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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解读

2023-07-24-安永周***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解读

国际资本市场研报资讯+V:quanqiuzixun8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 (征求意见稿)》解读 2023年7月,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中国私募投资基金行业第一个行政法规,将私募投资基金业务活动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进行监管。 而在此之前,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分别于2023年2月和2023年4月,先后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及三个配套指引(以下简称“《办法》”)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运作指引》”)。《办法》和《运作指引》从各个方面制定了更为量化的监管标准,提高了准入门槛。 背景 近年来,我国私募基金行业发展迅速,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创业创新、直接提高融资比重以及服务居民财富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积极作用,但仍然处于多而不精、大而不强的发展阶段。同时,违法违规行为和风险时有发生。因此,《条例》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私募基金法规体系,《办法》和《运作指引》的出台则对现行碎片化的规则进行系统的整合、重构,并细化了标准,将抓规范和促发展相结合,体现了政府和协会优化私募行业结构、治理私募乱象和扶优限劣的决心,以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要点解读 《条例》共七章62条,自2023年9月1日起实施。 主要方面 内容 解读 第五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监管部门 构依照法律和本条例规定对私募 明确了中国证监会为私募基金的监督管理机构。 基金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其派出机构依照授权履行职责。 资金募集 第十七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行募集资金,不得委托他人募集资金,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办法》,“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行募集资金,或者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委托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机构募集资金。”因此,在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能够委托基金销售机构进行募资、委托销售的私募基金类型(股权、证券)、基金销售机构的类型和条件等方面,未来将有可能由相关监管机构出台具体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私募基金的投资层级应当遵守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 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方面,明确政策支持,对母基金、 的规定。但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 创业投资基金、政府性基金等具有合理展业需求的私募基金,《条例》在已有规则基础上豁免一层嵌套限 管理机构规定条件,将主要基金 制。 嵌套投资 财产投资于其他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不计入投资层级。 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领域,《运作指引》对嵌套层级 创业投资基金、本条例第五条第 有明确的提及,但是目前仍处于征求意见稿阶段。《条例》没有进一步明确的规则,未来将有可能由相 二款规定私募基金的投资层级, 关监管机构出台具体的规定。 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创业投资基金 第四章: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特别规定(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八条) 为鼓励创业投资基金发展,支持投早投小投科技,《条例》设置了创业投资基金的专门章节,在登记备案、资金募集、投资运作、风险监测、现场检查等方面,对创业投资基金实施差异化监管和自律管理,对主要从事长期投资、价值投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创业投资基金在投资退出等方面提供便利。未来相关部门可能将进一步研究出台支持创业投资基金发展的具体政策举措。 第二十九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 《办法》对于私募股权基金有强制审计要求。 当按照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 《运作指引》规定需要对净值超过1亿元以上的私募证 审计要求 私募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向投资 券基金进行审计。 者提供审计结果,并报送登记备 《条例》要求对所有私募基金财产进行审计,未来将 案机构。 有可能由相关监管机构进一步明确具体的审计要求。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要点解读 《办法》及三个配套指引自2023年5月1日起实施。 主要方面 内容 解读 申请私募基金 管理人 第八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并持续符合下列要求:(一)财务状况良好,实缴货币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 对新申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从资本金角度设置了基本的展业要求,并在配套指引中进一步明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高管合计实缴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基金的初始募集规模 第三十三条:私募基金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除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私募证券基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二)私募股权基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创业投资基金备案时首期实缴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但应当在基金合同中约定备案后6个月内完成符合前述初始募集规模最低要求的实缴出资;(三)投向单一标的的私募基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明确了各类基金备案最低规模要求,以防止迷你型基金或者壳基金的注册。如果后续进一步出台私募基金存续规模要求,可能会有更多迷你型基金消失。 基金治理 第三十四条: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合伙型基金,应当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与执行事务合伙人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得通过委托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等方式规避本办法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不能再作为私募基金双GP中的非执行事务合伙GP。管理人应当直接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与执行事务合伙人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控股股东、实控人控制。 控股股东 和高管 第十条: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以及负责投资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有5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以及负责投资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有5年以上股权投资管理或者相关产业管理等工作经验。第二十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普通合伙人所持有的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实际控制权,自登记或者变更登记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第四十八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变更之日前12个月的管理规模应当持续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重点强调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专业经验及胜任能力,重点防范“伪”私募、乱私募,严把行业入口关。同时实际控制权变更后,管理人需要就是否全面符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要求提交法律意见书,协会将根据《办法》对其进行全面核查,主要就是防止无实际经营业务的“壳公司”,以卖壳作为主要业务。 创业投资基金范围 第四十五条:创业投资基金是指符合下列条件的私募基金:(一)投资范围限于未上市企业,但所投资企业上市后基金所持股份的未转让部分及其配售部分除外;… 明确创业投资基金不能投资二级市场股票。 私募基金变更 第五十五条:私募基金下列信息发生变更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履行变更手续:(一)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期限、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收益分配原则、基金费用等重要事项;(二)私募基金类型;… 考虑到创业投资基金有机会享受单一基金相关税收核算方式,允许股权型基金和创投型基金之间进行类型转化,为税务处理方式提供了一定空间。 第六十一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报送下列信息:(一)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私募基金管理人 《办法》重申对私募基金管理 审计要求 的相关财务、经营信息以及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 人和私募股权基金的强制审计 财务报告… 要求。 (三)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报送私募股权基金的相关财务信息以及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征求意见稿)》要点解读 《运作指引》总计32条规定,针对部分规定,对于实施前已经备案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给予了12个月的过渡期。 主要方面 内容 解读 募集及存续门槛 第五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基金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除市场波动导致净值变化外,连续60个交易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进入清算流程。私募基金托管人应当督促私募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按约定办理基金清算事宜。 截至2021年末,1000万元以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数量占比47%(数据来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因此,《运作指引》出台后可能将会淘汰近半数的“迷你”基金。 禁止通道业务 第四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对投资者资金来源的合规性进行审查,不得由投资者或其指定第三方下达投资指令或者自行负责投资运作,不得为金融机构、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以及其他私募基金提供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投资者门槛等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 禁止私募证券基金为各类金融机构提供绕过监管政策的通道服务,回归“受人之托、代客理财”的基金行业本源。原本借助私募基金通道的金融机构可能需要改变与私募基金的“合作模式”。 锁定期 安排 第八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基金合同应当根据产品类型、投资策略和风险特征等因素约定不少于6个月的份额锁定安排,仅面向本指引第七条第三款投资者募集的基金除外。 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长期投资,明确基金合同应当约定投资者不少于6个月的份额锁定期安排,并对相关专业投资者予以豁免。 衍生品交易 第十七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应当以风险管理、资产配置为目标,以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衍生品经营机构为交易对手方,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参与衍生品交易期间基金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但市场波动导致净值变化的除外;(二)向单一交易对手方缴纳的保证金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20%;(三)参与衍生品交易的名义本金合计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200%,基金合同中明确约定参与衍生品交易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超过基金净资产50%的除外;(四)不得将衍生品交易异化为股票、债券等场内标的的杠杆融资工具,不得为基金销售机构向自然人投资者销售特定结构的衍生品提供通道服务,不得为不符合专业交易者标准的投资者提供衍生品交易通道服务。 对于参与衍生品交易的基金净资产、保证金比例、名义本金等做出了严格的定量化标准,大幅提高了资金募集门槛。在过去,部分金融机构无法借资管计划和信托计划作为通道,可能会将私募基金作为通道,《运作指引》的出台将这一条路也堵住了。 禁止多层嵌套 第十三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架构应当清晰、透明,不得通过设置复杂架构、多层嵌套等方式规避监管要求。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其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或者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的,应当明确约定所投资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或者资产管理产品不再投资除公开募集基金以外的其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或者资产管理产品。由符合本指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二项条件的产品所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再投资一层其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不受前款限制,但所涉各层基金不得均由同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关联方管理。 《运作指引》规定投资不能嵌套两层以上,从而让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无法通过设置复杂的架构规避监管要求。 第十二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应当采用资产组合的方式进行投资。单只私 首次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提出双 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不得超过该基金净资产的25%; 25%的要求,与持牌机构私募资管 同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 计划的投资比例限制一致,引导私 不得超过该资产的25%。银行活期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 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提升专业投 融债、地方政府债券、公开募集基金等中国证监会、协会认可的投资品种 资能力,“组合投资、分散风险”。 除外。 《运作指引》正式实施后,“押注 第十六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员工不得参 式”豪赌基金和橱窗基金可能不复 组合投资 与结构化债券发行,不得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承销服务、融资顾 存在。 问、咨询服务等各种形式的费用。单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