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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数字平台治理指南-保障表达自由和信息获取的多方合作方法

信息技术2023-12-21联合国L***
2023数字平台治理指南-保障表达自由和信息获取的多方合作方法

数字平台治理准则 保障表达自由和信息获取的多方合作方法 CLD1885.23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丰特努瓦广场7号,75352巴黎07SP,法国2023年出版 ©UNESCO2023 ISBN978-92-3-500052-8 此出版物为开放获取出版物,授权条款为Attribution-ShareAlike3.0IGO(CC-BY-SA3.0IGO)(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3.0/igo/)。此出版物内容的使用者无条件接受遵守教科文组织开放获取储存档的一切条件和规则(https://www.unesco.org/zh/open-access/cc-sa)。 原版出版物名称:GuidelinesfortheGovernanceofDigitalPlatforms:Safeguardingfreedomofexpressionandaccesstoinformationthroughamulti-stakeholderapproach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2023年出版 本出版物所用名称及其材料的编制方式并不意味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于任何国家、领土、城市、地区或其当局的法律地位,或对于其边界或界线的划分,表示任何意见。 本出版物表达的是作者的看法和意见,而不一定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看法和意见,因此本组织对此不承担责任。 封面,排版和图案设计:LuizaMaximo 插图:PlasticHorse/GrandMatter 翻译:TRADUCTEO 教科文组织印刷 印刷地:巴黎 概要 “可信任的互联网”准则 保障表达自由和信息权的同时应对虚假信息、错误信息、仇恨言论及阴谋论,需要多方利益攸关者的合作。 为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作为联合国促进和保护表达自由和信息自由的领军机构,推出了《数字平台治理准则》。 该《准则》旨在促进数字平台治理以维护表达自由和信息自由为核心,并厘清了政府、数字平台、政府间组织、民间社会、媒体、学术界、技术社群及其他利益攸关方所应承担的义务、责任和角色。 《准则》是通过多利益攸关方磋商进程制定的,汇集了来自134个国家的1万多条 意见。这些全球范围的磋商促进了包 来自 容性参与,确保了不同的声音都能被 听到,包括那些边缘化和弱势群体的声音。 培育“可信任的互联网”是所有利益攸关方的共同责任。它呼吁我们所有人致力于维护促进表达自由和信息权的环境。 134个国家的 1万条 意见 “战争起源于人之思想,故务需于人之思想中筑起保卫和平之屏障” 数字平台治理准则 保障表达自由和信息获取的多方合作方法 目录 6序言 8《准则》目标 11引言 14《准则》结构 16有利环境 24治理系统 35原则1、平台进行人权尽职调查。 37 原则2、平台在平台设计、内容审核及内容策展等方面遵守国际人权标准。 42原则3、平台保持透明。 46原则4、平台为用户提供信息和工具。 48原则5、平台对相关利益攸关方担责。 50针对具体情况的规定 54总结 56附录 序言 教科文组织总干事奥黛丽·阿祖莱: 维护表达自由和信息获取: 数字平台治理多方合作方法原则 2023年9月 2023年,全球60%的人口,即47.5亿人,使用社交媒体平台来表达自我、获取信息及肯定自我。 数字领域是一个自由的空间,也是一个表达和辩论的新论坛,与我们的社会关系、身份和生活互相交织。 这些平台已成为平等和自由拥护者的扩音器——为无声者发声,为各种形式的表达提供避风港。 然而,同样是这些社交网络,在原本大有可为的同时,却常常成为隔离泡泡、错误信息的保护茧,有时还会助长阴谋论和极端暴力。 作为社交互动的虚拟空间,它们受制于旨在垄断我们注意力的算法;由于点击率优先于确定性,概率优先于证据,它们无意中助长了错误信息和仇恨言论。 然而,如果我们不再能区分虚构与现实、虚假与真实,我们社会的基础就会崩溃,民主、对话和辩论——所有这些对于应对当代重大挑战都是必不可少的——将变得无法实现。 面对这些问题的全球性质,我们需要在世界各地制定一致的应对措施,以避免法规或方法各自为政,损害人权。 教科文组织必须迎接的正是这一全球性挑战,因为这是我们的核心任务。本组织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增进“各国人民间之相互认识与了解”, 特别是通过本组织《组织法》所强调的“运用文字与图象促进思想之自由交流”。 6 这一承诺促使教科文组织于2005年发布了广播监管准则。最近,我们的193个会员国于2021年通过了《人工智能伦理问题建议书》,为这一技术的发展确立了人文主义框架。 教科文组织忠实于自己的价值观和历史,努力制定本出版物中介绍的开创性准则。这些准则旨在打击错误信息和仇恨言论,同时促进平台的透明度和表达自由。 这些工作以2021年《温得和克会议三十周年纪念宣言》为指导,教科文组织所有会员国都通过了该宣言中的各项原则。该宣言确定了三大行动支柱:倡导平台的透明度、确保媒体的生存能力以及培养用户的批判性思维。 这项努力的最终成果就是制定了这些准则,这是采纳了1万多条意见后广泛磋商的结果,使其成为联合国开展的最全面的磋商之一。仅教科文组织于2023年2月举办的“可信任的互联网”会议就汇集了来自134个国家的4000多名利益攸关方。 这些准则提出了公平、明确和共同的措施:包括土著语言在内的所有语言的在线审核员;提高平台及其融资的透明度,并加强风险评估;建立独立监管机构;促进批判性思维;支持性别平等;最重要的是,保障和加强表达自由、文化多样性及其他人权。 本书不仅关注数字平台的现实情况,还探讨了未来挑战,尤其是生成式人工智能带来的挑战。 教科文组织致力于协助会员国、民间社会及主要数字参与者以本书为依据,使平台运营完全符合我们的价值观和国际人权标准。 让我们继续专注于我们的目标:打击仇恨言论和错误信息,同时维护表达自由。这并不矛盾:在加强对自由可靠信息获取的同时,我们也加强了思想和表达自由。 借用汉娜·阿伦特的话就是:“除非事实信息得到保证,并且事实本身也无争议,否则意见自由就是一场闹剧”。 7 数字平台治理准则 保障表达自由和信息获取的多方合作方法 2023年10月 《准则》目标 1.教科文组织以相关原则、公约和宣言为基础,通过多方磋商和全球对话,制定了本文件:《数字平台治理准则:保障表达自由和信息获取的多方合作方法》(《准则》)。1 2.《准则》的目的是在数字平台治理中保障表达自由权,包括信息获取及其他人权,同时处理根据国际人权法和标准允许限制的内容。推而广之,以人权为基础的数字平台治理将进一步促进文化多样性、文化表现形式及多样性文化内容。2《准则》概述了尊重人权的治理系统,并推进了有助于降低风险的系统性内容审核与策展程序。本《准则》强调了所有影响数字平台上表达自由和信息获取的治理系统都应遵循的总体原则——这些原则与具体的监管安排和专题重点无关,只要这些安排符合本《准则》的规定即可。 3.《准则》认识到,各种规则和条例在每个治理系统中的适用性均须遵守各项国际人权标准,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CCPR)3第十九条第三款,其中规 1.本文件原始版本为英文。 2.教科文组织2005年《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第一条和第四条。根据该《公约》,“文化内容”指源于文化特征或表现文化特征的象征意义、艺术特色和文化价值。此外,“文化表现形式”指个人、群体和社会创造的具有文化内容的表现形式。 3.《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CCPR)。1966。https://www.ohchr.org/zh/instruments-mecha-nisms/instruments/international-covenant-civil-and-political-rights. 定,对表达自由的任何限制都必须依法规定,必须追求该条款中规定的合法目的,并且必须是必要且相称的;以及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十条和其他国际标准,特别是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国际和区域人权法院对这些条约条款的权威解释,以及《关于禁止构成煽动歧视、敌意或暴力的鼓吹民族、种族或宗教仇恨言论的拉巴特行动计划》。4 4.《准则》侧重于保护和促进人权标准,并允许存在各种多元化平台(包括去中心化平台)以及具有多种内容标准和审核体系的生态系统。 5.《准则》可作为一系列利益攸关方的资源:决策者可用于确定合法目标、人权原则以及可在决策中加以考虑的包容性和参与性程序;监管和其他治理机构可用于实施和评估政策、行为准则或法规;数字平台可用于政策和实践;以及民间社会等其他利益攸关方可用于宣传和问责工作。新闻媒体在不断努力追究有权势的行为体的责任时,也可利用本《准则》。 6.《准则》旨在为数字平台内容管理的具体治理程序提供信息,也为其他领域已在实施的治理程序提供信息,这些领域可能对行使表达自由和信息获取以及文化内容多样性产生影响,并应根据数字环境的变化加以考虑(如选举、数据保护及反垄断法规)。根据问题和管辖范围的不同,这类治理程序可以采取互补支柱——自我监管、共同监管和法定监管——相结合的形式,以符合国际人权标准的方式构建(见下文“治理系统”部分)。这类治理程序应以公开、透明、多方合作、相称及循证的方式主导进行。为此,本《准则》应成为一份动态文件,需要定期审查更新,包括考虑从实施中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随后的技术变革和影响。 4.《准则》应与所有核心国际人权文书一并解读。这些文书的概要见:https://www.ohchr.org/en/core-international-human-rights-instruments-and-their-monitoring-bodies. 7.本《准则》旨在以务实的方式为实现以人为本的数字治理模式做出更广泛的贡献。《准则》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所需的更广泛的行动工具包的一部分。《准则》将: a.鼓励并促进全球多利益攸关方网络和共同空间的发展,以讨论和分享数字平台治理方面的良好做法,汇集不同愿景和广泛视角。 b.作为所有相关利益攸关方的工具,用于倡导尊重人权的监管以及向政府和数字平台问责。 c.推进基于人权的循证式政策方法。 d.鼓励全球各种平台治理政策尽可能趋同,以避免互联网碎片化。 8.《准则》力图促进联合国范围内正在进行的各种程序,如实施 《我们的共同议程》中的各项提案,并为这些进程提供信息。这包括制定《全球数字契约》,5筹备将于2024年9月举行的联合国未来峰会,以及制定促进数字平台信息完整性的《行为守则》。6 《准则》还将为即将举行的信息社会世界峰会(WSIS)20周年审查和互联网治理论坛(IGF)的讨论提供资料。本案文还借鉴了其他国际政府组织牵头的倡议,包括区域范围的倡议,同时旨在进一步促进这些倡议。 5.请参阅联合国秘书长发布的《我们的共同议程政策简报5》,其中交叉引用了本《准则》制定的程序:https://digitallibrary.un.org/record/4011891/files/%5EEOSG_2023_5%5E--EOSG_2023_5-ZH.pdf。 6.请参阅联合国秘书长发布的《我们的共同议程政策简报8》,其中交叉引用了本《准则》制定的程序:https://www.un.org/sites/un2.un.org/files/our-common-agenda-policy-brief-information-integrity-zh.pdf。 引言 9.1945年11月,教科文组织成立,其宗旨在于“通过教育、科学及文化来促进各国间之合作,对和平与安全作出贡献,以增进对正义、法治及所确认之世界人民均享人权与基本自由之普遍尊重”。7 10.教科文组织的全球任务包括促进“运用文字与图象促进思想之自由交流”,这一使命在近80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