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孔祥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一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杰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16,681,944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 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36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54 第六节重要事项55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4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71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72 第十节财务报告75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凯发电气 指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南凯 指 北京南凯自动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北京瑞凯 指 北京瑞凯软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天津东凯 指 天津东方凯发电气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已于2023年10月注销 天津优联 指 天津阿尔法优联电气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天津保富 指 天津保富电气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天津华凯 指 天津华凯电气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凯发德国 指 KeyviaGermanyGmbH或KeyviaDeutschlandGmbH,系公司在德国为购买境外资产RPS、RPSSignal专门收购的全资子公司 RPS 指 RailPowerSystemsGmbH,系公司在德国收购的全资子公司 RPSSignal 指 RPSSignalGmbH,系公司在德国收购的全资子公司 可转债 指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通号集团 指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有限公司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铁电气化局 指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国铁集团 指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章程》 指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凯发电气 股票代码 300407 公司的中文名称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凯发电气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TianjinKeyviaElectric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KeyviaElectric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孔祥洲 注册地址 天津新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物华道8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300384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无 办公地址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二路15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00392 公司网址 www.keyvia.cn 电子信箱 zhengquan@keyvia.cn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苏光辉 王瑞瑾 联系地址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二路15号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二路15号 电话 022-60128018 022-60128018 传真 022-60128001-8049 022-60128001-8049 电子信箱 zhengquan@keyvia.cn zhengquan@keyvia.cn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凯发电气证券部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丁彭凯、邵健克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9层 廉亚男、刘世杰 法定督导期为2018年8月2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因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持续对募集资金及其相关事项进行督导并发表相关意见。(2023年1月17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的核查意见)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2,000,736,647.26 1,913,739,673.60 1,913,739,673.60 4.55% 1,899,601,144.41 1,899,601,144.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6,307,273.67 88,954,309.06 88,993,312.22 8.22% 67,384,823.55 67,446,013.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86,181,840.62 81,124,686.32 81,163,689.48 6.18% 57,488,308.17 57,549,497.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17,111,155.99 114,861,608.12 114,861,608.12 89.02% 125,569,019.35 125,569,019.3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1 0.29 0.29 6.90% 0.22 0.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1 0.29 0.29 6.90% 0.22 0.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77% 5.88% 5.88% -0.11% 4.67% 4.67%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资产总额(元) 3,099,732,593.89 2,902,472,993.31 2,902,573,186.22 6.79% 2,830,045,328.89 2,830,106,518.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1,781,232,510.35 1,558,674,343.09 1,558,774,536.00 14.27% 1,446,958,373.71 1,447,019,563.46 产(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 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对2022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合并 母公司 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递延所得税资产 61,189.75 递延所得税负债未分配利润 61,189.75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合并 母公司 2023.12.31 /2023年度 2022.12.31 /2022年度 2023.12.31 /2023年度 2022.12.31 /2022年度 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0,994.85 100,192.91 递延所得税负债未分配利润 100,994.85 100,192.91 所得税费用 -801.94 -39,003.16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325,112,518.70 442,705,131.18 494,048,322.22 738,870,675.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954,480.49 21,967,919.04 35,595,061.66 26,789,812.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0,577,358.58 20,400,264.23 35,093,299.60 20,110,918.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57,002,707.15 34,357,615.50 -41,408,899.43 281,165,147.07 流量净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