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 植德私募基金月刊 —植德律师事务所— 北京|上海|深圳|武汉|杭州|青岛|成都|海口|香港 Beijing|Shanghai|Shenzhen|Wuhan|Hangzhou|Qingdao|Chengdu|Haikou|HongKong 目录 导读2 一、私募基金市场新规4 (一)《关于加强科技财政金融协同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山东省省级财政科技股权投资项目改革工作方案》4 (二)《温州市重点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5 (三)《广州市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6 (四)《安徽省通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打造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和应用高地的若干政策》7 (五)《关于优化融券交易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相关安排的通知》7 (六)《西安乡村振兴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8 二、基金业协会及其他市场动态9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产品备案月报(2023年9月)》9 (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资产证券化业务委员会2023年第2次工作会 议9 (三)南京江北新区成立高质量发展产业投资基金10 (四)安徽省成立绿色食品产业母基金11 (五)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11 (六)南通宝月湖科创母基金正式成立11 (七)朝阳区文化产业基金联盟揭牌成立12 (八)山东省工业高质量发展基金正式签约落地12 三、私募基金涉诉情况及处罚案例13 (一)基金业协会处罚案例13 (二)地方证监局处罚案例16 (三)基金涉诉案例分析19 特此声明25 编委会成员:25 导读 私募基金市场新规 1.10月8日,2023山东科技金融生态建设大会在济南举行。会上权威发布了《关于加强科技财政金融协同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和 《山东省省级财政科技股权投资项目改革工作方案》,提出进一步加强财政、金融与科技政策的协调配合,聚力构建“165”科技财金政策协同支持体系,即建立1套“贯穿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财金政策措施,聚焦“增信、投资、贷款、保险、担保、培育”6个关键环节,打造“鲁科贷、鲁科担、鲁科保、鲁科投、鲁科融”5个特色品牌,引导更多资源要素向创新创业领域集聚,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2.10月10日,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由温州市国金公司参与草拟的《温州市重点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印发。温州市重点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采用投资子基金、参建母基金、直接投资等三种方式,一般以投资子基金为主。温州市重点产业发展基金总规模200亿元,投资领域为温州市“5+5+N”产业,重点投资数字经济、智能装备、生命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等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并聚焦新能源、眼脑健康等细分优势产业。 3.10月11日,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广州市科学技术局、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管理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广州市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从优化间接融资支持、鼓励直接融资支撑、加强财政支持,强化数字技术赋能、谋划顶层设计等方面,提出了13条具体措施,引导金融资源向各类科技型企业项目、重点科创产业链群集聚,加速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发展。 4.10月1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安徽省通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打造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和应用高地的若干政策》,对标京沪深等先发地区经验做法和政策举措,针对安徽省智能算力供需不匹配、高质量通用数据不足、场景开放和模型应用不充分等突出问题,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实施智算平台加速、数据资源全面开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全时全域场景应用、市场主体培育壮大、一流生态构建等六大行动,系统推进“大算力、大数据、大模型、大场景、大招引、大应用”,全力培育开放、创新、活跃的通用人工智能产业生态。 5.10月14日,证监会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加强融券业务逆周期调节,经充分论证评估,根据当前市场情况,对融券及战略投资者出借配售股份的制度进行针对性调整优化,在保持制度相对稳定的前提下,阶段性收紧融券和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出借。同日,沪深交易所发布《关 于优化融券交易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相关安排的通知》。 6.10月16日,西安市印发《西安乡村振兴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旨在加快西安市涉农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撬动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向“三农”领域。 基金业协会及其他市场动态 1.10月30日,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产品备案月报 (2023年9月)》。 2.10月26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资产证券化业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工作会议在上海召开。 3.10月9日,南京江北新区成立高质量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基金总规模 100亿元。 4.10月13日,安徽名优农产品交易会金融展厅举行了安徽省绿色食品产业母基金签约仪式。 5.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于10月18日在北京举行,其中提到了“丝路基金新增资金800亿元人民币”。 6.10月18日下午,南通宝月湖科创母基金正式成立,总规模50亿元,首期设立规模10亿元。 7.10月20日,朝阳区文化产业基金联盟揭牌成立,涵盖朝阳文创基金等多家基金机构,管理基金规模达人民币2400亿元。 8.10月24日,山东省工业高质量发展基金正式签约落地,基金总规模 100亿元。 案例精选 2019年1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对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某创业投 资管理中心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作出(2019)最高法民申5588号裁定。该裁定指出,投资人入伙后,其能否退出合伙企业当然应适用《合伙企业法》而不是《合同法》加以判断。本刊围绕该案所涉及的投资人能否依据合伙协议约定要求退伙这一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并对由本案引发的思考做进一步探讨,详情请见基金涉诉案例分析部分。 一、私募基金市场新规 (一)10月8日,2023山东科技金融生态建设大会在济南举行。会上权威发布了 《关于加强科技财政金融协同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山东省省级财政科技股权投资项目改革工作方案》 10月8日,2023山东科技金融生态建设大会在济南举行。会上权威发布了 《关于加强科技财政金融协同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山东省省级财政科技股权投资项目改革工作方案》,提出进一步加强财政、金融与科技政策的协调配合,聚力构建“165”科技财金政策协同支持体系,即建立1套“贯穿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财金政策措施,聚焦“增信、投资、贷款、保险、担保、培育”6个关键环节,打造“鲁科贷、鲁科担、鲁科保、鲁科投、鲁科融”5个特色品牌,引导更多资源要素向创新创业领域集聚,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关于加强科技财政金融协同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与私募基金相关的主要关注点如下: 关注要点 主要内容 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创业投资机构,按其自设立之日 吸引创业投资机构落户山东 起3年内,实际投资山东区域内非上市科技型企业累计每满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给予其奖励200万元,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实际管理规模达人民币5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科技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给予奖励支持300万元。鼓励各市同步给予落户奖励支持,叠加放大政策效果。对政策实施后首次投资我省早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满2年以上的创业投资机构,省财政按其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对政策实施后以增资 支持创业投资 扩股方式投资我省早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创业投 机构投早投小 资机构,投资期满2年且7年内实际发生投资损失的,省财政按照其首轮投资实际损失金额的20%给予补贴,每个项目最高补贴300万元,每家机构每年累计补贴金额最高600万元。支持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本出资创业投资机构,对实际投资我省早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金额占 引导长期资本 其实缴资金(实收资本)50%以上的,省财政分档给 出资创业投资 予长期资本方投资奖励,用于增加在鲁再投资。其中, 机构 实际出资额在1亿元至3亿元(含)的,给予不超过200万元奖励;实际出资额在3亿元以上,给予不超过400万元奖励。 强化政府性引 支持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与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 导基金引领作 金对接合作,与国内一线天使投资机构合作设立初创 用 期子基金。鼓励创新创业共同体、新型研发机构等发起设立科技创新基金,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按市场化原则给予投资支持。支持采取“孵化+投资”方式建设科技孵化器,对所服务在孵科技型企业进行创业投资的,省财政按照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最高每年200万元的奖励,所投资在孵项目按照市场化原则推荐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支持。 《山东省省级财政科技股权投资项目改革工作方案》与私募基金相关的主要关注点如下: 关注要点 主要内容 强化顶层设计,以财政金融协同促进有组织的科研,引入更多资本、人才、项目等创新资源要素,推动资 整合资源要素, 金链、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鼓励政府 完善创新生态 性融资担保机构、各市政府引导基金及科技股权资金、社会资本联动支持赋能,构建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生态。鼓励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重点高校院所和新型研发机 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投资 构等发起设立科技创新基金,采用“先投后股”方式,先期通过科技项目形式支持,在项目成果进入市场化融资时,将前期项目资金按市场化价格转为股权等投资性权利,以市场化方式管理或退出。结合重大创新工程实施,探索实行“部门+基金+银行”项目联审工作机制,采取“拨投贷结合”支持方式, 重大创新工程股权投资 每年遴选一定数量的科技型企业,不设财政投资额度上限,根据技术成熟度、产业认定度,以全部、配比、跟进股权投资或“先投后股”等方式,支持企业攻克一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和产业链“卡脖子”技术,转化一批重大科研成果。 (二)10月10日,温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温州市重点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10月10日,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由温州市国金公司参与草拟的《温州市重点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印发。 《温州市重点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共七章三十八条,分别为总则、管理架构和职责分工、投资原则和要求、投资管理程序、投资退出、 收益分配与激励、绩效考核和风险防控及附则等。 《温州市重点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温州市重点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采用投资子基金、参建母基金、直接投资等三种方式,一般以投资子基金为主。温州市重点产业发展基金总规模200亿元,投资领域为温州市“5+5+N”产业,重点投资数字经济、智能装备、生命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等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并聚焦新能源、眼脑健康等细分优势产业。 (三)10月11日,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广州市科学技术局、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管理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广州市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 10月11日,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广州市科学技术局、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管理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联合印发《广州市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通过加大科技企业信贷投放、拓展融资渠道、强化风投创投支持力度等措施,力争五年内全市新增上市高企100家,引导金融资源向各类科技型企业项目、重点科创产业链群集聚,为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广州市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与私募基金相关的主要关注点如下: 关注要点 主要内容 广州将继续发挥好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区配套设立区级科技风 将强化政府资金支持 险补偿资金池。同时,还将充分发挥1500亿产业母基金、500亿创投母基金及50亿广州科技创新母基金投引带动作用,引导投早、投小、投科技。此外,在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