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全生命周期的会计处理 固定收益 固收周报 ——转债周记(10月第1周) 报告日期:2023-10-07 首席分析师:颜子琦 执业证书号:S0010522030002电话:13127532070 邮箱:yanzq@hazq.com分析师:杨佩霖 执业证书号:S0010523070002电话:17861391391 邮箱:yangpl@hazq.com 主要观点: 新会计准则下的可转债规定 可转债是一种混合金融工具,具有债券和股票的特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新准则22号”)的规定,可转债应按照其实质特征进行分类和确认。 可转债全生命周期的会计处理 转债发行时,需要将发行收入拆分为负债部分和权益部分。负债部分的公允价值由发行可转债未来流出现金流的现值来衡量,权益部分的初始确认金额则为可转债发行金额减去负债部分公允价值。 利息摊销时,通常将按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出的负债部分的利息金额计入财务费用,实际支付的利息计入作为应付利息,二者的差额由应付利息--利息调整这一科目进行配平。转股时,转股可转债负债部分的账面余额分别按照转股面值转入股本,剩余部分转入资本公积--转股溢价率。转股可转债的权益 部分则由其他权益工具转入资本公积--转股溢价率。 转债到期时,转债面值清零,赎回费用贷记银行存款,银行存款与债券面值的差额以财务费用补平。剩余其他权益工具部分余额类似转股时的处理,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转债回售本质上也是以面值和当期利息费用回购转债,因此在做会计处理时与转债到期赎回原理相同。 转债下修时,在转股价格调整生效当日,应将转股的公允价值和下修前的差额 确认为损失。 风险提示 正股及公司基本面表现不及预期;转债破发风险;转债违约风险;数据统计与提取产生的误差等。 正文目录 引言4 1新会计准则下的可转债规定4 2可转债全生命周期的会计处理5 2.1可转债的持有到期——以光大转债为例5 2.1.1可转债发行5 2.1.2利息摊销6 2.1.3转股7 2.1.4持有到期8 2.2可转债的提前赎回——以中海转债为例9 2.2.1可转债发行9 2.2.2利息摊销9 2.2.3转股10 2.2.4下修11 2.2.5提前赎回11 2.3可转债的回售——以江南转债为例12 2.3.1可转债发行12 2.3.2利息摊销12 2.3.3转股13 2.3.4回售14 3风险提示15 图表目录 图表1新会计准则下可转债规定与旧规定在各个角度的对比5 图表2光大转债发行时的负债和权益成分分拆(单位:亿元)6 图表3光大转债发行时的会计处理6 图表4光大转债各年份利息摊销情况(单位:亿元)6 图表5光大转债利息摊销时的会计处理7 图表6光大转债转股时的会计处理8 图表7光大转债到期赎回时的会计处理8 图表8中海转债发行时的负债和权益成分分拆(单位:亿元)9 图表9中海转债发行时的会计处理9 图表10中海转债各年份利息摊销情况(单位:亿元)10 图表11中海转债利息摊销时的会计处理10 图表12中海转债转股时的会计处理11 图表13中海转债下修时的会计处理11 图表14中海转债提前赎回时的会计处理12 图表15江南转债发行时的负债和权益成分分拆(单位:亿元)12 图表16江南转债发行时的会计处理12 图表17江南转债各年份利息摊销情况(单位:亿元)13 图表18江南转债利息摊销时的会计处理13 图表19江南转债转股时的会计处理14 图表20江南转债回售时支付对价在债券和权益中的分摊结果(单位:亿元)15 图表21江南转债回售的会计处理15 引言 根据新会计准则,可转债是一种混合金融工具,具有债券和股票的特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新准则22号”)的规定, 可转债应按照其实质特征进行分类和确认。 如果可转债的主要支付金额是确定的,并且没有明显的与权益性质相关的条件,那么可转债应被视为债务工具。在确认为债务工具后,可转债应按照摊余成本法或公允价值计量法进行计量。如果可转债的主要支付金额是不确定的,并且存在与权益性质相关 的条件,那么可转债应被视为权益工具。在确认为权益工具后,可转债应按照公允价值 计量法进行计量。 1新会计准则下的可转债规定 可转债全生命周期常规历程包括发行、付息、转股、到期。除常规生命历程之外,很多可转债存续期间也会经历下修、强赎以及回售等流程,这也明显增加了转债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 不同视角来看可转债的新会计准则: 从分类和确认方式来看,新规前只根据可转债的法律形式进行分类和确认,一般将可转债确认为债务工具。新规后需要根据可转债的实质特征进行分类和确认,主要支付金额确定且没有明显与权益性质相关的条件时,确认为债务工具;主要支付金额不确定且存在与权益性质相关的条件时,确认为权益工具。 从会计处理角度来看,新规前债务工具一般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计量。新规后债务工具的计量方法可以选择摊余成本法或公允价值计量法;权益工具的计量方法为公允价值计量法。 从转股权形式条件来看,新准则对转股权行使条件进行更为详细的规定。 从转股权行使对股东权益的影响来看,新规前对于确认为债务工具的可转债,转股权行使一般不会对股东权益产生直接影响。新规后对于确认为权益工具的可转债,转股权行使将导致股东权益的增加,同时对每股盈余和每股净资产产生影响。 图表1新会计准则下可转债规定与旧规定在各个角度的对比 资料来源:会计准则委员会官网,华安证券研究所 2可转债全生命周期的会计处理 2.1可转债的持有到期——以光大转债为例 光大银行于2017年3月17日发行3亿只面值为100元的6年期可转换债券,在存续期间的年利率分别为0.20%、0.50%、1.00%、1.50%、1.80%和2.00%,同期限银行基准贷款利率分别为4.35%、4.75%、4.75%、4.75%、4.75%和4.90%。到期赎回价为105元。发行费用为8269.22万元,计算可得发行费用率为0.0276%。 2.1.1可转债发行 在做转债发行时的会计分录时,需要将发行收入拆分为负债部分和权益部分。负债部分的公允价值由发行可转债未来流出现金流的现值来衡量,通常选用银行基准贷款利 率作为折现率。权益部分的初始确认金额则等于可转债发行规模减去负债部分的公允价值。 结合光大转债具体发行数据来看,单只可转债存续期间产生现金流的现值分别为0.91、0.46、0.87、1.25、1.43、80.30元,加总后得出的可转债现值则为84.49元。3亿只可转债的现值为253.48亿元,也就是负债部分的公允价值。由发行规模和负债部分可倒 挤出权益部分的初始确认金额为46.52亿元。负债部分和权益部分各自*发行费用率可以 得出两者的发行费用,其中负债部分的发行费用为0.07亿元、权益部分的发行费用为 0.01亿元。 落实到具体会计处理层面,扣减发行费用后的剩余发行总金额299.92亿元作为借 方计入银行存款科目;转债面值与负债部分公允价值的差额46.59亿元作为借方计入应 付债券--利息调整;转债发行面值300亿元作为贷方计入应付债券--面值;扣减发行费用 后的权益部分46.51亿元作为贷方计入其他权益工具。 图表2光大转债发行时的负债和权益成分分拆(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WIND,华安证券研究所 图表3光大转债发行时的会计处理 资料来源:WIND,华安证券研究所 2.1.2利息摊销 在做利息摊销时的会计分录时,通常将按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出的负债部分的利息金额作为财务费用,实际支付的利息计入作为应付利息,二者的差额由应付利息--利息调 整这一科目进行配平。最后一期的会计处理比较特殊,当期利息调整是以发行时确认的利息调整金额减去已经计提的利息调整金额得出,并根据当年的应付利息反推出财务费用。 结合光大转债具体数据来看,第一年的财务费用为负债部分初始日发行余额乘一年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得8.76亿元;应付利息为负债部分初始日发行余额*转债1年利 率,得0.48亿元,二者差额为8.28亿元;经利息调整后的当期可转债期末账面金额作为下一期负债部分余额计算下一期的财务费用和应付利息,直至转债到期前一年。截止到转债最后一年已计提的利息调整为56.14亿元,用发行时的利息调整46.59亿元扣减该 值,得到当期的利息调整-9.56亿元。由于当年的应付利息为1.23亿元,可得出财务费用 为12.88亿元。 以2017年年末为例,财务费用8.76亿元计入借方,应付债券--利息调整8.28亿元 和应付利息0.48亿元计入贷方。 图表4光大转债各年份利息摊销情况(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WIND,华安证券研究所 图表5光大转债利息摊销时的会计处理 资料来源:WIND,华安证券研究所 2.1.3转股 在转股时,转股的那部分可转债的负债部分全部清零,并将其确认为权益。转股可转债负债部分的账面余额分别按照转股面值转入股本,剩余部分转入资本公积--转股溢 价率。转股可转债的权益部分则由其他权益工具转入资本公积--转股溢价率。 结合光大转债具体数据来看,2017年转股金额13.7万元,转股数3.21万只,按面 值1元计算得出的股本金额为3.21万元。转股的可转债占可转债发行总数的0.0005%, 故应转出的其他权益工具的金额为二者乘积2.33万元。应付债券的利息调整项扣减第一 次付息之后的余额同样等比例减少2.26万元。借贷方金额由资本公积-股本溢价配平。 以2017年年末为例,转股金额13.7万元、其他权益工具2.33万元计入借方,利息 调整2.26万元、股本3.21万元计入贷方,借贷方差额10.56万元由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补平。 图表6光大转债转股时的会计处理 资料来源:WIND,华安证券研究所 2.1.4持有到期 转债到期时,未转股债券全部以赎回价赎回,转债面值清零,赎回费用扣减银行存 款,银行存款与债券面值的差额以财务费用补平。其他权益工具部分类似转股时的处理,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根据光大转债公布数据显示,到期日可转债面值为72.69亿元,兑付总金额76.33亿 元。二者差额计入财务费用,为3.64亿元。当日其他权益工具余额37.52亿元,全部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从具体会计处理来看,需要分别做两笔分录。负债部分借方为应付债券--面值72.69 亿元、财务费用3.64亿元,贷方银行存款76.33亿元。权益部分借方其他权益工具37.52 亿元,贷方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7.42亿元。 图表7光大转债到期赎回时的会计处理 资料来源:WIND,华安证券研究所 2.2可转债的提前赎回——以中海转债为例 转债提前赎回主要目的并不是为了赎回,而是为了促进转股的实现。转债的强赎是转债十分常见的退出方式之一,提前赎回往往意味着转债持有人必须以低于市场价格被 发行人收购,会造成较大的投资损失,而转债的转股价值一般会高于赎回价。因此强赎实际上有利于转股,绝大多数持有人也会选择转股,但是在实际中会出现少量比例的未转股转债需要做会计上的处理。以2015年提前赎回的中海转债(110017.SH)为例,介绍转债提前赎回的会计处理方式。 2.2.1可转债发行 转债发行的会计处理要关注转债基本信息。中海转债于2011年8月1日发行,募 集规模为39.5亿元,第1-6年的票面利率分别为0.5%、0.7%、0.9%、1.3%、1.6%、2.0%,到期时发行人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05%(含最后一期利息)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按照会计准则及实例,发行人应在转债发行完成后需将其拆分为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通过2011年到2017年评级为AAA级5年期和7年期公司债利率得出对应贴现率 为5.17%,计算得100元面值的中海转债现值为81.17元,结合发行费用0.38亿元,可 得发行时负债成分计入31.75亿元,权益成分计入7.37亿元。发行时会计分录如表9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