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8日,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SEBI)发布通知,豁免了根据2012年SEBI(AIF)条例修正案第20(6)条第一但书第(i)和(ii)款规定的某些条件,包括每个投资者向AIF提供的弃权。豁免的弃权格式见附件I。该通知在SEBI网站的"法律框架-通函"和"另类投资基金信息"类别下可查阅。投资者提供的弃权格式包括确认他们有独立的能力和机制来进行应有的投资的勤奋,并特此授予豁免符合SEBI条例第20(6)条第(i)和(ii)款的要求。此外,投资委员会的成员不得根据基金的规定,免除合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