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 植德不动产与基础设施月报 —植德律师事务所— 北京|上海|深圳|珠海|海口|武汉 0 Beijing|Shanghai|Shenzhen|Zhuhai|Haikou|Wuhanwww.meritsandtree.com 2023年1月监管动态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22年12月29日颁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发文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9日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主要内容: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要点提示:此次管理办法在资质有效期方面,由3年变为5年;罚款方面, 由最高3万变为最高10万。同时,2005年9月28日原建设部公布的《建设工 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同时废止。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专项推进方案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能源局于2022年12月22日发布《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专项推进方案》。 发文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2日文号:建村〔2022〕81号 关键词:农房质量 主要内容: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高农房建设质量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保障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农房品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1个部门制定《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专项推进方案》,明确了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要点提示:《方案》部署7项重点任务,要求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深入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农房建设管理法规制度,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农房建设品质,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育和管理,推进农房建设管理信息化建设。《方案》提出,要因地制宜建立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动实现农房建设全流程“一网通管”和“一网通办”,建设包括农村房屋空间属性信息、质量安全信息在内的行业及地方基础数据库,加强信息共享。 3、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2月30日发布《关于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的通知》。 发文机关: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时间:2022年12月30日 关键词: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主要内容:按照国务院部署,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在阶段性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基础上,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并发布《关于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的通知》,对有关事项予以明确。 要点提示:《通知》明确,自2022年第四季度起,各城市政府可于每季度末月,以上季度末月至本季度第二个月为评估期,对当地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评估。对于评估期内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的城市,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地方政府按照因城施策原则,可自主决定自下一个季度起,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 地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9部门:关于推动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乡村振兴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林草局于2022年12月28日发布《关于推动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文机关: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乡村振兴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林草局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8日 文号:发展振兴〔2022〕1923号关键词:扶贫搬迁、新型城镇化 主要内容: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以及《“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有关部署要求,有力有序推动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实现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9部门发布《关于推动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提出具体要求和指导意见。 要点提示:《指导意见》对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提出了总体要求,并分别在以下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分类引导大型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加快搬迁人口市民化进程、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县域产业特色化发展、 全面提升安置区生产生活便利性、建设治理现代化的安置社区、保障措施。 5、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服务工作的意见 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于2022年12月27日发布《关于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服务工作的意见》。 发文机关: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7日 文号:水财务〔2022〕452号关键词:水利基础设施、投融资 主要内容: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部署及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要求,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服务工作的意见》,就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服务工作提出相关意见。 要点提示:为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服务工作,《意见》分别在充分认识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服务的重要意义、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投融资重点支持领域建设、着力加强水利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支持、切实保障投融资服务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政策落地四个方面提出了十七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加快推进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建设、不断强化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加大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对水利基础设施项目的支持、推动水利重点领域改革。 6、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1月2日发布《北京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发文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年1月2日 文号:京政发〔2023〕1号 关键词:政府投资、固定资产、财政预算 主要内容: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北京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对政府投资计划、投资决策、投资项目实施及责任追究等事项予以明确。 要点提示:《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是指使用市级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办法》要求,投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统筹平衡,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建议,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应当和本级预算相衔接。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且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7、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城市更新规划土地实施细则 (试行)》通知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12月30日发布《上海市城市更新规划土地实施细则(试行)》。 发文机关: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时间:2022年12月30日 文号:沪规划资源详〔2022〕506号关键词:城市更新、规划、土地 主要内容:为实施《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上海市城市更新指引》,完善上海市城市更新规划土地相关保障政策,制定《上海市城市更新规划土地实施细则(试行)》,对区域更新及零星更新的规划政策和土地政策予以明确。 要点提示:《实施细则》要求,区域更新及零星更新需符合规划政策和土地政策。在规划方面,《实施细则》对公共要素认定与设置、用地性质的更新政策、 建筑量的更新政策、建筑高度的更新政策、用地范围的更新政策、风貌保护的更新政策进行了明确;在土地方面,《实施细则》对城市更新涉及的用地手续、土地使用期限、土地价款、不动产登记、物业持有及转让管理要求进行了规定。 8、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1月20日发布《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 发文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3年1月20日 文号:沪府规〔2023〕1号关键词:经济增长、扩大消费 主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十二届市委二次全会部署,抓牢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大力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努力实现全年经济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上海市人民政府制定《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对经济增长、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和要求。 要点提示:《行动方案》共推出十项行动32条政策措施,其中与房地产相关的包括:一、全面提速“两旧一村”改造。落实“两旧一村”改造实施意见和支持政策,优先将零星旧改、小梁薄板房屋改造以及中心城区周边和五个新城等区域的“城中村”纳入改造计划,2023年完成中心城区零星旧改12万平方米,实施旧住房成套改造28万平方米,启动“城中村”改造项目10个。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临港新片区、五个新城人才住房支持政策,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保持土地平稳供应并优化结构,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二、大力引才聚才留才。全面落实各类人才计划和政策,进一步完善住房、教育、医疗等政策和服务,大力吸引和留住各类人才。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措力度,加快构建“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的多层次租赁住 房供应体系,支持企业利用存量土地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9、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12月27日发布《关于延长〈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发文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7日 文号:沪府规〔2022〕20号关键词:个人住房、房产税 主要内容:2011年1月27日上海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沪府发〔2011〕3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请继续按照执行。 要点提示:2011年1月27日,上海市政府印发了《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 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规定自2011年1月28日起,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工作,现根据《通知》,该暂行办法继续实施。 10、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22年12月17日印发《广东省土地要素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