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12 2024年2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史卫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姣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姣姣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公司战略规划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本公司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公司在经营中可能面临的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市场竞争日益加剧风险、持续研发与创新风险、毛利率下滑风险、汇率波动风险、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风险、应收账款回款风险等风险因素,注意投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股本100,5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送红股0股 (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 第四节公司治理40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66 第六节重要事项68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97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106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107 第十节财务报告10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原件。 (五)其它备查文件。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帝科股份 指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指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前身 常州竺思 指 常州竺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香港帝科 指 帝科电子材料香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佰沂 指 上海佰沂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东营德脉 指 东营德脉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苏鸿脉 指 江苏鸿脉新材料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川帝科 指 四川帝科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无锡湃泰 指 无锡湃泰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无锡尚辉嘉 指 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迪银科 指 无锡迪银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赛德科 指 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而为科技 指 无锡而为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索特 指 江苏索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东莞索特 指 东莞索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系江苏索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苏索特上海分公司 指 江苏索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报告期、本报告期、本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末、本期末 指 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同期、上期 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上年末、上期末 指 2022年12月31日 中天运、会计师 指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招股说明书 指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股东大会 指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董监高 指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指 本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光伏发电 指 通过光电效应直接把光能转化成电能 太阳能电池 指 一种利用太阳光直接发电的光电半导体薄片,是光电转换的最小单元 晶体硅太阳能电池 指 以晶体硅作为主要原材料的太阳能电池 光伏导电银浆、导电银浆 指 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电极用银浆料,是制备太阳能电池金属电极的关键材料 芯片粘接银浆 指 是一种固化或干燥后具有一定导电性的低温银浆。它可以 将芯片与衬底材料连接在一起,使被连接材料间形成电的通路,是电子工业中一种必不可少的新材料。 封装 指 把集成电路裸片装配为芯片最终产品的过程 TOPCon 指 TunnelOxidePassivatedContact,隧道氧化层钝化接触电池 HJT 指 Heterojunction,异质结电池 IBC 指 InterdigitatedBackContact,叉指背接触电池 PERC 指 PassivatedEmitterandRearCell,即钝化发射极和背面电池,其与常规电池最大的区别在于背表面介质膜钝化,采用局域金属接触,有效降低背表面的电子复合速度,同时提升了背表面的光反射 BSF 指 铝背场,是为了改善硅太阳能电池的效率,在p-n结制备完成后,往往在硅片的背面即背光面,沉积一层铝膜,制备P+层 P型、N型 指 P型硅片,即在本征硅晶体中掺入三价元素(如硼),使之取代晶格中硅原子的位置,就形成P型半导体硅片;N型硅片,即在本征硅晶体中掺入五价元素(如磷),使之取代晶格中硅原子的位置,就形成了N型半导体硅片 P型电池、N型电池 指 用P型硅片制造的光伏电池、用N型硅片制造的光伏电池 平价上网 指 光伏电站传输给电网的电力价格与火力发电、水力发电的价格持平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帝科股份 股票代码 300842 公司的中文名称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帝科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WuxiDKElectronicMaterials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DKEM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史卫利 注册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屺亭街道永盛路8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14200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27日和2023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收到无锡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公司注册地址由“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屺亭街道永宁路11号创业园二期B2幢”,变更为“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屺亭街道永盛路8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屺亭街道永盛路8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14200 公司网址 http://www.dkem.cn/ 电子信箱 ir@dkem.cn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彭民 秦超 联系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屺亭街道永盛路8号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屺亭街道永盛路8号 电话 0510-87825727 0510-87825727 传真 0510-87129111 0510-87129111 电子信箱 ir@dkem.cn ir@dkem.cn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媒体名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1门701-704 签字会计师姓名 贾丽娜、刘鑫康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王怡人、单磊 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9,602,822,670.15 3,766,673,993.15 3,766,673,993.15 154.94% 2,814,456,026.02 2,814,456,026.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85,640,607.57 -17,323,949.79 -17,242,972.84 2,336.51% 93,935,699.23 93,935,699.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342,963,420.06 -12,643,913.85 -12,562,936.90 2,829.96% 105,358,110.58 105,358,110.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050,991,565.28 -196,882,465.77 -196,882,465.77 -433.82% -259,398,093.53 -259,398,093.5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3.85 -0.17 -0.17 2,364.71% 0.94 0.9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3.84 -0.17 -0.17 2,358.82% 0.94 0.9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4.46% -1.87% -1.87% 36.33% 10.64% 10.64%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资产总额(元) 6,784,718,315.13 3,355,189,075.52 3,355,270,052.47 102.21% 2,265,325,565.08 2,265,325,565.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323,362,421.61 919,023,935.20 919,104,912.15 43.98% 931,922,064.65 931,922,064.65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