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提出了有效的人道主义治理的观点。报告指出,人道主义系统的改革应该扩展到治理层面。人道主义组织和系统性治理的决策机构,如多边组织的成员国家董事会和非政府组织的董事会,对机构的战略方向和整个行业具有巨大的影响力。但是,人道主义组织的决策机构和系统性治理是排他性的,组织权力和影响力围绕少数政府、组织和个人。对于援助机构的下游客户或有意愿和能力在灾难响应中领导的东道国来说,进入点很少。要实现以合作伙伴关系衡量使命效果,以成果而非筹款总额衡量成果,将取决于促进和监督这些优先事项的治理机构。这将需要在决策机构中直接代表受危机影响社区的观点,在捐助者与其合作伙伴之间的关系中,在支持国家和地方人道主义治理的国家中,以公平的方式领导响应灾难的国家和地方人道主义治理。全球和国家层面的多利益相关者平台应建立起来,以共同评估需求评估和政策方向,并相应地动员和协调资源。最后,评估集体有效性时,应考虑援助机构的能力、资源和战略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