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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钢股份: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28财报-
凌钢股份: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简称:凌钢股份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2)关联担保进展情况 2022年12月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重新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互相提供担保并签订〈相互担保协议〉的议案》,此议案于2022年12月19日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12月3日及2022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互保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2-059)和《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2-062))。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关联担保行为,从2023年第二季度起,公司为凌钢集团提供的担保改为每季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一次。2023年3月13日,根据凌钢集团2023年第二季度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023年3月29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3月14日 及2023年3月30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上 交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股东凌钢集团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3-013)和《凌钢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3-019)。2023年6月19日,根据凌钢集团2023年第三季度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023年7月5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6月20日及2023年7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股东凌钢集团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3-038)和《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3-045)。 报告期,公司为凌钢集团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详见2023年2月11日、3月4日、3月2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临2023-004、010、017)和6月17日、6月28日、6月29日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实施公告》(临2023-035、041、042),5月25日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开展资产池业务暨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临2023-033)。 截至2023年9月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凌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52亿元,较上年末降低36.11%。凌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7.93亿元。 (3)其他重要事项 2023年6月30日,公司收到天津泰悦函告,获悉其将所持有公司的11,000,000股股份质押给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公告》(临2023-043)。 2023年7月31日,公司收到朝阳市国资委的通知,获悉朝阳市国资委与鞍钢集团已根据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就凌钢集团49%股权进行了交割,凌钢集团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提示性公告》(临2023-047)。 2023年8月31日,保国公司在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办理了铁蛋山采区(采矿许可证证号:C2100002010062120067813)和黑山分区(采矿许可证证号:C2100002010062120067812)采矿权质押手续。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临2023-055)。 2023年9月26日,公司接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大连分行”)消息,公司在民生银行大连分行保证金账户内的64,884,984.04元人民币被法院冻结,依据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案件号(2023)粤03执537号),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暨诉讼进展公告》(临2023-062)。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景东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磊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张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景东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磊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公司负责人:张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景东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磊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通知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