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股份(603218.SH)发布《关于转让控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拟转让其持有的酒泉浙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80%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8亿元。转让后,甘肃日月持有酒泉浙新能股权比例由95%降低至15%,酒泉浙新能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处置酒泉浙新能80%股权产生的收益将计入投资收益,金额约为2.4亿元,将对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产生影响。公司积极推进精加工产能投放,24年齿轮箱精加工出货比例有望快速提升;公司依托铸造技术优势,开拓铸钢、新能源车压铸机等下游领域。公司多措并举推动降本增效,进一步夯实铸件行业龙头地位。公司布局核电乏燃料容器领域多年,与中核集团合作打破海外垄断,已生产基于铸造生铁材料的百吨级乏燃料容器。考虑公司新能源电站股权转让、近期原材料价格变动和公司核乏燃料容器业务情况,上修24-25年盈利预测,预计公司2023-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47.71/54.55/64.17亿元,同比增长-1.9%/14.3%/17.6%,实现归母净利润4.96/7.17/8.62亿元,同比增长44.0%/44.5%/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