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4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林海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小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李小力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相关风险因素,详细描述请参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的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60,267,421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 第四节公司治理37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60 第六节重要事项67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9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86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87 第十节财务报告92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财务报表原件; 二、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三、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五、其他相关文件。 以上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宏川智慧 指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三江 指 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宏川仓储 指 东莞市宏川化工仓储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宏元仓储 指 东莞市宏元化工仓储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立沙岛基地 指 包括东莞三江、宏川仓储、宏元仓储 中山宏川 指 中山市宏川石化仓储有限公司(中山市嘉信化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东莞三江全资子公司 中山众裕 指 中山市众裕能源化工开发有限公司,中山宏川全资子公司 太仓阳鸿 指 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长江石化 指 江苏长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南通阳鸿参股公司 太仓公路港 指 太仓宏川智慧公路港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太仓阳鸿全资子公司 太仓宏川 指 太仓宏川罐箱服务有限公司,太仓阳鸿控股子公司 南通阳鸿 指 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南通宏智物流 指 南通宏智化工物流有限公司,南通阳鸿全资子公司 南通御顺 指 南通御顺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南通阳鸿全资子公司 南通御盛 指 南通御盛能源有限公司,南通阳鸿全资子公司 江苏易联 指 江苏易联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御顺、南通御盛合计持股100%的公司 南通宏智 指 南通宏智石化仓储有限公司(易联能源(南通)有限公司),江苏易联全资子公司 南通基地 指 包括南通阳鸿、南通宏智和南通宏智物流 常州宏川 指 常州宏川石化仓储有限公司,太仓阳鸿控股子公司 常州智慧 指 常州宏川智慧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常州宏川全资子公司 常熟宏川 指 常熟宏川石化仓储有限公司,太仓阳鸿全资子公司 常熟宏智 指 常熟宏智仓储有限公司,太仓阳鸿全资子公司 常熟基地 指 包括常熟宏川、常熟宏智 宏川万创 指 常熟宏川万创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常熟宏川控股子公司 福建港能 指 福建港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苏州宏川 指 苏州市宏川智慧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太仓阳鸿全资子公司 宏川香港 指 宏川智慧物流(香港)有限公司,苏州宏川全资子公司 龙翔集团 指 龙翔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宏川香港全资子公司 南京宏川 指 南京宏川石化仓储有限公司(南京龙翔液体化工储运码头有限公司),龙翔集团控股子公司 宁波宁翔 指 宁波宁翔液化储运码头有限公司,龙翔集团合营公司 潍坊港宏川 指 潍坊港宏川液化品码头有限公司,龙翔集团合营公司 沧州宏川 指 沧州宏川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南通阳鸿控股子公司 成都宏智 指 成都宏智仓储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成都公路港 指 成都宏川公路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苏国际 指 江苏宏川智慧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金联川 指 东莞市金联川创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已注销 智慧发展 指 东莞市宏川智慧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智慧物流 指 东莞市宏川智慧物流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宏川集团 指 广东宏川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宏川供应链 指 东莞市宏川化工供应链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深圳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股东大会 指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或董事会 指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或董事会 监事或监事会 指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或监事会 HSE 指 Health、Safety、Environment的简称,即健康、安全与环境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宏川智慧 股票代码 002930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不适用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宏川智慧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GuangdongGreatRiverSmarterLogistics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GreatRiverSmarter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林海川 注册地址 东莞市沙田镇立沙岛淡水河口南岸三江公司行政楼三楼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23000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无变更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四楼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23000 公司网址 http://www.grsl.cn 电子信箱 grsl@grgroup.cc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项目 董事会秘书 姓名 王明怡 联系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四楼 电话 0769-88002930 传真 0769-88661939 电子信箱 grsl@grgroup.cc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证券时报》(http://www.stcn.com)《中国证券报》(https://www.cs.com.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0567906972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无变更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高虹、彭丽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财务顾问名称 财务顾问办公地址 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陈宇伟、朱则亮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完成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段毅宁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完成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项目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1,547,069,978.22 1,263,151,128.72 1,263,151,128.72 22.48% 1,087,962,895.92 1,087,962,895.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96,335,571.13 223,664,948.06 224,451,621.41 32.03% 271,535,068.58 271,542,567.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76,111,880.87 204,800,153.73 205,586,827.08 34.30% 264,990,883.83 264,998,383.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056,037,366.26 848,769,227.11 848,769,227.11 24.42% 778,804,008.33 778,804,008.3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5 0.50 0.50 30.00% 0.61 0.6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5 0.50 0.50 30.00% 0.57 0.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81% 9.36% 9.39% 2.42% 12.16% 12.16%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元) 9,468,144,890.96 9,160,914,416.51 9,161,839,430.16 3.34% 6,891,870,321.44 6,891,888,493.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643,345,129.76 2,369,890,861.44 2,370,685,034.08 11.50% 2,359,334,976.91 2,359,342,476.20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要求企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批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参见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之五、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