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 植德不动产与基础设施月报 —植德律师事务所— 北京|上海|深圳|武汉|杭州|青岛|成都|海口|香港 1 Beijing|Shanghai|Shenzhen|Wuhan|Hangzhou|Qingdao|Chengdu|Haikou|Hongkongwww.meritsandtree.com 2024年1月立法及监管动态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发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3年12月29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发文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9日 实施时间:2024年7月1日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关键词:公司法 主要内容: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要点提示:公司法修改,坚持问题导向,总结实践经验和理论成果,为便利公司投融资、优化治理机制提供更为丰富的制度选择,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强化各方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亮点纷呈,有许多制度创新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举措。 新《公司法》体例上从十三章增至十五章,增设“第二章公司登记”和“第七章国家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新《公司法》对公司资本制度进行了重大调整。一是完善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二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引入授权资本制,允许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发行股份,同时要求发起人全额缴纳股款。三是允许公司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四是新增简易减资制度,允许公司按照规定通过减少注册资本方式弥补亏损,但不得向股东分配,也不得免除股东缴纳出资或者股款的义务。五是增加了股东未按期缴纳出资的失权制度以及股东认缴出资加速到期制度,并规定了股权转让后转让人、受让人的责任。 新《公司法》加强股东权利保护。一是强化股东知情权。扩大股东查阅材料的范围,允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会计凭证,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条件的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允许股东查阅、复制全资子公司相关材料。二是完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请求召集临时股东会会议的程序,完善股东临时提案权规定,强化股东民主参与公司治理。三是对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严重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的,规定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四是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股东出资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相应减少出资额或者股份,法律另有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另有约定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五是允许股东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提起代表诉讼。 新《公司法》引入了类别股制度,包括分配型类别股、表决型类别股、转让限制型类别股、兜底性质的由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类别股,并相应建立类别股东会制度。 新《公司法》完善国家出资公司相关规定,增设国家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专章,将适用范围由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扩大到国有独资、国有资本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外部董事应当过半数。增加国家出资公司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的规定。 除此之外,新《公司法》还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公司设立、退出制度,公司债券相关规定等进行了完善。 2、自然资源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金 融监督管理总局,2023年12月2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 发文机关:自然资源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1日 文号:自然资发〔2024〕9号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优化 主要内容:不动产登记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财产权利的重要制度,是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推动高质量发展,发布此通知。 要点提示:一是全面推进“全程网办”。二是创新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登记服务。三是提高涉企登记服务水平。四是强化登记和税务、金融高效协同。五是拓展预告登记覆盖面。六是优化继承登记办理流程。七是健全化解历史遗留问题长效机制。八是深化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 3、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意见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2024年1月5日发布《关于金融 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 发文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时间:2024年1月5日 实施时间:2024年2月5日文号:银发〔2024〕2号 关键词:住房租赁 主要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等文件要求,现就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 要点提示:《意见》从加强住房租赁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投融资渠道等方面提出17条举措,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根据 《意见》,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应突出重点、瞄准短板,主要在大城市,围绕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问题,支持各类主体新建、改建和运营长期租赁住房,盘活存量房屋,有效增加保障性和商业性租赁住房供应。 4、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于2023年12月29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 发文机关: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9日 实施时间:2023年12月29日文号:建办市函〔2023〕391号关键词:建筑市场项目信息管理 主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数据管理,落实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数据审核监管责任,强化工程项目信息录入和审核,住建部发布了本《通知》。 要点提示:《通知》明确,住建部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对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标准进行了修订;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本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产生的工程项目信息,按规定逐级推送至全国平台。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可通过各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录入工程项目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在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企业需对项目信息进行补录的,应抓紧向项目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补录申请,补录截止时间为2024年12 月31日。 5、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拟发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管理办法》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于2023年12月27日发布《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文机关: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7日关键词:消防设计 主要内容:为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活动管理,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公共安全,住房城乡建设部研究起草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要点提示:《办法》共六章三十六条,包括从业要求、服务要求、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办法》明确,消防审验技术服务单位不满足从业要求从事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活动的,或者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四项规定的,由消防审验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消防审验技术服务单位出具虚假、失实意见或者报告的,由消防审验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 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法定代表人、技术负 责人、项目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6、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拟发布《关于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等3件国家标准与3件行业标准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于2023年12月26日发布《关于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 (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等3件国家标准与3件行业标准。发文机关:住房与城乡建设部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6日关键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主要内容: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2〕22号),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组织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修订了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等3件国家标准和3件行业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要点提示:本次发布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包括《关于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关于国家标准<输配水管网水锤防护综合调控系统(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关于国家标准<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防火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关于行业标准<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关于行业标准<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关于行业标准<城市供水水质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7、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发布关于印发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于2023年12月29日发布《关于印发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9日文号:工信部联原〔2023〕261号关键词:绿色建材 主要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建材工业绿色化转型,推动绿色建材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强化支撑服务能力,提升全产业链内生力、影响力、增长力、支撑力,加速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提供有力支撑。 要点提示:《实施方案》共15项内容,主要部署以下四方面重点任务:(一)推动生产转型,提升产业内生力;(二)实施“三品”行动,提升产业影响力; (三)加快应用拓展,提升产业增长力;(四)夯实行业基础,提升产业支撑力。 8、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编写大纲(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4年1月24日发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编写大纲(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24年1月24日 关键词: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 主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起草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编写大纲(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并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向社会公布。 要点提示:《特许经营方案》指出,在特许经营模式可行性论证方面,要分析项目是否属于具有一定公益性且存在经营收入的项目,对于市场化程度高的商业项目和产业项目,以及没有经营收入的公益项目,不得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同时也不得将以上类型项目相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