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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湾区·自贸港金融月报 2023-06

金融2023-06-01植德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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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港 金融法律观察与实务 ——植德粤港澳大湾区法律研究院 植德月报·2023年6月刊 —植德律师事务所— 北京|上海|深圳|武汉|杭州|青岛|成都|海口|香港 Beijing|Shanghai|Shenzhen|Wuhan|Hangzhou|Qingdao|Chengdu|Haikou|HongKongwww.meritsandtree.com 1 目录 一、政策法律与监管1 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实施意见》1 2.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1 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基础设施REITS试点申报辅导手册》2 4.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3 5.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数字孪生先锋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23)的通知.3 6.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个体工商户公共信用评价规范》4 7.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召开《深圳市关于金融支持供应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5 8.深圳市住建局:《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5 二、金融市场与业务创新8 1.前海发布深港国际法务区十大建设成果8 2.港交所今起推双柜台模式8 3.深圳签下全国首笔组合式碳资产回购交易8 4.香港成立绿色科技及金融发展委员会9 5.深圳发布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9 6.深圳证监局:强化辖区资本市场审计评估监管协作工作机制建设10 7.广东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正式开板11 三、地方金融行业资讯12 1.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12 2.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实施细则》《贵州省融资租赁公司行政许可暂行实施规范》的通知12 3.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青海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12 四、金融司法案例评析13 1.某物业租赁公司与某投资公司、胡某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13 ——企业应依法分配利润13 2.某医疗公司与某健康管理公司合同纠纷案13 ——依法保护新型产业合作模式13 五、港澳金融热点15 1.香港针对特专科技公司的新上市制度15 2.澳门新《货币发行法律制度》即将生效19 六、植德金融法律实务与研究21 1.植德研究|鲲鹏之变S基金系列研究|(四)私募股权二级市场交易之法律尽职调查关注要点(上篇)21 2.植德研究|《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解读(问答)21 一、政策法律与监管 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实施意见》 2023年6月2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广东将全面深化“数字政府2.0”建设,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充分发挥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对数字经济、数字文化、数字社会、数字生态文明的引领作用,特别是对实体经济发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促进作用,更好支撑全省高质量发展。 【短评】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智领粤政、善治为民”的“数字政府2.0”全面建成,政务服务水平、省域治理能力、政府运行效能、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能力实现全国领先,数字政府引领驱动全面数字化发展的作用日益明显,打造数字中国创新发展高地。到2035年,整体协同、敏捷高效、智能精准、开放透明、公平普惠的数字政府基本建成,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1] [1]参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印发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到2025年全面建成“数字政府2.0”》,来源:南方日报网络版,最后访问日期:2023年7月15日。 2.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2023年7月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年)(下称《方案》),提出支持广州、深圳开展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推进国家部署的101项改革事项清单、150项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清单落地实施。 【短评】 《方案》从5个方面推出39条具体措施。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和要素环境方面, 《方案》提出,要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实施公平竞争政策,试行独立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公平竞争集中审查、第三方审查的工作模式。在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方面,推广“一照通行”改革,实现重点经营许可事项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证照信息“一码展示”。 在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方面,在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基本要素“四级四同”的基础上,广东将逐步推进实现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统一,推动省、市、县(市、区)、镇(街)级事项目录同源、标准一致。 在优化市政公用服务方面,广东将持续优化办电流程,全面实现低压用电报装“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高压用电报装“省力、省时、省钱”。推行水电气网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在线办理、并联审批,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 在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方面,《方案》特别提到,探索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除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禁止或者涉及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情形外,对符合国家和省政策导向、有发展前景的新业态新模式企业,探索给予合理的执法“观察期”,优先采取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提示、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 《方案》还提出,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关于制造业、农业等领域高水平投资负面清单承诺。 在营造区域均衡协同的发展环境方面,建立营商环境对口帮扶机制,将营商环境帮扶作为珠三角地区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新一轮省内对口帮扶协作的重要内容,围绕提升政务服务、提升项目投资和建设便利度、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等领域,提出重点任务和量化目标。[2] [2]参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印发支持广深开展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来源:南方日报网络版,最后访问日期:2023年7月15日。 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基础设施REITs试点申报辅导手册》 2023年6月9日,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广东省省基础设施REITs试点工作,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相关金融机构在对国家有关基础设施REITs试点政策和已发行项目的典型经验进行梳理汇总的基础上,编制了《广东省基础设施REITs试点申报辅导手册》,为广东省基础设施领域原始权益人、投资者等提供支持和指导。 【短评】 基础设施REITs是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的重大创新,是降低实体经济杠杆,提升基础设施领域市场化水平,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的关键举措和重要手段。今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证监会分别印发了《关于规范高效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23〕236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常态化发行相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扩大基础设施REITs试点范围,推进基础设施REITs常态化发行。 本手册共分13个专篇,其中: 第1篇为政策及概念篇,主要对基础设施REITs基本概念进行了解读,并对国家和省已出台的基础设施REITs试点重要政策文件进行梳理,重点包括试点政策、试点项目的基本条件、申报原则、申报流程、审查内容、中介机构、其他工作要求等,摘录了政策要点,方便相关主体查询信息。 第2至13篇为行业篇,分别是收费公路、保障性租赁住房、燃气发电、仓储物流、产业园、风电及光伏发电、城镇供水、城镇污水处理及垃圾焚烧发电、数据中心、消费基础设施、城市轨道交通、旅游景区等12个行业领域的专篇。在每个行业专篇中,手册主要对相关行业的资产类型、资产规模、权属及合规性要求等申报条件进行更有针对性的解读,还基于当前推进REITs试点工作的实践,有针对性地列出了该行业领域REITs项目可能遇到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思路,并尽可能附上了可参考的案例,以便为有意向的相关企业提供更具有实操性的工作参考。[3] [3]参见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广东省基础设施 REITs试点申报辅导手册>》,最后访问日期:2023年7月15日。 4.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 2023年6月30日,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 日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条例》立足于提升深圳市统计工作能力和发展水平,坚持问题导向,采用“小切口”立法形式,通过强化统计监督职能,提升统计保障水平,严管政府统计项目,规范民间统计活动,鼓励统计标准创新,破解阻碍深圳统计高质量发展的难题,构建协调统一科学高效的统计工作新体制。 【短评】 《条例》明确要求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统计机构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责任制和问责制,优化统计监测评价机制,健全统计守信激励和统计失信惩戒机制。同时,要求政府统计机构建立统计违法行为举报制度,与有关部门建立在工作中发现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机制,健全统计监督协调配合机制,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 5.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数字孪生先锋城市建设行动计划 (2023)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粤府〔2021〕44号)、《深圳市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十四五”发展规划》(深政数 〔2022〕3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打造数字孪生先锋城市,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深圳市数字孪生先锋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23)》(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并于2023年6月9日正式发布。 【短评】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行动计划》政策解读,《行动计划》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一是指导思想。明确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以数字孪生为特点的深圳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以先行示范的标准加快打造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和“数字中国”城市典范。二是总体目标。瞄准建设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的目标,明确了“数实融合、同生共长、实时交互、秒级响应”的数字孪生先锋城市的特点及“一十百千万”的工作内容和建设目标。 (二)重点任务。这是《行动计划》的核心内容,围绕建设数字孪生先锋城市,打造“四个先锋”。分别是先锋底座:建设一个一体协同的城市级数字底座;先锋数据:构建不少于十类数据相融合的数据底板;先锋应用:上线承载超百个场景、超千项指标的多跨协同数字孪生应用;先锋科技:打造信创驱动、数字赋能的万亿级核心产业增加值数字经济高地。 (三)保障措施。包括五个部分,分别为强化组织领导、强化项目统筹、强化资金保障、强化人才培育、强化安全保障。明确按照IPMT模式推进数字孪生城市建设,建立新的项目统筹模式,要求市、区财政部门加大《行动计划》落实的资金保障力度,谋划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切实保障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 6.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个体工商户公共信用评价规范》 2023年6月,为提振个体经济持续发力,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深圳市个体工商户公共信用评价规范》(简称《评价规范》)。 【短评】 《评价规范》充分发挥公共信用大数据在风险识别监测中的作用,将为个体工商户获得信贷、有关部门提供政务服务和开展信用监管等提供精准高效的支持,赋能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 《评价规范》深挖应用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的全市73家信源单位21.31亿条数据,以基础性、公共性、多面性、针对性、适用性为原则设置评价指标,评价结果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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