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03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屈大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于兵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末股本总数 415,718,9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1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21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37 第六节重要事项38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8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54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55 第十节财务报告56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本公司、中兴、中兴商业 指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方大集团、辽宁方大集团、集团 指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中兴集团 指 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兴云购 指 中兴云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盛东商贸 指 东乡族自治县盛东商贸有限公司 一商集团 指 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 大商集团 指 大商集团有限公司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 指 2023年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中兴商业 股票代码 000715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中兴商业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ZHONGXINGSHENYANGCOMMERCIALBUILDINGGROUP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ZSCBGCL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屈大勇 注册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86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10001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无变更 办公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86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10001 公司网址 www.zxbusiness.com 电子信箱 zqb715@zhongxingsy.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杨军 刘丹 联系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86号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86号 电话 024-23837309 024-23838888-3703 传真 024-23408889 024-23408889 电子信箱 zqb715@zhongxingsy.com zqb715@zhongxingsy.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本公司证券部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000243490294P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2019年3月28日,公司原控股股东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2019年4月10日,股份转让事项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公司控股股东由中兴集团变更为辽宁方大集团,实际控制人由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方威先生。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江永辉、张国静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营业收入(元) 809,946,661.11 693,300,673.64 16.82% 867,994,832.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34,347,562.72 85,625,744.93 56.90% 135,904,851.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32,308,391.97 84,038,387.59 57.44% 116,067,025.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63,262,560.44 58,727,264.64 348.28% 158,764,771.8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 0.21 52.38% 0.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2 0.21 52.38% 0.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45% 5.07% 2.38% 8.48%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 总资产(元) 2,569,071,068.91 2,402,926,707.82 6.91% 2,443,708,408.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826,612,745.07 1,735,444,051.02 5.25% 1,657,701,788.75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222,301,382.94 197,462,393.42 194,859,303.39 195,323,581.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419,288.24 27,747,277.19 27,790,244.83 54,390,752.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4,126,885.04 27,794,727.74 27,595,457.31 52,791,321.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4,991,365.25 28,041,837.58 71,731,461.65 28,497,895.96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3年金额 2022年金额 2021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1,971.54 84,420.2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462,462.12 1,451,998.31 3,972,067.9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3,104,393.72 427,744.05 20,276,980.51 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产生的投资收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857,441.49 -240,346.5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94,470.31 1,126,848.90 2,350,511.92 减:所得税影响额 687,603.50 537,287.44 6,598,916.4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3,639.74 24,504.99 6,891.41 合计 2,039,170.75 1,587,357.34 19,837,826.21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零售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2023年是商务部确立的“消费提振年”,2023年1月份以来,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消费市场恢复态势向好,消费热点亮点明显增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持续上升。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经初步核算,2023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为1,260,582亿元,同比增长5.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1,495亿元,同比增长7.2%,总量创历史新高。服务消费较快回暖,服务零售额同比增长20.0%;全国网上零售额154,264亿元,同比增长11.0%,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30,174亿元,同比增长8.4%,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7.6%。 2023年,公司经营情况与百货零售行业发展趋势基本一致。2023年,公司积极抓住消费市场持续回暖、客流稳步回升的有利契机,秉承“三个有利”企业价值观,以“守正创新提质增效”为工作目标和工作方向,创新营销赛道,强化导流引流能力,夯实管理基础,实现工作质量和经济效益全面提升,巩固了区域优势地位。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零售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情况 公司以商业零售为主要业务,经营业态包括百货、超市、网络购物平台等。主要分布于沈阳市核心商圈,辐射周边鞍山、抚顺、本溪、铁岭、辽阳等主要城市。 公司经营模式包括联营、自营及物业租赁等,其中以联营模式为主。 联营模式主要涉及国际精品、男女服装、钟表眼镜、黄金珠宝、家居电器、鞋品皮具、运动休闲、针织床品及部分化妆品等品类,通过与供应商签订联合销售合同,约定结算扣率和费用承担方式,实现与供应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自营模式主要涉及部分化妆品及连锁超市百货等品类,通过对采购、运输、仓储、销售等环节的管理完善,最大限度降低采购成本。 物业租赁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经营场所内餐饮异业等租赁经营;二是商务写字间租赁经营。 (二)公司经营信息分析1.门店经营情况 地区 经营业态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自有门店数量 租赁门店数量 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