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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评级:买入(维持) 主要观点: 报告日期:2023-09-14 事件: 1)2023年9月14日,公司发布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198.30万股,约占股本总额56,812.91万股的0.35%;激励对象为公司副总经理肖育劲(6.00万股,占比3.03%),59名核心骨干(192.30万股,占比96.97%),授予价格为9.10元/股。2)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德昌龙将其持有的卓润生物21.0462万元注册资本转让予淳辉昭润(转让对价900万元),同时淳辉昭润以2700万元对价认购卓润生物新增注册资本63.1385万元。公司放弃对卓润生物增资的优先认购权,卓润生物不再纳入公司报表范围。 收盘价(元)18.28近12个月最高/最低(元)27.35/15.38总股本(百万股)568流通股本(百万股)268流通股比例(%)47.12总市值(亿元)104流通市值(亿元)49 收入目标:23-24年非新冠自产CAGR 35%,化学发光CAGR 40% 1)非新冠自产收入:2022年8.96亿元,2023-2024年激励目标较2022年增长35.00%/82.25%,对应2023-2024年12.10/16.33亿元。2)化学发光收入:2022年7.80亿元,2023-2024年激励目标较2022年增长40.00%/89.00%,对应2023-2024年10.92/14.74亿元。3)化学发光仪器新增装机:2022年新增2000台(国内1300台,海外700台),2023年新增2400台(国内1400台,海外1000台),2024年新增2700台(国内1500台,海外1200台)。根据2023年半年度业绩情况,公司23H1非新冠自产收入5.49亿元,化学发光收入4.83亿元,化学发光新增装机1280台(国内880台,海外400台)。 分析师:谭国超执业证书号:S0010521120002邮箱:tangc@hazq.com 投资建议:维持“买入”评级 我们预测公司2023-2025年营业收入有望实现20.37/21.27/26.43亿元,同比增长-48.8%/4.4%/24.2%;归母净利润实现3.70/5.20/7.08亿元,同比增长-63.4%/40.6%/35.9%;对应EPS为0.65/0.92/1.25元,对应PE倍数为28/20/15x。我们看好公司作为国内“自免+常规+多项特色”的稀缺化学发光IVD企业,本次股权激励方案给予公司明确增长目标,卓润生物出表有利于2023年下半年利润释放。维持“买入”评级。 相关报告 风险提示 1.【 华 安 医 药 】 公 司 点 评 亚 辉 龙(688575):研发投入造就产品优势,国际化持续推进2023-08-222.【 华 安 医 药 】 公 司 点 评 亚 辉 龙(688575):自产非新冠业务快速修复,实现40.87%增长2023-04-303.【 华 安 医 药 】 公 司 深 度 亚 辉 龙(688575):特色领域弯道超车,化学发光领域新生军2023-04-19 新增装机不及预期风险、新品入院不及预期风险、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财务报表与盈利预测 分析师与研究助理简介 分析师:谭国超,华安证券研究所所长助理,医药首席分析师,中山大学本科、香港中文大学硕士,曾任职于强生(上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和君集团与华西证券研究所,主导投资多个早期医疗项目以及上市公司PIPE项目,有丰富的医疗产业、一级市场投资和二级市场研究经验。 重要声明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以勤勉的执业态度、专业审慎的研究方法,使用合法合规的信息,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和信息均来自市场公开信息,本人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不做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包含的信息和建议不会发生任何变更。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仅供参考。本人过去不曾与、现在不与、未来也将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收任何形式的补偿,分析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特此声明。 免责声明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已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报告由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提供。本报告中的信息均来源于合规渠道,华安证券研究所力求准确、可靠,但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均不做任何保证。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者关联机构不承诺投资者一定获利,不与投资者分享投资收益,也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务必注意,其据此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与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者关联机构无关。华安证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还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投资银行服务或其他服务。 本报告仅向特定客户传送,未经华安证券研究所书面授权,本研究报告的任何部分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任何形式的拷贝、复印件或复制品,或再次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或以任何侵犯本公司版权的其他方式使用。如欲引用或转载本文内容,务必联络华安证券研究所并获得许可,并需注明出处为华安证券研究所,且不得对本文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和删改。如未经本公司授权,私自转载或者转发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私自转载或转发者承担。本公司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投资评级说明 以本报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证券(或行业指数)相对于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作为基准,A股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新三板市场以三板成指(针对协议转让标的)或三板做市指数(针对做市转让标的)为基准;香港市场以恒生指数为基准;美国市场以纳斯达克指数或标普500指数为基准。定义如下:行业评级体系 增持—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5%以上;中性—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与市场基准指数的变动幅度相差-5%至5%;减持—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5%以上; 公司评级体系 买入—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增持—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5%至15%;中性—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与市场基准指数的变动幅度相差-5%至5%;减持—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5%至15%;卖出—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无评级—因无法获取必要的资料,或者公司面临无法预见结果的重大不确定性事件,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无法给出明确的投资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