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系列专题 化债,各省怎么说? 2024年02月22日 回顾2023,关于债务管控有哪些表述? 中央层面:(1)推动制定一揽子化债方案;(2)强化隐性债务问责和信息 公开;(3)防范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平台化”;(4)加大对存量隐性债务处置力度。地方层面:各地对于债务管控、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的相关表述,方向与中央基本保持一致:在继续强调遏制新增、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的基础上,注重隐性债务监管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的建立,加强了监管力度,以及对违法行为的查处问责力度。 分析师谭逸鸣执业证书:S0100522030001邮箱:tanyiming@mszq.com研究助理韩晨晨 取得成效:(1)部分省市提及完成年度隐性债务化解任务;(2)部分省市提及隐性债务风险有效降低;(3)“一揽子化债方案”陆续落地;(4)债务化 执业证书:S0100123070055邮箱:hanchenchen@mszq.com 解、风险处置措施进一步丰富。 2023年,城投反腐整顿力度加大:2023年以来,对隐性债务的监管持续 相关研究1.利率专题:5年LPR非对称调降下的信贷 高压态势,多个新增隐债、化债不实等违法违规案例被公开通报:财政部于11 与债市-2024/02/21 月通报共计8起隐性债务典型问责案例,问责案例包括化债不实、违法违规融 2.信用策略系列:城投的2024:防守反击-2 资从而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等,主要涉及湖北、广西、陕西、四川、江西、安徽 024/02/20 等地的融资平台。 展望2024,有哪些新趋势? 3.可转债周报20240219:资产负债表修复 中的市场环境探索-2024/02/19 4.城投随笔系列:哪些城投在净偿还?-202 中央层面:2024年,中央对于债务管控和隐债化解的相关工作仍在持续推 4/02/18 进,总体来看,今年对于债务管控、隐债化解仍保持着高压态势,继续强调要“化解存量、遏制增量”。在延续去年继续推进平台市场化、实体化转型、加强 5.利率专题:多头博弈的极致“卷”-2024/02/18 对融资平台综合治理的基础上,多次提出要推动制定一揽子化债方案,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管理机制,共同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持续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地方层面:对于债务管控和隐债化解,各省继续强调要“坚决遏制隐性债 务增量,稳妥有序化解隐性债务存量,禁止各种变相举债行为”。在此基础上,分别从“遏新增、严追责、化存量”三个层面完善了债务管控和风险化解的相关机制措施。 从“遏新增”层面来看,主要是通过加强融资平台的治理、细化相关监管 机制,防患于未然。在细化债务风险的监测和预警的同时着眼于长远,建立长效化的制度框架,加强融资平台的治理,清除隐性债务形成的土壤。 从“严追责”的层面来看,多个省份强调了要严肃查处各位违法违规举债 行为,健全落实问责机制,态度也更为坚决。 从“化存量”的层面来看,多个省份明确了2024年的化债目标,不少省 份提出要加大隐性债务的化解力度,同时也强调要处理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对于已经形成的债务,提出了多样的化债举措。总体上看,要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逐步实现存量隐性债务的化解。 风险提示:政策不确定性;基本面变化超预期;宏观经济、地方政府债务 压力评价的主观性 目录 1回顾2023,关于债务管控有哪些表述?3 1.1中央层面,有哪些表述?3 1.2地方层面,有哪些表述?4 1.32023年,城投反腐整顿力度持续加大9 2展望2024,有哪些新趋势?12 2.1中央层面,2024说了什么?12 2.2地方层面,2024说了什么?13 3风险提示16 表格目录17 2024年,一揽子化债在各省落实情况如何,政策端如何表述,目标和方式具体有哪些?本文聚焦于此。 首先,我们看看2023年里中央和地方层面针对债务管控和债务化解的表述。 1回顾2023,关于债务管控有哪些表述? 1.1中央层面,有哪些表述? 2023年,中央对于债务管控和隐性债务化解的相关工作仍在不断深化和推进。在持续推进遏制新增、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推进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的基础上,新增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表述: (1)推动制定一揽子化债方案。2023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在部署2023下半年经济工作时首次提及“制定一揽子化债方案”,推动重点地区和机构风险处置,强化风险早期纠正,丰富了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的工具和手段。 (2)强化隐性债务问责和信息公开。2023年11月,财政部公开通报共计 8起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提出“对新增隐性债务和化债不实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持续强化隐性债务查处问责力度,有效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 (3)防范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平台化”。聚焦主业发展,剥离政府融资功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政府和企业界限清晰、责任明确、风险可控的良性机制。 (4)加大对存量隐性债务处置力度。督促地方统筹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和各类支持性政策措施,紧盯市县加大工作力度,妥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优化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逐步缓释债务风险。 日期文件/会议/新闻相关表述 表1:2023年中央层面关于债务管控和隐性债务化解等相关表述 2023-11-06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隐性债 务问责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3-10-6金观平:兜牢兜实基层“三 保”底线 对新增隐性债务和化债不实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持续强化隐性债务查处问责力度,有效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 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要重视和做好债务管理和债务风险化解工作。一些地方债务水平较高、偿债能力较弱,风险不可小觑。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近期,各地正在抓紧推进化债工作。要统筹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和各类支持性政策措施,妥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逐步化解债务风险,确保地方经济财政安全、平稳运行。 2023-07-24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要加强金融监管,稳步推动高风险中 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 2023-04-28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 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设保障性住 房。要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控新增隐性债务。要继续抓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2023-03-1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工作报告 开展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与改革、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社 会保险制度改革和社会保险法实施、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与改革、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管理与改革情 2023-03-15 关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况等专题调研,加强财政金融领域的有效监督。 坚持督帮一体,支持地方防范化解风险。中央财政将债务风险较高、库款保障程度较低、财力相对薄弱的地区作为监测重点,及时向地方提醒提示风险隐患。进一步压实地方和部门责任,推动建立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在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区开展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通报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 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压实各方责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2023-02-16《更加有力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2023-02-15《当前经济工作的几个重大 问题》 2023-01-07货币政策精准有力金融服务 大有可为——访人民银行党委书记、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 2022-12-292022年全国财政工作视频会 议 2022-12-15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存量,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行为,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持“开正门、堵旁门”,遏增量、化存量。完善常态化协同监管,坚决禁止变相举债、虚假化债行为。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紧盯市县加大工作力度,强化隐性债务问责和信息公开。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治理,逐步剥离政府融资功能,推动分类转型发展,防范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平台化”。 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要压实省级政府防范化解隐性债务主体责任,加大存量隐性债务处置力度,优化债务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稳步推进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和法定债务合并监管,坚决遏制增量、化解存量。要禁止各种变相举债行为,防范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平台化”。要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的综合治理,推动分类转型。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稳步推进地方税体系建设,夯实地方基本财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积极配合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督促金融机构增强风险管理能力。有序开展地方政府债务置换,推动优化债务期限结构,降低利率负担。 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继续抓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治理,积极配合防范化解重要领域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要压实省级政府防范化解隐性债务主体责任,加大存量隐性债务处置力度,优化债务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稳步推进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和法定债务合并监管,坚决遏制增量、化解存量。”稳步推进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和法定债务合并监管,是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此,我们应根据地方政府两类债务的性质和形成原因,构建符合我国特点的地方债务风险综合预警指标体系,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在坚决遏制增量的同时,有序化解存量。 资料来源:求是网,财政部,澎湃新闻,中国政府网,民生证券研究院整理 1.2地方层面,有哪些表述? 1.2.12023年,各地隐债化解有哪些表述? 2023年,各地对于债务管控、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的相关表述,方向与中央基本保持一致:在继续强调遏制新增、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的基础上,注重隐性债务监管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的建立,加强了监管力度,以及对违法行为的查处问责力度,具体来看: (1)多个省份在债务管控和隐债化解中强调“稳”。在地方政府债务监管上,宁夏、四川等省份提出“稳步推进政府隐性债务和法定债务合并监管”。具体到隐性债务的化解中,多地强调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不能操之过急,从而带来“处置风险的风险”。 (2)更加强调要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如:吉林提出“省对全省防范化解隐性债务负总责,各市(州)和县(市、区)承担具体责任”;河南提出“压实主 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责任”。 (3)在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的表述上措辞更为严厉,对于违法违规举债行为要坚决严肃查处,多省提出“坚决遏制增量”、“严肃查处新增隐性债务”等。 (4)多省提出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治理,防止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平台化”。2023年,对于融资平台的管理,除了继续强调要推进融资平台市场化、实体化转型发展外,多个省份(如吉林、江苏、宁夏、云南、重庆等)提出了“要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治理”,划清政府和企业边界,防范平台债务风险向政府传导,要“防范国有企事业单位‘平台化’”。一方面,以增强平台自身的经营造血能力,另一方面,这也是确保财政可持续和政府性债务风险可控的重要举措。 (5)进一步完善债务管控和隐债化解的监管机制。一方面,建立常态化的核查机制以对隐性债务进行定期排查,如:甘肃等提出要“健全定期监审评估机制”;湖北等提出要“严格落实常态化核查机制”。另一方面,也要强化债务风险的预警机制,使得风险能够早发现、早处置,如河南提出要“加强高风险地区风险监测预警”,宁夏、四川则提出要“推进政府隐性债务和法定债务合并监管,建立统一的长效监管制度框架”。此外,安徽等也强调了要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建立相关部门间的监督协作机制,从而形成监管合力。 (6)多个省份强调了要严肃查处各位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健全落实问责机制,态度也更为坚决。如:贵州强调“对违规新增隐性债务、不实化债、套取挪用专项债券资金等问题,严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