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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规院:2023年充电基础设施监测报告

2023-09-20其他方案话***
中规院:2023年充电基础设施监测报告

2023年 中国主要城市 充电基础设施监测报告 ANNUALREPORTONELECTRICVEHICLECHARGINGINFRASTRUCTURE INMAJORCHINESECITIES 新能源汽车国家大数据联盟 NationalBigDataAllianceofNewEnergyVehicles 2023年8月 我们力争通过大数据分析,客观、系统呈现城市充电基础设施的主要特征。因数据覆盖面、推算方法等原因,相关指标值可能存在一定偏差,所载全部内容仅供参考。 影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使用状况的因素众多,城市充电基础设施的评价与诊断还需持续深入研究。未来期待与更多的合作伙伴共同挖掘数据价值,提高我国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与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为建设人民满意的城市献策出力。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赵一新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中规院副总工程师,城市交通研究分院院长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市交通规划学术委员会,秘书长 伍速锋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城市交通研究分院,院长助理 冉江宇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城市交通研究分院,报告负责人 王森 工程师 城市交通研究分院 廖璟瑒 工程师 城市交通研究分院 张凌波 助理工程师 城市交通研究分院 新能源汽车国家大数据联盟 王震坡 教授 秘书长 刘鹏 副教授 副秘书长 李阳 高级工程师 执行秘书长 康医飞 高级工程师 研究员 樊春艳 高级工程师 研究员 邵来鹤 助理工程师 研究员 康彦霞 助理工程师 研究员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王慧项目经理 程呈数据产品经理刘小雄数据产品经理赵奎技术工程师 崔文斌技术工程师 目录 Contents 1编制说明 1.1编制背景2 1.2数据来源3 1.3城市选取4 1.4对象及指标说明5 2中心城区解析 2.1规模7 2.2布局10 2.3快充服务12 2.4服务效能14 2.5综合评估18 3城际解析 3.1规模及结构20 3.2沿线布局20 3.3服务效能21 4专题:北京市电动汽车充电特征解析 4.1月总体需求特征23 4.2充电需求时空分布特征25 4.3保有端充电便利性分析29 5对策建议 5.1规划管控32 5.2分类引导33 5.3平台建设34 1 Introduction 1.1编制背景 2022年,中国城市充电基础设施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保有量从2021年的261.7万台增加到2022年的521万台,同比增幅超过99%。其中,私人充电桩的增量高达194.2万台,是公共充电桩增量的3倍,私人充电桩总体占比也从2021年的56.2%增加到2022年的65.5%。同时,2022年新能源汽车的销售渗透率超过25%,提前三年完成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中提出的20%目标,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从2021年的784万辆增长到2022年的1310万辆,同比增幅达到67.1%。2022年全国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535万辆,与上年相比增加240万辆,增长81.48%。“车桩齐飞”的发展节奏加快延续,车桩比由2021年的 3.0进一步下降至2022年的2.4。 国家层面继续出台一系列指导意见和相关政策,明确充电基础设施的发展方向和重点。扩大覆盖范围方面,国家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要求创新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模式。便捷区域出行方面,相关部委重点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沿线等区域充电基础设施的布局,细化明确了相关要求。探索新技术方面,大功率超充桩、智能有序充电、V2G等技术从研发逐步走向应用,部分省市和地区加快了综合能源站的规划布局,国家和地方共同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向集约、高效、安全的方向发展。 表1-1国家充电基础设施相关政策发布情况(部分) 时间 发布主体 名称 主要内容 2022年4月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 提出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鼓励新能源汽车下乡等。 2022年5月 国务院 《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 优先考虑将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等纳入专项债券支持范围,逐步实现所有小区和经营性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等区域充电桩(站)建设。 2022年7月 商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7部门 《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明确积极支持充电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停车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充电设施建设,引导充电桩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 2022年8月 交通运输部联合国家能源局等部门 《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 明确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的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原则上不低于小型客车停车位的10%,重大节假日期间适当投放移动充电基础设施,满足高峰时段充电需求;对于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鼓励在重点旅游景区周边等大流量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沿线停车场等场所,探索建设或者改造充电基础设施。 2023年1月 工信部等八部门 《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 指出要加快智能有序充电、大功率充电、自动充电、快速换电等新型充换电技术应用,加快“光储充放”一体化试点应用;优化中心城区公共充电网络建设布局,加强公路沿线、郊区乡镇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际快充网络建设;推进充电运营平台互联互通,鼓励内部充电桩对外开放。 2023年4月 国家能源局 《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提出要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上线运行国家充电基础设施监测服务平台,提高充电设施服务保障能力。 《2023年中国主要城市充电基础设施监测报告》在去年报告的框架基础上,更新补充了部分样例城市,并以北京市为案例深化分析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特征。希望从实证案例出发,归纳提炼充电基础设施在空间发展与运营效能等方面的特征和变化趋势,为提高国家部委、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对充电基础设施的管控能力与治理水平提供必要支撑。 Introduction 1.2数据来源 报告所用的充电基础设施数据主要来自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维图新”)。截至 2022年12月底,四维图新的充电基础设施平台共有121万台公共充电桩,其中公共开放桩(即“公用桩”)约98 万台,与充电联盟平台的公共开放桩整体规模相对接近,因此本次报告将主要以公用桩为分析对象。 报告所用的大城市中心城区电动汽车保有量及北京市不同类型纯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统计指标主要由新能源汽车国家大数据联盟提供。 充电设施静态数据 充电站属性:名称,空间,所属类别,直流桩和交流桩数量。 所属类别:中心城区范围标识,对外开放标识,服务用地类型标识。其中,对外开放标识均通过四维图新外业现场调查予以核实;服务用地类型标识主要综合外业验证、POI信息提取及名称分词等技术,划分为居住类、单位类、公建类三种。 数据时间:截至2022年12月底。 充电设施动态指标 设施使用率,车均充电时长,充电服务车辆数:以实际提供充电服务为准进行指标提取。 特征日选择:中心城区解析选取2022年10月1日和10月4日(国庆节)、10月10日-23日(常规周)。城际解析选取2022年10月1日至10月7日(国庆节)。 电动汽车相关统计指标 电动汽车保有量:截至2022年12月底,以2022年10月-12月间车辆夜间常停放地点为车辆归属点做统计提取。 月总体需求特征指标:取2022年10月为特征月,以纯电动汽车为对象,分车型统计车辆在该月的行驶里程、充电次数、充电电量和充电时长等。 充电便利性指标:取2022年10月为特征月,以纯电动汽车为对象,统计车辆在夜间常停放地点一定半径范围内的充电次数占特征月总充电次数的比例,以及在夜间常停放地点一定半径范围内有(无)充电行为的车辆比例。半径选取500米、1公里、2公里、5公里及10公里,其中以500米作为评价车辆保有端充电便利性的核心指标。 平均充电功率:车辆单位时间(小时)充电电量,反映车辆充电过程的平均功率。 次均充电时长:车辆月充电时长与月充电次数的比值,反映车辆平均单次充电所耗费的时长。 充电小时系数:将全天划分为24个时段,每个时段充电车次数与当天充电总车次的比值。 Introduction 1.3城市选取 横向比较:聚焦36座城市 静态指标筛选条件:四维图新平台记录的充电桩规模大于1000台的城市。 动态指标筛选条件:(1)中心城区动态公用桩占比超过20%,动态公用桩点位数超过30个;(2)中心城区动态公用桩900米半径覆盖率超过20%。 选取36座大城市作为研究对象,具体包括: 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南京市、天津市、成都市、杭州市、武汉市、西安市、郑州市、重庆市、青岛市、东莞市、厦门市、大连市、太原市、常州市、无锡市、昆明市、济南市、温州市、苏州市、长沙市、南昌市、宁波市、泉州市、海口市、烟台市、石家庄市、福州市、贵阳市、合肥市、兰州市、南宁市、莆田市 纵向对比:选取32座城市 结合两年报告,以2021年充电桩相关统计指标作为基础,对比报告期2022年同等指标数据,分析两年间充电基础设施的变化趋势。 选取32座大城市作为研究对象,具体包括: 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南京市、天津市、成都市、杭州市、武汉市、西安市、郑州市、重庆市、青岛市、东莞市、厦门市、大连市、太原市、常州市、无锡市、昆明市、济南市、温州市、苏州市、长沙市、南昌市、宁波市、泉州市、海口市、烟台市、石家庄市、福州市、贵阳市 城市分类 以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为依据,更新城市分类,将36座城市划分为7座超大城市、11座特大城市、 12座Ⅰ型大城市和6座Ⅱ型大城市。 以“秦岭—淮河”地理分界线为标准,将36座城市划分为25座南方城市和11座北方城市。 北京市域分区说明 首都功能核心区:东城区、西城区 其他城区:朝阳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海淀区 郊区: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区、延庆区 Introduction 1.4对象及指标说明 分析对象 中心城区解析:面向城市中心城区建成区的公用桩 城际解析:面向城市群一定区域内主要高速公路沿线的公用桩。本次报告提取上海市、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境内的高速公路作为长三角区域的代表,提取广州市、深圳市、东莞市境内的高速公路作为珠三角区域的代表。 公共桩 直流桩 公用桩 市域 中心城区 中心城区建成区 专用桩 交流桩 图1-1城市空间范围示意图图1-2充电桩研究类型 相关名词及指标解释 公共桩:建设安装在相对开放的区域,为所有社会车辆或特定集团内部车辆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桩。服务车种包括私家车、公交车、出租车、环卫车等。 直流桩: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外,将交流电转换为可调直流电,为电动汽车充电。由于输出功率较大,能够实现快速充电,即为“快充桩”。 交流桩: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外,与交流电网连接,需要通过车载充电机,将交流电转换为直流电,为电动汽车充电。受车载充电机的限制,交流充电桩的输出功率较小,充电时间较长,即为“慢充桩”。 公用桩:对社会车辆开放的公共充电桩。 专用桩:仅供特定车辆群体使用的公共充电桩。 公用桩密度:中心城区范围内为单位建设用地面积的公用桩数量,城市群范围为单位城际高速公路长度经过的沿线公用桩数量,数量以终端数为准。 车公桩比:在各类新能源汽车中,四类乘用车(包括私人、出租、公务、租赁)是公用桩使用的主要车型,其余如公交客车、环卫车、物流车等更多使用专用桩进行充电。本次报告以中心城区的四类乘用车为对象,统计四类电动乘用车总数与公用桩桩数的比值。 公用桩覆盖率:中心城区范围内以公用桩900米半径覆盖的建设用地面积与建设用地总面积之比。城市群范围以公用桩30、50公里间距覆盖的高速公路长度与城际高速总长度之比。 平均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