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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工作会议点评:如何看待明年经济工作的主线?

2023-12-13陈至奕、孙金霞、陈玮、孙国翔东方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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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工作会议点评:如何看待明年经济工作的主线?

如何看待明年经济工作的主线?——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点评 研究结论 事件:12月11日至12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部署2024年经济工作。 本次会议在当前经济形势、明年政策基调、工作方法和要求等方面均有新的提法,总体上看定调偏积极,“加大宏观调控力度”意味着明年的政策有望加力,同时“高质量发展”贯穿全文,对应科技创新、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升。值得注意的是,经济工作的要求中不乏积极的表态,例如“看准了就抓紧干,能多干就多干一些”、“在政策储备上打好提前量、留出冗余度”等均体现了对2024年经济工作的重视程度。 会议延续了12月政治局会议“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政策基调,我们认为“进”一方面表明经济目标比较积极,另一方面蕴含着“在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上积极进取”。此外,本次会议强调了经济宣传和政策协调,提出“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包括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政策的协调配合。 内部形势的判断上没有延续2021-22年“三重压力”的提法,而是指出“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风险隐患仍然较多”,其中“产能过剩”自2019年以来首次出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后续举措值得重点关注。 财政政策从“加力提效”到“适度加力、提质增效”,我们认为两者还是在一个框架之下,明年财政的力度应该不会弱于今年。具体措施方面,增量提法之一是“用好财政政策空间”,对此的理解可能有两个维度,一是中央层面杠杆率偏低,存在加杠杆空间,二是地方层面特殊再融资债利用了结存限额,是利用既有空间的体现。其次,重提“减税降费”,但侧重点在于落实,而非新增。另外,重点领域改革中提出要“要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可以参考的是2014年通过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了三个改革方向,当前也并不过时,分别是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相适应的制度。 货币政策有两方面变化:其一,货币政策从“精准有力”变为“灵活适度、精准有效”,后续可能会更注重货币政策的效果,其二,社会融资规模、货币供应量从与“名义经济增速”相匹配,转变为“同经济增长和价格水平预期目标相匹配”,将名义增速拆解为经济增长和价格预期目标一方面反映了货币政策对通胀水平的重视,另一方面,在当前通胀偏低的背景下,若社融与名义经济增速直接匹配,社融就会偏低,而与“经济增长和价格水平预期目标”匹配就能避免短期弱通胀导致社融目标下移的问题。 会议提出了九项任务,相比去年任务更多、更具体、且更注重民生。“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替代了“扩大国内需求”被置于首位,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是相似的顺序,后续数字经济、人工智能、低空经济、商业航天可能是产业政策的重点;扩大内需方面强调“形成消费和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并且提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设备更新改造有助于推动制造业投资,以旧换新则有望推动居民耐用品消费回暖。 防风险层面提到地产、地方债务和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地产方面再次强调了“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与近期的地产政策基调基本一致;地方债务方面强调“统筹好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 总体来说,会议再次夯实了政策宽松、以“进”求稳的总基调,“积极进取”以及提前量、冗余度的提法也预示了更有效的广义财政,更进一步的稳增长政策值得期待。 风险提示 房地产企业流动性风险继续蔓延,导致相关产业链加速下行的风险; 政策落地不及预期的风险。 宏观经济|动态跟踪 报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3日 陈至奕021-63325888*6044 chenzhiyi@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9090001 孙金霞021-63325888*7590 sunjinxia@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5070001 陈玮chenwei3@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22080003 孙国翔sunguoxiang@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23080009 “技术调查官”有哪些职责:数字经济监 2023-10-24 管与发展双周观察20231016如何看待超预期的经济数据?——9月经 2023-10-18 济数据点评社融改善是否可持续——9月社融数据点 2023-10-18 评 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 宏观经济|动态跟踪——央地财政关系的重要事件——国债增发点评 分析师申明 每位负责撰写本研究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研究分析师在此作以下声明: 分析师在本报告中对所提及的证券或发行人发表的任何建议和观点均准确地反映了其个人对该证券或发行人的看法和判断;分析师薪酬的任何组成部分无论是在过去、现在及将来,均与其在本研究报告中所表述的具体建议或观点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投资评级和相关定义 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行业或公司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为基准 (A股市场基准为沪深300指数,香港市场基准为恒生指数,美国市场基准为标普500指数); 公司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买入: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15%以上;增持: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15%; 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减持:相对弱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股票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股票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根据监管制度及本公司相关规定,研究报告发布之时该投资对象可能与本公司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情形;亦或是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股票的价值和价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股票给予投资评级等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股票的投资评级、盈利预测及目标价格等信息不再有效。 行业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看好: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以上; 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看淡: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行业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行业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等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由于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行业的投资价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行业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行业给予投资评级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行业的投资评级信息不再有效。 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 2 免责声明 本证券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制作及发布。 本报告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本报告的全体接收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本报告被转发给他人。 本报告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且目前已公开的信息撰写,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客户也不应该认为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同时,本公司不保证文中观点或陈述不会发生任何变更,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证券研究报告。本公司会适时更新我们的研究,但可能会因某些规定而无法做到。除了一些定期出版的证券研究报告之外,绝大多数证券研究报告是在分析师认为适当的时候不定期地发布。 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也没有考虑到个别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客户应考虑本报告中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若有必要应寻求专家意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向人作出邀请。 本报告中提及的投资价格和价值以及这些投资带来的收入可能会波动。过去的表现并不代表未来的表现,未来的回报也无法保证,投资者可能会损失本金。外汇汇率波动有可能对某些投资的价值或价格或来自这一投资的收入产生不良影响。那些涉及期货、期权及其它衍生工具的交易,因其包括重大的市场风险,因此并不适合所有投资者。 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 本报告主要以电子版形式分发,间或也会辅以印刷品形式分发,所有报告版权均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发或公开传播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将报告内容作为诉讼、仲裁、传媒所引用之证明或依据,不得用于营利或用于未经允许的其它用途。 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刊载或转发的,被授权机构承担相关刊载或者转发责任。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提示客户及公众投资者慎重使用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的本公司证券研究报告,慎重使用公众媒体刊载的证券研究报告。 东方证券研究所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6楼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786 网址:www.dfzq.com.cn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相关主管机关核准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据此开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正在或将要与本研究报告所分析的企业发展业务关系。因此,投资者应当考虑到本公司可能存在对报告的客观性产生影响的利益冲突,不应视本证券研究报告为作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