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A-DP-2022-09 ERIA讨论论文系列 编号438 RCEP的故事: 历史、谈判、结构和未来方向 阿拉丁·里洛* 印度尼西亚东盟和东亚经济研究所 AnnaMariaRosarioD.ROBENIOL 印度尼西亚东南亚国家联盟 萨尔瓦多M.BUBAN 印度尼西亚东盟和东亚经济研究所 August2022 Abstract:本文是关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的故事,包括历史,谈判动态和这一多边框架的结构。还强调和分析了与东盟中心地位,谈判敏感性和其他挑战有关的问题。近十年来,RCEP代表了该地区的一项重大成就。作为东盟主导的进程,RCEP不仅支持该地区的市场一体化,而且支持东盟与世界其他地区的经济关系,特别是与五个RCEPFTA合作伙伴的经济关系。除了RCEP在支持多边贸易体系方面的影响外,它还旨在应对该地区当前的挑战,包括COVID-19大流行危机。因此,RCEP的叙述全面概述了该地区的贸易,并考虑了其潜在影响;经济一体化以及贸易政策的未来。 关键字:自由贸易协定;经济一体化;贸易谈判;多边贸易体制;全球化。 JEL分类:F02;F10;F15;F60 *通讯作者。电子邮件:arillo@eria.org 1.Introduction 当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于2020年11月15日签署时,该地区开始了以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为中心的经济一体化的新时代。它还带来了东盟的潜在作用,通过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不同利益聚集在一起,建立一个统一的贸易区域,对多边合作产生重大影响(Par,Petri和Plmmer,2021)。近十年来,RCEP代表了该地区的一项重大成就。作为东盟主导的进程,RCEP不仅支持该地区的市场一体化努力,而且支持东盟与世界其他地区的经济关系,特别是与五个RCEP自由贸易协定(FTA)伙伴(即澳大利亚,中国,日本,大韩民国(以下简称韩国)和新西兰)的经济关系。正如RCEP领导人在RCEP签署期间所认识到的那样,除了RCEP支持多边贸易体系的影响之外,还有一项贸易协定,有可能应对该地区面临的许多挑战,包括冠状病毒引起的健康和经济危机。 本章讲述的是RCEP的故事。首先简要回顾了RCEP的演变过程,从亚洲金融危机后通过在该地区增加贸易和投资来建立东亚区域韧性的萌芽想法,到2012年启动RCEP谈判后实际实现这一想法。然后,它探讨了持续了8年的实际谈判的动态:谈判者遇到的关键瓶颈问题以及它们是如何解决的,以及学到的任何经验教训和最佳实践,以指导未来类似的大型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最后,本章提出了一个棘手的问题 ,即RCEP在历史性签署后将走向何方,将如何实施,以及它能否兑现为该地区、经济一体化和未来贸易政策建立一个强大的区域贸易架构的承诺。 2.RCEP的含义是什么?触发者,起点和东盟中心地位的作用 在发展RCEP的故事时,有三个重要的问题需要问和解开。 首先是RCEP的含义。看看RCEP,首先突出的是它的经济意义,特别是其庞大的规模,广泛多样的成员,以及它创造一个更加统一的贸易区域的潜力。但这一成就的背后是RCEP并非存在于真空中。实际上,它的创建不仅是日本和中国提出的建立全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的各种建议的结果,而且还必须了解自1991年以来全球经济和更广泛的东亚内部的各种力量,以了解为什么东盟必须进行更深入的一体化以及其合作伙伴在该地区的关键作用,例如东盟3(i。Procedres.东盟加上中国,日本和韩国) ,以及东盟3在促进和扩大东盟扩大区域内经济合作的目标方面发挥的作用。 2.1.初始触发器和转折点 早在东盟领导人于2011年11月在第11届东盟峰会上首次提出“东盟区域全面伙伴关系框架(RCEP)”之前,就有一些转折点和事件影响东盟认真考虑与合作伙伴进行更深入的一体化作为关键发展战略。第一个转折点是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危机削弱了东盟吸引外资和资本、扩大出口市场的能力,这使得东盟通过更广泛的东亚合作框架深化与世界其他地区的一体化成为必然。事实上,东亚经济合作是从亚洲金融危机中得到证实的。与此同时,该地区和世界的威胁似乎削弱了东盟的经济实力。其中包括中国的主导和日益增强的影响力,世界贸易组织(WTO)贸易自由化的失败,这迫使经济体追求诸边,区域和/或双边自由贸易安排(FTA),以及更加根深蒂固的经济相互依存在东亚。危机带来的这些结构性变化。 “要求东盟深化东盟内部经济合作”(清水,2021年),并迫使各经济体追求诸边 ,区域和/或双边自由贸易协定。 东盟深化一体化的愿望体现在其对东亚的多层次参与中,东盟+1、东盟+3和东盟+6的倡议使东盟成为推进东亚一体化议程的潜在关键盟友。早在2001年,东亚就开始考虑建立区域性的FTA。2001年10月,东亚愿景小组在给东盟+3领导人的报告中建议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EAFTA),该建议在2002年11月得到东亚研究小组的进一步支持。为了进一步探讨这一提议,东盟+3经济部长在2004年8月的会 议上成立了联合专家组,该专家组后来提交了第一阶段报告,并于2006年向部长们建 议在2007年启动EAFTA。同时,联合专家组还向2007年1月举行的第10届东盟+3峰会提出了一项涉及更深入部门分析的第二阶段研究。2009年6月,提交了第二阶段报告,并提出了实现EAFTA的建议,东盟三国经济部长于2009年8月审议了该建议 。在这一切发生的同时,东盟已经与其主要贸易伙伴进行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谈判,这些贸易伙伴是: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与此同时,在2007年1月举行的第二届东亚峰会上,启动了一个平行进程(轨道2),调查建立包括东盟+3、澳大利亚、印度和新西兰在内的东亚全面经济伙伴关系(CEPEA)的问题。与EAFTA提案类似,第二轨道研究组于2008年6月提交了第一阶段报告,列出了实现CEPEA的路线图。2008年8月,东盟六国经济部长同意进一步开展关于CEPEA的第二阶段第二轨道研究,详细说明经济合作,贸易便利化,自由化和机构发展的支柱。CEPEA第二阶段报告最终于2009年7月提交,也就是EAFTA第二阶段报告提交一个月后。 与此同时,所有这些讨论都在进行,第二个转折点将改变EAFTA和CEPEA 之间的最初辩论 提案也在发生。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突然使东亚地区再次陷入困境,因为该地区的出口和金融市场对美国(美国)和欧洲的依赖程度受到了危机的严重影响。幸运的是,与世界其他地区不同,东盟和东亚在该地区新兴的内部市场和强劲的经济基本面的支撑下,复苏最快,成为世界上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主要生产线和主要市场(清水,2021年)。突然之间,外部和内部市场成为东盟和东亚的有吸引力的选择。 同时,美国于2009年决定加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以扩大其在包括东亚在内的亚洲和太平洋地区的市场,作为在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建立内部和外部市场的战略,增加了另一个皱纹。深化东亚一体化。随着美国在TPP中占据主导地位,随着谈判开始,又有8个国家加入,TTP在世界经济中变得非常重要。认识到TPP可能对实现东亚一体化产生的巨大影响,2011年8月的东亚峰会(EAS)经济部长们欢迎中国和日本联合“加快建立EAFTA和CEPEA的倡议”。将对CEPEA和EAFTA的引用替换为对ASEANFTA合作伙伴(AFP)的引用,并最终结束了对东亚FTA外观的内部辩论。2012年11月,东盟与自贸区伙伴领导人在金边第21届东盟峰会上正式启动RCEP谈判。 2甚至在2011年8月EAS6经济部长决定就联合倡议达成一致之前,东盟和EAS领导人已经发出了强有力的政治指示。例如,2009年10月,EAS领导人要求官员考虑EAFTA和CEPEA研究的建议。他们还认识到有必要通过东盟+1自由贸易协定和更广泛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努力,包括CEPEA和EAFTA,加倍努力进行区域一体化。他们还责成东盟加各工作组报告具体目标和时间表。同时,在2011年5月举行的第六届EAS峰会上,东盟领导人讨论了CEPEA和五个优先领域,并指示工作组加快巩固ASEAN1FTA的工作。 2.2.东盟中心地位:推动RCEP的本质 RCEP谈判的启动也标志着东盟从一开始就在领导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协定的进程中取得了初步的成功,支撑了东盟中心地位的关键作用。然后,人们必须认识和理解东盟在东盟中心地位下在RCEP进程中发挥的作用。从开始到结束,RCEP由东盟推动 。可以回顾,早在2009年,就有一次关于同心圆的讨论,东盟作为东盟+1自由贸易协定的枢纽,可以通过首先巩固与中国的自由贸易协定,成为新兴区域经济架构的中心,日本和韩国随后建立了EAFTA(东盟3),随后与印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完成了FTA谈判,并将东盟3扩大到东盟6,以形成CEPEA。为了摆脱EAFTA与CEPEA的辩论,东盟制定了一套巩固其自由贸易协定的指导方针,最终导致在2012年与印度尼西亚一起启动了RCEP谈判。因此,事实上,如果没有东盟及其提供的对话和贸易伙伴参与的平台,很难想象将六个地缘政治动态各异的非东盟国家聚集在一起,坐下来绘制RCEP的经济伙伴关系。 正如Faga(2014)所指出的那样,在RCEP的背景下,东盟的中心地位应被最好地理解为东盟作为“进程促进者”的作用(即Procedres.,促进正式会议或讨论平台 ),或“实质性的发起者”(i。Procedres.、设定方向和提供领导)。这两个角色似乎都站稳脚跟。甚至在RCEP之前的讨论之前,东盟就一直在举办高级别会议,例如东盟1峰会,东盟3峰会和东亚峰会,东盟领导人有机会推动一些战略政策问题。甚至是东盟+1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 3虽然该术语没有正式定义,但“东盟中心地位”被称为《东盟宪章》中的东盟原则之一,涉及“东盟在外部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关系中的中心地位 ,同时保持积极参与,外向型,包容性和非歧视性”[东盟宪章,条款]。该术语于2006年8月在第38届AEM上首次使用,当时部长们认识到“东盟在外部经济关系中的中心地位”。此后,该术语已在各种东盟官方文件中引用,包括在政治和社会团体支柱中,这些支柱将中心性视为东盟领导和启动进程的能力。 东盟通过东盟经济部长(AEM)相关会议促进了CEPEA和EAFTA的讨论。有趣的是,在启动谈判之前的所有关键RCEP里程碑(例如,在2011年巴厘峰会上首次提出RCEP时,或在2012年第40届AEM上商定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谈判的指导原则和目标”)都表明东盟有能力通过将不同的伙伴拉在一起并在其中做出决定来促进中心地位。如果东盟没有适当发挥其推动作用,那些导致启动RCEP谈判的实质性成果是不 可能的。实际上,在RCEP的发展过程中,东盟作为思想的发起者和妥协的工程师的中心 地位一直很明显。如上所述,东盟经济部长于2011年提出,东盟与六个自由贸易协定伙伴于2012年共同制定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谈判指导原则和目标”被用作2012年启动RCEP谈判的基础。有趣的是,其中一项原则是承认东盟在RCEP中的中心地位,而其他原则是现有东盟+1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共同要素,以及东盟所有自由贸易协定伙伴都接受的新提议。这表明东盟在确定RCEP的方向和从一开始就影响实质性讨论方面取得了相当成功。在2013年RCEP谈判开始时,以印度尼西亚为首的东盟成员国担任RCEP贸易谈判委员会(TNC),七个工作组和四个分工作组的主席。所有这些都是FTA合作伙伴所接受的。 正如各种学者(Petri和Plummer,2020年;2014年;Fukunaga,2014年 ;Das,2012年)指出,东盟促进中心性的愿望是提出RCEP的主要动机之一。在某种程度上,这种中心性也推动了RCEP的实现。东盟的能力和中心性促进了 4这些RCEP指导原则包括:(a)承认东盟的中心地位;(b)更广泛和更深入的参与,大大改进现有的东盟+1自由贸易协定;(c)开放加入条款;(d)强调经济和技术合作;(e)贸易和投资便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