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SEBI的《共同基金条例》(MF 规例)的监管改革,MFAC对各项提案提出了建议。这些修订将于第30天生效,自官方公报发布之日起。其中,总风险敞口限额将有所修改,互惠基金计划的修改如下:“通过股票、债务、衍生品头寸的累计总风险敞口(包括商品和固定收益衍生品)、回购交易和公司债务证券的信用违约互换,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基础设施投资信托基金(InvITs)、其他允许证券/资产和可能被允许的其他证券/资产,董事会不应超过净资产的100%方案。”此外,投资模式也将有所修改,股票、债务、货币的暂定投资组合拆分市场工具、其他许可证券和其他证券可以由董事会从时间到时间允许,同时保留更改资产配置的选择权短期出于防御考虑。关于AMC控制变更程序,除了要求事先获得受托人和董事会的批准,还需要发送书面通信给每个单位持有人,并在一份英文日报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并在报纸上以共同基金总部所在的地区发布。此外,单位持有人可以选择在不小于30天的时间段内没有任何退出负荷的值退出现行净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