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简介 No.7 习惯法与传统知识* *本背景简报借鉴了以前发表的材料,特别是WIPO秘书处编写的问题文件以及BrendanTobin博士和RodrigodelaCruz先生的研究报告(见下文“进一步阅读” )。 习惯法是土著1 人民和当地社区,界定成员与生活、文化和世界观的重要方面有关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习惯法可以涉及自然资源的使用和获取,与土地,继承和财产有关的权利和义务,精神生活的进行,文化遗产和知识系统的维护以及许多其他事项。 维持习惯法对于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的知识,文化和精神生活及遗产的持续活力至关重要,他们还呼吁以各种形式尊重和承认习惯法,超出其自身社区的范围,例如,在对土地和自然资源的要求方面。这可能会在国家宪法中引起复杂的问题。 在考虑习惯法和惯例与传统知识产权法之间的联系以及决定保护传统知识免受滥用和盗用的适当形式时,也会出现类似的问题。 本简介将探讨有关习惯法,传统知识和知识产权的问题。本简介中使用了“ 传统知识”,涵盖了知识本身的内容以及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什么是习惯法? 习惯法是一套习俗、做法和信仰,被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接受为强制性行为规则。习惯法是他们社会和经济制度以及生活方式的固有组成部分。 习惯法的特征恰恰是,它由一组习俗组成,这些习俗由社区,人民,部落,族裔或宗教团体集体承认和共享。这与由组成的政治权威产生的成文法形成鲜明对比,该权威通常由国家掌握。 2习惯法如何保护传统知识? 使知识成为“传统”的原因可能是,它是按照习惯发展,维护和传播的, 代际语境,通常这种语境将由习惯法定义和塑造。因此,即使是讨论保护传统知识的基本问题——这个术语指的是什么?——可能需要理解习惯法。这就是为什么土著人民和地方社区一贯主张保护传统知识免受滥用和盗用的措施应基于并支持其习惯法的执行的原因之一。 因此,习惯法是整体方法的一个潜在要素,该方法可能包括习惯法和土著法和议定书,作为保护传统知识的更广泛工具的一部分。 传统医学知识的保护 这些工具可能包括现有的知识产权系统、具有独特元素的适应性知识产权系统和新的独立独特系统,以及 作为非知识产权选择,例如贸易惯例和标签法,责任规则,合同的使用,遗传资源获取的监管以及基于诸如不当得利,公开权和亵渎等侵权行为(不法行为)的补救措施。 根据情况,习惯法的主要属性可能是其合法性,灵活性和适应性。在一些国家,它被视为法律渊源,在另一些国家,它的作用仅限于土著人民和地方社区行使内部自治或自治,而许多国家尚未正式承认习惯法。 一般来说,习惯法可以作为: –的基本法律依据或法律渊源一个社区的3 对传统知识的法律权利; –建立社区对传统知识的集体权利的事实要素; –传统知识定义的一个要素,或者可以以其他方式建立知识与社区之间的关系,这是“传统知识”概念的核心; –确定或指导确保社区获得和/或使用传统知识的“自由事先知情同 意”应遵循的程序的手段; –特定用户权利或例外的基础,免除社区的持续习惯使用和做法对使用传统知识的法律限制; –评估因不适当使用传统知识而造成的文化或精神犯罪或损害的指 南; –如何在社区内公平分享使用传统知识的利益的决定因素或指南; –在侵犯传统知识的权利后,确定适当的补救措施、制裁或恢复原状的手段; –解决传统知识所有权或其他形式保管争议的途径;和 –传统知识权利代代相传指南。 习惯法与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 习惯法与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之间的相互作用是复杂的。土著人民和地方社区作为独特的社会,往往形成了不同的治理规范,除其他外,这些规范可以调节知识和创新的流动,以反映该土著人民和地方社区与知识相关的价值观。尽管与知识产权制度不同,但这些法规被认为在保护本地创新者方面同样有效。 4传统知识持有者,在他们希望这样做的地方,往往很难获得正式的知识分子 财产系统,它基于文件密集型、编纂和政府管理的结构和程序。 许多土著人民和地方社区缺乏资源、书面记录和外部认可的代表性治理结构,这些结构将有助于控制他们的传统知识,防止知识持有者有效地防止盗用,或寻求积极的知识产权保护。 此外,例如,习惯法和惯例可能要求对传统知识保密,而披露是专利法核心理由的一部分。除非一项发明得到充分披露,否则该项发明的专利无效。此外,基于传统知识的专利即使被授予,也仅提供有时间限制的保护,这可能不足以保障代代相传的知识。 然而,习惯法可以与正式的知识产权制度结合使用,以填补 保护传统知识。例如,关于继承的习惯法可以确定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社区作为权利持有人的法律身份;可以有效地扩大施加保密义务的习惯法,以防止披露超出传统范围;可以利用关于使用神圣符号的习惯法来拒绝第三方将该符号注册为商标。 从程序的角度来看,习惯法可以管辖应如何进行协商、应如何解决争端、应如何调和相竞求偿权以及应适用何种惩罚或补救措施。原则上 ,这些程序方面可以适用于不在习惯法传统范围内的主题事项,例如 ,在确定对传统知识进行商业利用的利益的公平分享方面。或在确定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下的损害赔偿分配。 更丰富的识别经验习惯法5 在知识产权以外的领域,知识产权法可能会揭示尚未开发的可能性。例子包括资源和环境法、财产法和继承或继承法;习惯法在争端解决和刑法中的适用;合同法、信托和衡平法;以及一般民法和家庭法。 Suigeneris法律和习惯法 土著人民和地方社区的代表一直积极参加WIPO知识产权和遗传资源政府间委员会,传统知识和民俗(IGC)以及关于《生物多样性公约》(CBD)的会议(例如关于第8(j)条和相关规定的不限成员名额特设工作组,关于获取和惠益分享的会议在《名古屋议定书》之前,以及与《名古屋议定书》有关的会议),他们呼吁根据传统知识的现实,价值观和习惯法律发展与传统知识有关的机制。在这两个论坛上,工作。 重点是关于保护传统知识,特别是防止盗用的特殊机制的建议。土著人民和地方社区经常提出,他们的习惯法和惯例本质上是专门为保护其传统知识而制定的特殊制度。 在国家或区域一级,保护传统知识的现有专门法律在承认习惯法方面采取了各种积极方法。 在国际一级,IGC目前正在进行谈判,以制定一项或多项国际法律文书 ,以有效保护传统知识。IGC工作的许多参与者,包括WIPO成员国以及土著人民和地方社区的代表,都强调了习惯法在这一领域的作用。 6在国家和区域一级保护传统知识的特殊法律中承认习惯法 –1997年《菲律宾土著人民权利法》确立了“归还文化,知识,宗教和精神财产的权利”,除其他外,“违反了[土著人民的]法律,传统和习俗”。获取土著知识必须事先根据习惯法获得知情同意。当发生争端时,“应使用习惯法和惯例来解决争端。." –秘鲁法律的一个目标是2002年7月24日第27811号法,引入了一种保护来自生物资源的土著人民集体知识的制度,其目的是“促进公平和公正地分配使用[…]集体知识所产生的利益”。该法律承认利益分享方面的习惯法和议定书,指出“土著人民[……]可以为此目的诉诸其传统制度。 该法律还规定,“土著人民之间的集体知识传统交流”不受影响。 –非洲区域知识产权组织(ARIPO)框架内的《保护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艺术表现形式的斯瓦科普蒙议定书》在若干条款中承认习惯法和惯例的作用。还有一个习惯法和惯例的定义。 Conclusion 仅在国际一级无法确保对传统知识的有效保护。国家决策者对在国际上促进这种保护的承诺 需要通过相关的国家传统知识法律和政策来反映水平。区域法律和政策对于保护一个以上国家的土著人民和地方社区所拥有的共享传统知识的权利至关重要。继续使用传统知识 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发展7 需要建立社区管理的传统知识数据库,以长期保护传统知识。通过立法和发展政策,增强土著人民和地方社区的能力 根据习惯法对其传统知识进行控制对于传统知识保护至关重要 。 关于习惯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审议问题 –在实践中遇到了习惯法和知识产权法之间的哪些关系形式?可以探索哪些模式? –从承认习惯法与其他(但可能相关的)法律领域,如家庭法、继承法、 土地保有权和自然资源法、宪法、人权法和刑法,以及一般的争端解决 ,可以吸取哪些教训? –关于习惯法在无形财产方面的作用以及与传统知识有关的权利和义务,报告了哪些经验? –习惯法的作用在现有和拟议中得到承认特殊的保护传统知识的法律 ? –对于传统知识的持有者,习惯法和协议的首选角色是什么: –作为可持续社区发展的基础,加强社区认同和促进文化多样性? –作为一种独特的法律渊源,其本身具有法律约束力 -原始社区的成员,以及社区圈外的个人,包括在外国司法管辖区? –作为事实上指导解释习惯法和议定书传统范围之外的法律和原则 的一种手段? –作为文化上适当的形式的组成部分 8替代性争议解决? –作为获取传统知识的条件? –作为继续使用权的基础,被视为对传统知识或相关和衍生主题授予的任何其他权利的例外或限制? 进一步信息9 WIPO知识产权实况调查团报告和传统知识(1998-1999), 知识产权与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概述(WIPO 出版物第933号), WIPO编写的一系列背景简报,www.wipo.int/tk/en/resources/publications.html 习惯法,传统知识和知识产权:问题概述,WIPO秘书处,2013年,www.wipo.int/export/sites/www/tk/en/resources/pdf/overview_customic_law。pdf 《习惯法在获取和惠益分享以及传统知识治理中的作用:安第斯和太平洋岛国的观点》,联合国大学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编写,BrendanTobin博士,2008年,www.wipo.int/export/sites/www/tk/en/resources /pdf/customic_law_abs_tk.pdf WIPO关于安第斯地区习惯法的研究报告,RodrigodelaCruz,2006年 ,www.wipo.int/export/sites/www/tk/en/resources/pdf/study_cruz.pdf 关于保护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立法文本数据库以及与遗传资源有关的立法文本, WIPO政府间知识产权委员会和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俗(IGC), ©WIPO,2023/Attribution4.0International(CCBY4.0)/CC许可证不适用于本出版物中的非WIPO内容。封面:GettyImages/VWPics/Contributor,Bildnachweis/WIPOReferenceRN2023-5.7EN;DOI:10.34667/tind.47900 wipo.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