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系列专题 隐债化解的2022与2023 2023年03月06日 回顾2022,关于债务管控有哪些表述? 分析师谭逸鸣执业证书:S0100522030001电话:18673120168邮箱:tanyiming@mszq.com 中央层面:(1)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2)推动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市场 化转型;(3)研究完善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4)严肃追责问责,以强有力的问责形成震慑;(5)严肃查处债务资金管理中的腐败问题。 地方层面:各地对于债务管控、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的相关表述,方向与中央 基本保持一致:在继续强调遏制新增、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的基础上,注重隐性债务监管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的建立,加强了监管力度,以及对违法行为的查处问责力度。取得成效:(1)部分省市提及完成年度隐性债务化解任务;(2)部分省市提及隐性债务风险有效降低;(3)债务管控机制进一步完善(4)债务化解、风险 相关研究 处置措施进一步丰富。 1.信用一二级市场跟踪周报20230305:本周 2022年,城投反腐整顿力度加大:2022年以来,对隐性债务的监持续高压态势,多个新增隐债、化债不实等违法违规案例被公开通报:财政部分别于5月、 信用债净融资回落,长久期信用利差收窄-2023/03/052.城投、产业利差跟踪周报20230305:城投 7月通报共计16起隐性债务典型问责案例,地方也通报了多起虚假化债的案例。 利差继续下行、产业利差有所分化-2023/03/ 金融领域的反腐力度也在持续加强,多起典型腐败案例被公开通报,释放了坚决 05 查处利用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搞利益输送新型腐败案件的鲜明信号。目前,多个省份开展了融资领域腐败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追回了不小的损失体量,也形成了强大的震慑效应。 3.交易所批文更新跟踪周报20230305:本周“通过”+“注册生效”公司债规模显著增加-2023/03/054.利率专题:要降准了?-2023/03/05 展望2023,有哪些新趋势? 5.可转债周报20230304:2月转债市场持有 中央层面:2023年,中央对于债务管控和隐债化解的相关工作仍在持续推 人结构有何变化?-2023/03/05 进,总体来看,今年对于债务管控、隐债化解仍保持着高压态势,继续强调要“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存量”。在延续去年继续推进平台市场化、实体化转型的基础上,多次提出要加强对融资平台的综合治理,防范国有企事业单位“平台化”,从而聚焦主业发展,剥离政府融资功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政府和企业界限清晰、责任明确、风险可控的良性机制。 地方层面:对于债务管控和隐债化解,各省继续强调要“坚决遏制隐性债务 增量,稳妥有序化解隐性债务存量,禁止各种变相举债行为”。在此基础上,分别从“遏新增、严追责、化存量”三个层面完善了债务管控和风险化解的相关机制措施。 从“遏新增”层面来看,主要是通过加强融资平台的治理、细化相关监管机 制,防患于未然。在细化债务风险的监测和预警的同时着眼于长远,建立长效化的制度框架,加强融资平台的治理,清除隐性债务形成的土壤。 从“严追责”的层面来看,多个省份强调了要严肃查处各位违法违规举债行 为,健全落实问责机制,态度也更为坚决。 从“化存量”的层面来看,多个省份明确了2023年的化债目标,不少省份 提出要加大隐性债务的化解力度,同时也强调要处理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对于已经形成的债务,提出了多样的化债举措。总体上看,要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逐步实现存量隐性债务的化解。 风险提示:政策不确定性;基本面变化超预期;宏观经济、地方政府债务压 力评价的主观性 目录 1回顾2022,关于债务管控有哪些表述?3 1.1中央层面,有哪些表述?3 1.2地方层面,有哪些表述?5 1.32022年,城投反腐整顿力度加大9 2展望2023,有哪些新趋势?12 2.1中央层面,2023说了什么?12 2.2地方层面,2023说了什么?12 3风险提示17 表格目录18 2023年,市场对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以及债务管控的关注较高,近期, 《求是》的两篇刊文中也频频有相关表述,而市场机构的期待能多大程度得到满足,时间节奏又会如何演绎?本文聚焦于此。 首先,我们看看2022年里中央和地方层面针对债务管控和隐债化解的表述。 1回顾2022,关于债务管控有哪些表述? 1.1中央层面,有哪些表述? 2022年,中央对于债务管控和隐性债务化解的相关工作仍在不断深化和推进。在持续推进遏制新增、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推进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的基础上,新增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表述: (1)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在2021年中央财经委会议中也提出过“防止在处置其他领域风险过程中引发次生金融风险”1,表明了对于风险处置过程中形成次生风险的警惕与防范。 (2)推动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剥离地方政府非经营性项目的融资职能,是公共领域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从源头上防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重要举措。 (3)研究完善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从深层次上改革隐性债务形成的土壤环境,形成长效的防范化解机制。 (4)严肃追责问责,以强有力的问责形成震慑,逐步破除道德风险。2022年5月、7月,财政部财政部2次公开通报共计16起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提出要切实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促进一方”的作用。要求强化日常监管,持续加大问责力度,落实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显示了对于隐性债务监管的高压态势。 (5)严肃查处债务资金管理中的腐败问题,同样聚焦道德风险破除,提升效率与公平,2022年财政经济委员会在《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中,首次提出要“严肃查处债务资金管理中的腐败问题”。 1http://www.gov.cn/xinwen/2021-08/17/content_5631780.htm 日期文件/会议/新闻相关表述 表1:2021-2022年中央层面关于债务管控和隐性债务化解等相关表述 2022-07-29 财政部关于融资平台公司违法违规融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的通报 各地区、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把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作为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坚决杜绝新增隐性债务;持续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管理,严禁与地方政府信用挂钩,严禁新设立融资平台公司,持续清理“空壳类”融资平台公司,加快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财政部将切实履行财会监督职责,对融资平台公司参与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持续加大问责力度,有效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坚定不移地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各地方、各单位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作为重要的政治 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底线思维,落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日常监管,坚决遏制隐性 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隐性债 2022-05-18债务增量,妥善处置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财政部将切实履行财会监督职责,对新增隐性债务和 务问责典型案例的通报 化债不实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持续强化监管,有效防范 化解隐性债务风险。 2022-05-15 《正确认识和把握我国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2021问题与成效: 二是监管能力和制度缺陷。对金融机构公司治理问题严重失察,金融监管能力和水平不适应。对地方债务管理松弛,有的地方变相违规举债,债务负担持续增加。 2022工作计划: 要压实责任,“谁家孩子谁抱”,压实地方党政同责,负责属地维稳和化解风险;压实金融监管、行业主管、纪检监察等部门责任,按照各自职责推动风险化解;压实企业自救主体责任,制定可行的风险化解方案。 2022-04-16 2021问题与成效: 近年来,我们通过出台一系列监管制度,遏制增量,化解存量,在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增加的同时, 《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实施好隐性债务风险稳步缓释,地方政府债务处置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积极的财政政策》2022工作计划: 强化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合理安排赤字、债务及支出政策,推动财力下沉,严肃财经纪律,有序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2022-03-08 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1年 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1问题与成效: 有的地方存在虚假化解隐性债务问题 2022工作计划: 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抓实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严肃查处债务资金管理中的腐败问题。 2021问题与成效: 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加强跨部门协同监管,坚决查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题,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严肃处理问责。在部分具备条件的地区率先开展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稳步推进隐性债务清零,探索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长效监管制度框架。隐性债务风险进一步缓释,风险总体可控……新增隐性债务情况仍然存在,有的地方政府债务负担较重,部分地方 关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偿债压力较大。 2022-03-05执行情况与2022年中央和地2022工作计划: 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强化预算约束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始终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支持地方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部分有条件的地区稳妥推进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研究完善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对违法违规举债融资的严肃追责问责,以强有力问责形成震慑。推动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自觉接受人大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 2021-12-272021年全国财政工作视频会2021问题与成效: 议加强财政政策调节,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规模,优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管理,开展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并扩大范围。 2022工作计划: 加强风险防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持续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对化债不实、新增隐性债务的要严肃问责,完善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 资料来源:求是网,财政部,中国政府网,民生证券研究院整理 1.2地方层面,有哪些表述? 1.2.12022年,各地隐债化解有哪些表述? 2022年,各地对于债务管控、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的相关表述,方向与中央基本保持一致:在继续强调遏制新增、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的基础上,注重隐性债务监管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的建立,加强了监管力度,以及对违法行为的查处问责力度,具体来看: (1)多个省份在债务管控和隐债化解中强调“稳”。在地方政府债务监管上,福建省提出要“处理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甘肃省明确“坚持以稳为主、稳中求降”。具体到隐性债务的化解中,多地强调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不能操之过急,从而带来“处置风险的风险”。 (2)部分省份开展隐债化解试点。吉林省、陕西省、西藏自治区等地推进隐性债务化解清零试点工作,广东省明确高质高效完成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任务。通过试点探索各类政策工具的可行性,由点到面进行推广,有助于全国范围内隐性债务的化解和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 (3)更加强调要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坚持“谁举债、谁负责”,与“中央不救助”、“谁家的孩子谁抱”等原则保持高度一致。 (4)在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的表述上措辞更为严厉,对于违法违规举债行为要坚决严肃查处,如:贵州省首次提出对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实施“零容忍”,云南省提出要“严厉打击违法金融活动”。 (5)在过去建立监督问责机制、终身问责、倒查责任的基础上,2022年多地强调要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对违法行为的态度更为坚决。如:河北省提出要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黑龙江提出要“经常性开展隐性债务再排查”,对监督问责的工作给予了更高的关注度,也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