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植德]:大湾区·自贸港金融月报 - 发现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行业研究/报告详情/

大湾区·自贸港金融月报

金融2022-11-01植德J***
大湾区·自贸港金融月报

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港 金融法律观察与实务 ——植德粤港澳大湾区法律研究院 植德月报·2022年11月刊 —植德律师事务所— 1 北京|上海|深圳|武汉|珠海|海口Beijing|Shanghai|Shenzhen|Wuhan|Zhuhai|Haikouwww.meritsandtree.com 目录 一、政策法律与监管1 1.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南自由贸易港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管理规定》1 2.海南省人民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知识产权强省实施方案》1 3.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企业实质性运营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4 4.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海南省私募基金类企业综合研判会商工作指引》5 5.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2022 年下半年稳增长奖励项目实施细则》5 6.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稳经济接续政策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项目实施细则》6 7.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支持新兴产业园发展的用地管理意见》(征求意见稿)7 8.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8 9.中山市科学技术局:《中山市科技孵化育成体系专项资金使用办法》9 二、金融市场与业务创新10 1.虚拟货币“挖矿”属非法金融活动,相关协议属无效合同10 2.证监会同意广州期货交易所开展工业硅期货和期权交易10 3.国际金融论坛(IFF)2022全球年会在广州南沙举行粤港澳大湾区圆桌会议11 4.粤金融主管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推进“金融16条”,金融机构正积极行动12 5.个人养老金制度启动实施13 6.广州南沙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显成效15 7.《深圳企业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2022)白皮书》发布15 8.深圳首支“20+8”产业专项子基金落地龙岗,计划规模高达50亿16 9.海南自贸港公募基金实现零突破17 三、金融司法案例评析18 1.诱空型虚假陈述的司法认定18 ——张某诉A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案18 2.前置程序的取消及预测性信息安全港制度的适用19 ——朱某诉B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案19 四、港澳金融热点21 1.香港慈善团体的简介(下)21 2.中国人民银行与澳门金融管理局续签货币互换协议24 五、植德金融法律实务与研究25 1.植德研究|资产服务信托在困境地产项目中的法律实践25 2.植德咨讯|“专业机构赋能创投和创投基金发展之法律实务课程”课次二精彩回顾25 一、政策法律与监管 1.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南自由贸易港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2022年11月30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开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管理规定》(“管理规定”),从事项范围、工作机制、告知内容、承诺内容、备案手续、核查监管等作出具体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短评】 根据《管理规定》,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是指除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生态保护红线、重大公共利益等国家实行准入管理的领域外,在具有强制性标准的领域,依法取消许可和审批,建立健全备案制度,市场主体书面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备案,即可开展投资经营活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的事项实行清单管理,依法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根据《管理规定》,市场主体办理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事项备案,应当对下列内容作出书面承诺:(一)已知晓告知事项;(二)已经符合开展相关投资经营活动的条件、强制性标准和技术等要求,能够在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相关材料;(三)愿意承担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四)所作承诺是真实意思表示。涉及外商投资的,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应当依法报送投资信息。 根据《管理规定》,市场主体未办理备案或者提交虚假材料办理备案开展投资经营活动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市场主体办理备案后,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提交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开展投资经营活动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市场主体开展投资经营活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海南省人民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知识产权强省实施方案》 2022年11月7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共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知识产权强省实施方案》,提出建设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知识产权特区、打造我国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中心等12条具体举措,旨在对标世界最高水平开放形态, 力争5年内推动一批知识产权重点项目、重大试点在海南落地实施,形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制度创新成果,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跻身全国前列。 【短评】 其中主要内容包括: 01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健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海南按照“全省一盘棋、全岛同城化”要求,借鉴上海浦东新区实践经验,在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统一管理的基础上,探索包含其他类型知识产权的综合管理,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深化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增强系统保护能力,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的知识产权体制机制。 02完善知识产权政策制度体系 高标准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聚焦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做好知识产权相关前瞻性研究和政策储备。建立健全有效支撑贸易投资自由便利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制度保障,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水平。探索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推动区块链技术在知识产权交易、存证方面应用。 03探索建设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知识产权特区 充分利用海南自由贸易港先行先试政策优势,在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推行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五合一”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整合行政执法、行政裁决、仲裁调解、司法审判、社会监督等资源,推进“一体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全方位构建知识产权全口径、全链条保护体系。发挥三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引领作用,建立“一站式”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体系,推进知识产权业务服务、政务服务和信息服务“一网通办”,实现知识产权业务“单一窗口”集中受理。聚焦“南繁种业”“深海科技”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集聚各类创新资源,遴选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实施关键核心技术专利导航工程,高起点、高标准打造集科研创新、产业集聚、贸易交流为一体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 04打造我国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中心 立足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出台专项政策文件,率先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知识产权任务。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筹下,利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等资源,借助博鳌亚洲论坛平台,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特别是与“一带一路”国家的合作,为讲好中国知识产权故事,展示文明大国、负责任大国形象,提供更多海南经验与实践。支持海南承办国家知识产权局重要国际交流活动。 05推动相关机构在海南落户 积极推进仲裁与调解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涉外知识产权争议案件的仲裁与调解。支持海南条件成熟的区域申报建设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支撑高水平对外开放。 06做好国家级重大展会知识产权服务保障 强化政策支持,按相关要求在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展会期间,为参展商品提供专利优先审查等服务。在现场开设知识产权服务站,派驻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领域专家团队,提供知识产权检索咨询、商标品牌运营、纠纷快速处置、维权投诉等服务。 07多途径加强涉农专利技术应用 注重产学研结合,积极探索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研究,引导涉农专利技术向县域和乡村转移转化,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能。发挥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效能,解决农产品种植及加工等技术难题,补上技术与装备设施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 08全方位推动区域商标品牌建设 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布局建设商标品牌指导站,推动打造一批海南独有自然资源、人文文化、体育赛事、重大展会等特色商标,传承和发展传统品牌和老字号,大力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商标品牌。建设地理标志产品展示推广中心,加强地理标志产品和涉农商标品牌的集中展示、销售、宣传,打造市场声誉口碑。 09大力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 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海南省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探索“标志—产品—品牌—产业”发展路径,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传承有机融合,支撑“美丽海南百镇千村”建设。建设以发展地理标志产业为特色的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壮大特色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10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加快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指导,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健全知识产权行政裁决制度,发挥行政裁决作用。提升三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运行效能,指导海口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加强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和风险防控,保障重点产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推进知识产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推进知识产权仲裁机构和调解组织建设,健全维权援助机制。 11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 瞄准南繁育种、深海科技、航天科技等科技创新产业,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加速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形成高价值专利组合。推广实施专利导航国家标准,支持建设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助力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鼓 励高校院所与企业共享成熟专利技术、畅通获取渠道,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推动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建设,发展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运营基金、证券化、保险等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大力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在海口市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 12夯实知识产权工作基础 统筹海南信息公共服务资源,加大知识产权基础数据资源支持力度,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节点、网点建设。推动地市级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支持海南建设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指导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等高校加强知识产权学科建设,推动设立知识产权学院。支持和帮助海南开展知识产权职称评审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引进一批知识产权法律、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运营等领域紧缺人才。推进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实务人才经验交流和继续教育。 3.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企业实质性运营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2022年12月7日,为了贯彻落实好《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企业实质性运营有关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企业实质性运营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2022年第5号,以下简称《补充公告》),切实推动优惠政策落地落实,确保企业及时享受政策优惠,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发布《关于做好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企业实质性运营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短评】 2025年前,对注册在海南自贸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是中央赋予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重要政策。其中,实质性运营为企业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需具备的条件之一。 2021年3月,海南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企业实质性运营有关问题的公告》,对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企业实质性运营有关问题进行明确。 2022年9月,海南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企业实质性运营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对鼓励类产业企业实质性运营有关问题进行了具体阐释和补充解

你可能感兴趣

hot

大湾区·自贸港金融月报

金融
植德2022-07-01
hot

大湾区·自贸港金融月报

金融
植德2022-04-01
hot

大湾区·自贸港金融月报

金融
植德2022-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