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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银金融行业简评:公募降费二阶段启动,压降交易成本且促进良性竞争

金融2023-12-09陶圣禹东海证券何***
非银金融行业简评:公募降费二阶段启动,压降交易成本且促进良性竞争

行业研究 2023年12月09日 行业简评 超配公募降费二阶段启动,压降交易成本且促进良性竞争 证券分析师 陶圣禹S0630523100002 非银金融 tsy@longone.com.cn 投资要点: ——非银金融行业简评 22% 15% 7% 0% -7% -14% -22% 22-1223-0323-0623-09 申万行业指数:非银金融(0749)沪深300 事件:证监会于12月8日发布《关于加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管理的规定(征 求意见稿)》,标志着自今年7月8日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实施一阶段之后,第二阶段的费率改革工作正式启动。 一阶段管理费率调降初显成效,目前高于费率要求的产品占比仅约2%。一阶段费率改革注重在主动权益类基金管理费率的调整上,要求新注册产品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分别不 超过1.2%、0.2%,存量产品于2023年底前分别降至上述水平。据Wind数据显示,截至12月8日全市场管理费率高于1.2%的权益类(股票+混合开放型)产品数量仅249只,占比2.1%,规模占比1.8%;托管费率高于0.2%的权益类产品数量为243只,占比2.1%,规模占比1.6%,我们认为一阶段改革成效初显,预计全年达成既定目标的难度较低。从降费规 模来看,按2023年6月底规模计算的费用支出合计节约140亿元左右,有效降低投资者成 相关研究 1.券商操作风险管理强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证券Ⅱ行业简评 2.券商操作风险管理指引落地,长期资金入市激发市场活力——非银金融行业周报 3.代理人分级制度有望加速落地,双向开放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非银金融行业周报(20231120-20231126) 本,符合让利于民的监管导向。 二阶段调降佣金费率,静态测算市场交易佣金降幅约34%。二阶段的费率改革注重于交易费用的调整优化,在调降交易佣金费率方面,一方面要求被动股票型产品不得用交易佣金 支付研究费用,且交易佣金费率不得高于市场平均水平;另一方面要求支付研究服务费用的其他类型产品交易佣金费率不得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两倍。我们以2022年报和2023中报的公募基金交易量(25万亿元和13万亿元)与交易佣金(189亿元和97亿元)测算,佣金费率分别为万7.6和万7.4,今年上半年佣金费率呈现小幅收缩。以2022年报静态测算,若交易佣金费率下调至万5,则总交易佣金约为124亿元,下降幅度约34%。值得注意的是,市场平均水平由证券业协会定期测算,但给予基金管理人三个月的缓冲期去做相应调整。 分配比例上限同期下调,市场格局丰富促进良性竞争。此次意见稿也同期调降权益类基金佣金分配比例上限由30%至15%(新开户自第二年起需满足,权益AUM不足10亿元的维持30%不变),此次调整为2007年交易席位制度设立后的首次下调,调整后对部分大型券商 控股基金子公司的直接分仓有所影响,但佣金分配的多元化有望丰富市场参与主体,促使券商提供更为优质的研究服务,从而推动行业良性竞争。此外,意见稿给予券商结算模式豁免权,不受分配比例上限约束,未来此模式有望成为受分配比例限制约束的大型券商实现交易佣金增长的突破点。 禁止交易佣金与销售规模挂钩,强化信息披露要求。意见稿要求基金管理人“三严禁”,即严禁将交易佣金分配等与基金销售/保有规模挂钩、严禁向券商承诺佣金或利益交换、严 禁使用交易佣金向第三方转移支付费用。现阶段上述行为较为常见,新规下有望推动公募基金回归“代客理财”的业务本源,杜绝以规模为大的单一追求,切实将投资者回报放在首位。此外,意见稿强化了信息披露要求,明确了基金管理人对其选择券商的标准、程序与关联关系,股票交易佣金费率和交易量及其分配等信息的披露,确保费率改革结果的公开透明,从制度上推动基金管理人的合法合规经营。 风险提示:权益市场大幅波动影响股票交投活跃度,投资者风险偏好降低拖累市场景气度,宏观环境下行影响市场基本面,政策落地力度不及预期。 表1公募基金第二阶段费率改革梳理 要求主要内容 明确证券交易佣金费率水平 明确平均佣金费率水平的发布机制 降低证券交易佣金分配比例上限 强化基金管理人内部制度要求 强化证券公司内部制度要求 明确基金管理人层面信息披露内容和要求 被动股票型基金产品不得通过交易佣金支付研究服务等费用,且股票交易佣金费率原则上不得超过市场平均股票交易佣金费率水平 其他类型基金产品通过证券交易佣金支付研究服务费用的,股票交易佣金费率原则上不得超过市场平均股票交易佣金费率水平的两倍 由证券业协会根据行业交易佣金费率变化情况定期测算,行业机构在三个月内相应调整。 对权益类基金管理规模不足10亿元的管理人,维持佣金分配比例上限30% 对权益类基金管理规模超过10亿元的管理人,将佣金分配比例上限由30%调降至15% 采用券商交易模式的基金无比例限制,新增租用交易单元模式的基金自第二年起需满足佣金比例限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证券公司选择、协议签订、服务评价、交易佣金分配等管理制度 严禁将证券公司选择、交易单元租用、交易佣金分配等与基金销售规模、保有规模挂钩严禁以任何形式向证券公司承诺基金证券交易量及佣金或利用交易佣金与证券公司进行利益交换 严禁使用交易佣金向第三方转移支付费用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交易、投研、销售等业务隔离机制,基金销售业务人员不得参与证券公司选择、协议签订、服务评价、交易佣金分配等业务环节 强化证券公司研究能力建设,优化证券公司基金销售业务考核激励机制要求证券公司建立机制,切实有效防范基金销售与证券交易、研究服务等业务的利益冲突 完善基金销售业务内部考核机制,严禁将基金证券交易量、交易佣金直接或间接作为销售部门、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人员的考核指标 新增基金管理人层面整体交易佣金费率水平和分配情况披露要求,相关披露模板由基金业协会另行发布 资料来源:证监会,东海证券研究所 图1按管理费率划分的权益类产品数量(截至12月8日图2按托管费率划分的权益类产品数量(截至12月8日 (只)按管理费率划分的权益类产品数量 250 7000 6000 5000 4000 3000 2000 1000 0 (只)按托管费率划分的权益类产品数量 243 8000 7000 6000 5000 4000 3000 2000 1000 [0, 0.2%] (0.2%,(0.4%,(0.6%,(0.8%,(1.0%,(1.2%,(1.4%,0 0.4%]0.6%]0.8%]1.0%]1.2%]1.4%]+∞) [0,0.05%](0.05%, 0.10%] (0.10%, 0.15%] (0.15%, 0.20%] (0.2%,+∞) 资料来源:Wind,东海证券研究所资料来源:Wind,东海证券研究所 表2不同类型产品交易佣金调整前后对比 交易量 交易佣金 佣金费率 调整后费率 调整后佣金 节约佣金 下降幅度 (亿元) (万元) (万元) (亿元) 全市场 2022年报 248,983 189 0.076% 0.050% 124 64 34.0% 2023中报 130,354 97 0.074% 0.050% 65 32 32.6% 权益类(股票型开放式基金+混合型开放式基金) 2022年报 231,853 176 0.076% 0.050% 116 60 34.0% 2023中报 122,455 91 0.074% 0.050% 61 29 32.5% 被动型(指数型开放式基金) 2022年报 33,201 17 0.053% 0.025% 8 9 52.5% 2023中报 19,362 10 0.050% 0.025% 5 5 50.3% 资料来源:Wind,东海证券研究所 一、评级说明 评级 说明 市场指数评级 看多 未来6个月内沪深300指数上升幅度达到或超过20% 看平 未来6个月内沪深300指数波动幅度在-20%—20%之间 看空 未来6个月内沪深300指数下跌幅度达到或超过20% 行业指数评级 超配 未来6个月内行业指数相对强于沪深300指数达到或超过10% 标配 未来6个月内行业指数相对沪深300指数在-10%—10%之间 低配 未来6个月内行业指数相对弱于沪深300指数达到或超过10% 公司股票评级 买入 未来6个月内股价相对强于沪深300指数达到或超过15% 增持 未来6个月内股价相对强于沪深300指数在5%—15%之间 中性 未来6个月内股价相对沪深300指数在-5%—5%之间 减持 未来6个月内股价相对弱于沪深300指数5%—15%之间 卖出 未来6个月内股价相对弱于沪深300指数达到或超过15% 二、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保证以专业严谨的研究方法和分析逻辑,采用合法合规的数据信息,审慎提出研究结论,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 本报告中准确反映了署名分析师的个人研究观点和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其薪酬的任何组成部分无论是在过去、现在及将来,均与其在本报告中所表述的具体建议或观点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署名分析师本人及直系亲属与本报告中涉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利益关系。 三、免责声明: 本报告基于本公司研究所及研究人员认为合法合规的公开资料或实地调研的资料,但对这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做任何保证。本报告仅反映研究人员个人出具本报告当时的分析和判断,并不代表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任何其附属或联营公司的立场,本公司可能发表其他与本报告所载资料不一致及有不同结论的报告。本报告可能因时间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从而导致与事实不完全一致,敬请关注本公司就同一主题所出具的相关后续研究报告及评论文章。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本公司的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并可能为这些公司正在提供或争取提供多种金融服务。 本报告仅供“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员工及经本公司许可的机构与个人阅读和参考。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机构和个人的投资建议,任何形式的保证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本公司亦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本公司客户如有任何疑问应当咨询独立财务顾问并独自进行投资判断。 本报告版权归“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形式的翻版、复制、刊登、发表或者引用。 四、资质声明: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合法证券经营机构,已经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我们欢迎社会监督并提醒广大投资者,参与证券 相关活动应当审慎选择具有相当资质的证券经营机构,注意防范非法证券活动。 上海东海证券研究所北京东海证券研究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5F网址:Http://www.longone.com.cn网址:Http://www.longone.com.cn 座机:(8621)20333275手机:18221959689 座机:(8610)59707105手机:18221959689 传真:(8621)50585608传真:(8610)59707100 邮编:200215邮编:100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