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Summi(Group)HoldingsLimited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756 中期报告 2023/2024 健康 由森美开始 1森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目录 2公司资料 3财务摘要 4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8其他资料 12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13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15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 17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 18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四年中期报告2 公司资料 于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董事 执行董事 吴绍豪先生 吴联韬先生(主席) 独立非执行董事 钟颕怡女士马有恒先生杨许萍女士钟水荣先生 公司秘书 钱盈盈女士,CPA 授权代表 吴联韬先生 钱盈盈女士,CPA 审核委员会 马有恒先生(主席)钟颕怡女士 杨许萍女士钟水荣先生 薪酬委员会 钟水荣先生(主席)吴绍豪先生 钟颕怡女士杨许萍女士 提名委员会 吴绍豪先生(主席)钟颕怡女士 马有恒先生杨许萍女士 投资及合规委员会吴绍豪先生(主席)吴联韬先生 马有恒先生 总办事处及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九龙长沙湾荔枝角道838号励丰中心 7楼702室 注册办事处 Windward3,RegattaOfficeParkPOBox1350 GrandCaymanKY1-1108CaymanIslands 核数师 永拓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主要往来银行 渣打银行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 LinkMarketServices(HongKong) PtyLimited 香港 皇后大道中28号 中汇大厦16楼1601室 开曼群岛股份过户登记处OcorianTrust(Cayman)LimitedWindward3,RegattaOfficeParkPOBox1350 GrandCaymanKY1-1108CaymanIslands 公司网站 https://hksummi.com/ 上市资料 股份代号:756 3森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财务摘要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未经审核) 财务概要 截至以下日期止六个月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变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概约) 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收入 38,752 14,608 165% 毛利 3,862 1,126 243% 毛利率 10.0% 7.7% 2.3% 期内亏损 (21,278) (16,079) 32% 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 (人民币分) (0.77) (0.83) (7%)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变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概约) 财务状况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2,186 5,030 142% 存货 18,076 6,619 173% 贸易应收款项 24,067 1,018 2,264% 借款 (205,359) (206,588) (1%) 负债净额 (196,346) (297,546) (34%) 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四年中期报告4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及展望 于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录得收入约人民币38,752,000元(二零二二年:约人民币14,608,000元),增加约165.3%。收入增加乃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冷冻浓缩橙汁销售增加所致。于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毛利约为人民币3,862,000元(二零二二年:约人民币1,126,000元),增加约人民币2,736,000元,毛利率约为10.0%(二零二二年:约7.7%)。 于本报告期,本公司经历了艰难的时刻。全球经济前景不明朗,令来年整体营商环境继续充满挑战。本集团一直致力销售“森美”鲜榨橙汁、“BeJuice”纯果汁系列、“Kokonut”椰子水系列及森美低糖果汁系列,并通过利用本集团于餐饮业中的优势来开发一系列新产品,以支持本集团收入的增长。 经营业绩森美产品 于本报告期内,本集团一直在持续改善其销售网络及开发有关森美产品之新产品,以发挥 “森美”品牌优势。本集团销售额受到COVID-19疫情影响,森美产品销售收入由去年同期约人民币12,756,000元减少34.7%至约人民币8,327,000元。 冷冻浓缩橙汁及相关产品 冷冻浓缩橙汁(“冷冻浓缩橙汁”)及相关产品的销售额由去年同期的约人民币1,852,000元增加至本报告期的约人民币30,425,000元。冷冻浓缩橙汁及相关产品的销售额增加乃由于在报告期间实施专注以冷冻浓缩橙汁为核心业务的战略,增加及推广对果汁贸易公司的销售。 毛利 于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的毛利约为人民币3,862,000元,与去年同期约人民币1,126,000元相比,增加约243.0%。本集团毛利率增加至约10.0%(二零二二年:约7.7%)。 5森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分销成本及行政开支 本集团的分销成本主要包括市场费用及运输费。分销成本由去年同期约人民币2,009,000元减少至本报告期约人民币746,000元,降幅约62.9%。 本集团的行政开支主要包括一般办公室行政开支、薪金及摊销等。行政开支由去年约人民币12,059,000元增加至本报告期内约人民币16,704,000元。 融资成本 于本报告期内,本集团之融资成本约为人民币8,528,000元(二零二二年:约人民币5,225,000元)。 净亏损 于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净亏损约为人民币21,278,000元(二零二二年:约人民币16,079,000元)。 中期股息 董事会已议决不宣派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的任何中期股息(二零二二年:无)。 流动资金、财务资源、资本负债及资本架构流动资金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流动资产约为人民币58,614,000元(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约人民币24,121,000元);流动负债约为人民币309,207,000元(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约人民币373,317,000元)。 财务资源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及已抵押银行存款分别约为人民币12,186,000元(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约人民币5,030,000元),以及借款总额约为人民币205,359,000元(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约人民币206,588,000元)。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贸易应收款项约为人民币24,067,000元(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约人民币1,018,000元),存货约为人民币18,076,000元(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约人民币6,619,000元)。 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四年中期报告6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资本负债 董事会管理营运资金之方法为确保本集团具备足够之流动资产应付即将到期之负债,使本集团避免承担无法接受之亏损或声誉受损。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速动比率(倍) 0.12 0.02 流动比率(倍) 0.19 0.06 资本负债比率(附注) 不适用 不适用 附注:资本负债比率被定义为借款及公司债券总和除以权益总额 资本架构 本公司的股本详情载于本报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9。 外汇风险 本集团业务承受不同货币产生之外汇风险,主要涉及美元。外汇风险来自未来商业活动、已确认资产及负债及对海外业务之净投资。此外,兑换人民币(“人民币”)须遵守中国政府之外汇管制规例及法律。本集团订有一套外汇风险管理政策,及一直有考虑利用远期合约及多项衍生工具以降低相关风险。 资产抵押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已抵押以下资产予贷款人,以为本集团获授信贷融资提供担保: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人民币千元 (经审核) 物业、厂房及设备 50,374 51,853 使用权资产 10,926 11,975 61,300 63,828 7森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或然负债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重大或然负债(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无)。 资本开支 于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并无资本开支(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无),该等资本开支用于购置物业、厂房及设备。 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的未来计划 除本报告所披露者外,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并无其他有关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的具体计划。倘本集团进行任何有关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的计划,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刊发公告并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项下相关规则。 人力资源及薪酬政策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有121名雇员(二零二二年:120名雇员)。本集团为其雇员提供薪酬待遇、酌情花红以及社会保险福利。此外,自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一日起,本集团亦为雇员设立股份奖励计划(“该计划”)。薪酬乃参照市场条款以及雇员的个人表现、资质及经验而厘定。本集团亦提供适当员工培训及发展,以促进本集团之可持续发展。 本报告期后事项 本公司已发行及未发行股本中每十股股份已合并为一股合并股份,自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起生效。此外,股份于联交所交易的每手买卖单位已由4,000股股份变更为8,000股合并股份。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本报告期后,董事并不知悉有任何与本集团业务或财务表现相关的重大事项。 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四年中期报告8 其他资料 董事于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中的权益及淡仓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董事及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有关条文,彼等被视为或视作持有的权益及淡仓)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已记录于由本公司存置的登记册内的权益及淡仓,或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附录十—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的规定已另行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如下: 于本公司股份(“股份”)的权益及好仓 吴绍豪先生 (“吴先生”) 附注: 受控法团权益(附注2)2,433,381,110(L)71.45% 董事姓名 身份╱性质 持有╱拥有占已发行股本 权益的股份数目概约百分比 1.“L”字母代表股份╱相关股份的好仓。 2.2,433,381,110股股份由瑞尔控股有限公司(“瑞尔”)持有,该公司为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之公司并由吴先生100%实益拥有。因此,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吴先生被视为于该等股份中拥有权益。 除上文披露者外,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概无董事或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记录于该条文所指登记册内,或根据标准守则须另行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任何权益或淡仓。 9森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其他资料 主要股东于股份及相关股份中的权益及淡仓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就董事所知,以下人士(并非董事或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于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的条文须向本公司披露,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记录于该条文规定本公司存置的登记册内的权益或淡仓: 于股份及相关股份的权益及好仓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性质 持有╱拥有权益的股份数目 占已发行股本概约百分比 瑞尔 实益拥有人(附注2) 2,433,381,110(L) 71.45% 杨细娟女士(“杨女士”) 配偶权益(附注2) 2,433,381,110(L) 71.45% 附注: 1.“L”字母代表股份╱相关股份的好仓。 2.瑞尔由吴先生100%拥有。由于杨女士为吴先生的配偶,因此,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杨女士被视为或当作于吴先生所持有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