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源集团控股(开曼)有限公司* LuyuanGroupHolding(Cayman)Limited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451 全球发售 独家保荐人、独家整体协调人、独家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仅供识别 重要提示:阁下如对本招股章程的任何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专业意见。 LuyuanGroupHolding(Cayman)Limited 绿源集团控股(开曼)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全球发售 全球发售的发售股份数目:106,667,000股股份 香港发售股份数目:10,667,000股股份(可予重新分配)国际发售股份数目:96,000,000股股份(可予重新分配)最高发售价:每股发售股份8.00港元,另加1.0% 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0.00565%联交所交易费及0.00015%会财局交易征费(须于申请时以港元缴足并可予退还) 面值:每股股份0.0001美元股份代号:2451 独家保荐人、独家整体协调人、独家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对本招股章程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招股章程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招股章程(随附附录五“送呈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及展示文件”所述文件),已遵照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42C条的规定,送呈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对本招股章程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的内容概不负责。 预期发售价将由独家全球协调人(代表香港包销商)与本公司于2023年10月4日(星期三)或前后以协议方式厘定,惟无论如何不迟于2023年10月6日(星期五)。除非另有公布,否则发售价将不超过每股发售股份8.00港元,且现时预期将不低于每股发售股份6.00港元。申请香港发售股份的投资者须于申请时支付最高发售价每股发售股份8.00港元,另加1.0%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0.00565%联交所交易费及0.00015%会财局交易征费(倘发售价低于每股发售股份8.00港元则可予退款)。倘本公司与独家全球协调人(代表香港包销商)基于任何原因而未于2023年10月6日(星期五)(香港时间)或之前协定发售价,则全球发售(包括香港公开发售)将不会进行并将告失效。 独家整体协调人经本公司同意,可在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当日上午或之前,随时调低本招股章程所述指示性发售价范围及╱或调低根据全球发售将提呈发售的发售股份数目。在此情况下,调低指示性发售价范围及╱或发售股份数目的通告将不迟于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当日上午刊登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luyuan.cn。 在作出投资决定前,有意投资者应审慎考虑本招股章程所载的一切资料,包括“风险因素”一节所载的风险因素。倘于上市日期上午八时正前发生若干事件,则独家全球协调人(代表香港包销商)可终止香港包销商根据香港包销协议认购及促使认购人认购香港发售股份须承担的责任。有关理由载于“包销-包销安排及开支-香港公开发售-终止理由”一节。阁下务请参阅该节所载的其他详情。 重要通知 我们已就香港公开发售采取全电子化申请程序。我们不会就香港公开发售向公众人士提供本招股章程的印刷本或任何申请表格的印刷本。 本招股章程可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的网站(www.luyuan.cn)查阅。倘阁下需要本招股章程的印刷本,可从上述网站下载并打印。 发售股份未曾亦将不会根据美国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证券法登记,亦不可于美国境内提呈发售、出售、质押或转让,惟获豁免遵守美国证券法登记规定或于毋须遵守该等登记规定的交易中进行者除外。发售股份可依据S规例透过离岸交易在美国境外提呈发售、出售或交付。 *仅供识别 2023年9月28日 致投资者的重要提示:全电子化申请程序 我们已就香港公开发售采取全电子化申请程序。我们不会就香港公开发售向公众人士提供本招股章程的印刷本或任何申请表格的印刷本。 本招股章程在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易>新上市>新上市资料”一节及我们的网站www.luyuan.cn可供阅览。倘阁下需要本招股章程的印刷本,可从上述网站下载并打印。 阁下可通过以下其中一种方法申请认购香港发售股份: (a)通过IPOApp(可于AppStore或GooglePlay搜寻“IPOApp”下载,或于www.hkeipo.hk/IPOApp或www.tricorglobal.com/IPOApp下载)或于www.hkeipo.hk以网上白表服务在网上递交申请; (b)通过中央结算系统EIPO服务以电子化方式促使香港结算代理人代表阁下申请,包括通过: (i)指示阁下的经纪或托管商(须为中央结算系统结算参与者或中央结算系统托管商参与者)透过中央结算系统终端机发出电子认购指示,代表阁下申请香港发售股份;或 (ii)(倘阁下现为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通过中央结算系统互联网系统(https://ip.ccass.com)或通过“结算通”电话系统+85229797888(根据香港结算不时生效的“投资者户口持有人操作简介”所载程序)发出电子认购指示。香港结算亦可以通过香港结算客户服务中心(地址为香港中环康乐广场8号交易广场一期及二期1 楼)填妥输入请求表格的方式,为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输入电子认购指示。 我们不会提供任何实体渠道接收公众人士任何香港发售股份认购申请。本招股章程电子版本的内容与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42C条向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的招股章程印刷本相同。 倘阁下为中介公司、经纪或代理人,务请阁下提示顾客、客户或主事人(如适用)注意,本招股章程于上述网址可供网上阅览。 有关阁下可以电子方式申请香港发售股份的程序的更多详情,请参阅本招股章程 “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一节。 阁下必须通过网上白表服务或中央结算系统EIPO服务最少申请认购500股香港发售股份,并按照下表所列其中一个数目提出申请。阁下须按照所选择数目旁列明的金额付款。 申请认购的香港发售股份数目 申请时应缴款项 申请认购的香港发售股份数目 申请时应缴款项 申请认购的香港发售股份数目 申请时应缴款项 申请认购的香港发售股份数目 申请时应缴款项 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 500 4,040.35 8,000 64,645.45 70,000 565,647.60 1,000,000 8,080,680.00 1,000 8,080.68 9,000 72,726.12 80,000 646,454.40 2,000,000 16,161,360.00 1,500 12,121.02 10,000 80,806.80 90,000 727,261.20 3,000,000 24,242,040.00 2,000 16,161.35 15,000 121,210.20 100,000 808,068.00 4,000,000 32,322,720.00 2,500 20,201.70 20,000 161,613.60 200,000 1,616,136.00 5,333,500(1) 43,098,306.78 3,000 24,242.05 25,000 202,017.00 300,000 2,424,204.00 3,500 28,282.38 30,000 242,420.40 400,000 3,232,272.00 4,000 32,322.72 35,000 282,823.80 500,000 4,040,340.00 4,500 36,363.05 40,000 323,227.20 600,000 4,848,408.00 5,000 40,403.40 45,000 363,630.60 700,000 5,656,476.00 6,000 48,484.08 50,000 404,034.00 800,000 6,464,544.00 7,000 56,564.75 60,000 484,840.80 900,000 7,272,612.00 (1)阁下可申请认购的香港发售股份最高数目。 申请认购任何其他数目的香港发售股份将不予考虑,且任何有关申请将不获受理。 倘以下香港公开发售的预期时间表有任何变动,我们将刊发公告。 2023年 (附注1) 香港公开发售开始9月28日(星期四) 上午九时正 根据网上白表服务通过下列其中一种方式完成电子认购申请的截止时间: •IPOApp,可于AppStore或GooglePlay搜寻“IPOApp”下载或在www.hkeipo.hk/IPOApp或www.tricorglobal.com/IPOApp下载 •指定网站www.hkeipo.hk(附注2)10月4日(星期三) 上午十一时三十分 开始办理香港公开发售申请登记(附注3)10月4日(星期三) 上午十一时四十五分 (a)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及(b)透过网上银行转账或缴费灵转账 完成网上白表申请付款的截止时间(附注4)10月4日(星期三) 中午十二时正 如阁下指示阁下的经纪或托管商(须为中央结算系统结算参与者或中央结算系统托管商参与者)通过中央结算系统终端机发出电子认购指示,代表阁下申请香港发售股份,则阁下应联络阁下的经纪或托管商,查询发出有关指示的截止时间(其可能与上文所述截止时间不同)。 截止办理香港公开发售申请登记(附注3)10月4日(星期三) 中午十二时正预期定价日(附注5)10月4日(星期三) 有关以下各项的公告: •发售价; •国际发售的踊跃程度及 香港公开发售的申请水平;及 •香港发售股份的分配基准 将于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附注6)及本公司网站www.luyuan.cn(附注6) 刊登(附注9)10月11日(星期三)或之前 透过多种渠道公布香港公开发售的分配结果 (包括获接纳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如适用)),包括: •分别于本公司网站www.luyuan.cn(附注6) 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附注8及9) 发布公告10月11日(星期三) •于IPOApp中的“配发结果”功能及指定的分配结果网站www.tricor.com.hk/ipo/result或 www.hkeipo.hk/IPOResult使用 “按身份证号码搜索”功能查阅(附注9)10月11日(星期三)起 •于上午九时正至下午六时正致电分配 结果查询电话热线+85236918488(附注9)10月11日(星期三)起 就香港公开发售的全部或部分不获接纳申请寄发╱领取退款支票或网上白表 电子自动退款指示(附注8及9)10月11日(星期三)或之前 根据香港公开发售就全部或部分获接纳申请寄发╱领取股票或 将股票存入中央结算系统(附注7及9)10月11日(星期三)或之前 附注: 1.除另有说明外,所有日期及时间均指香港本地日期及时间。 2.阁下不得于截止递交申请日期上午十一时三十分后通过IPOApp或于指定网站www.hkeipo.hk以网上白表服务递交申请。倘阁下已于上午十一时三十分前通过提交申请并从IPOApp或指定网站取得付款参考编号,则阁下可继续办理申请手续(即完成缴付申请股款),直至截止递交申请日期中午十二时正截止办理申请登记为止。 3.倘于2023年10月4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至中午十二时正期间任何时间“黑色”暴雨警告、极端情况及╱或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在香港生效,则当日不会开始或截止办理认购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