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存货 2,299,358,115.31 1,977,850,452.54 其中:数据资源合同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