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Ⅱ行业点评报告 证券研究报告·行业点评报告·保险Ⅱ 释放入市资金,优化偿付能力,保险股迎双击 ——《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点评 增持(维持) 投资要点 事件: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差异化调节最低资本要求、引导保险公司回归保障本源、引导保险公司支持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引导保险公司支持科技创新四个方面展开。经过测算,我们预计,若释放最低资本全部增配沪深300股票,对应资金为1,953亿元;若以1Q23全行业平均偿付能力充足率190.3%为样本,预计可以提升18.6个百分点。 《通知》优化降低权益因子,有助于提升险资权益配置意愿,若释放最 2023年09月11日 证券分析师胡翔 执业证书:S0600516110001 021-60199793 hux@dwzq.com.cn 证券分析师葛玉翔 执业证书:S0600522040002 021-60199761 geyx@dwzq.com.cn 证券分析师朱洁羽 执业证书:S0600520090004 zhujieyu@dwzq.com.cn 行业走势 低资本全部增配沪深300股票,对应资金为1,953亿元。《通知》对于保险Ⅱ沪深300 投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风险因子从0.35调整为0.3;投资科创板上市普通股票,风险因子从0.45调整为0.4。2023年7月末,险资投资股票和证券投资期末余额为3.55万亿元,我们假设其中股票占比为60%, (其中假设投资沪深300比例为50%,投资科创板比例为5%),则考虑风险分散效应前静态释放最低资本为586亿元,若这部分资金全部增配沪深300股票,对应股市资金(除以风险因子0.3)为1,953亿元。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加强投资收益长期考核,在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中公开披露近三年平均的投资收益率和综合投资收益率。 《通知》鼓励保险公司支持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资本市场释放了积极信号,与活跃资本市场相关政策一脉相承。近日监管部门向保险公司下发《关于开展保险资金长期入市情况调研的通知》,8月末,证监 会召开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和部分大型银行保险机构主要负责人座谈会,会议主题亦与长期资金入市相关。我们认为,权益风险因子的调整,体现了证监会落实加强跨部委协同形成活跃资本市场合力,引导和支持长期资金积极入市,彰显高层对资本市场高度重视。不过,我们认为险 资长期入市与权益市场长牛是共荣共生且互为前提,险资需要在偿付能力充足率、投资收益目标和资产负债匹配的财务目标三者间寻求平衡。 鼓励保险公司回归保障本源,头部寿险公司边际更利好太保人寿、泰康人寿、太平人寿。《通知》将保险公司剩余期限10年期以上保单未来盈余计入核心资本的比例,从目前不超过35%提高至不超过40%,鼓励保 险公司发展长期保障型产品。2022年以来,偿二代二期工程实施,经过我们倒算,头部寿险公司中太保人寿、泰康人寿、太平人寿已按照过渡期政策实施,上述公司计入核心资本的保单未来盈余超过核心资本的35%(目前宽限至45%),预计对该类公司资本缓释相对明显。我们估计当前行业寿险净资产规模约为2万亿元,对应释放比例12.8% (1/0.65-1/0.6),对应实际资本释放金额约为2,564亿元,按照1Q23寿险公司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09.70%测算,对应考虑风险分散效应前动态释放最低资本约为2,337亿元(具体测算及假设详见表2)。 投资建议:释放入市资金,优化偿付能力充足率。我们认为本《通知》对保险公司带来双重利好:从基本面来看,通过释放最低资本缓解偿付能力压力;从估值来看,鼓励长期资金入市,尤其是沪深300指数成本股,保险股作为蓝筹股也有望迎来估值修复。作为顺周期,保险板块充分受益于长端利率向上+权益市场回暖+地产政策缓释,当前市场关注下 半年队伍增员情况和2024年开门红产品及策略布局。个股推荐:首推资产端弹性标的中国人寿和新华保险,推荐中国太保和中国平安。 风险提示:实际测算情况低于预期,长端利率趋势性下行 25% 21% 17% 13% 9% 5% 1% -3% -7% -11% -15% -19% 2022/9/132023/1/112023/5/112023/9/8 相关研究 《重疾费率涨幅差异显现,销售难度略增但格局改善——揭开新预定利率产品面纱(保障篇) 2023-08-27 《上市险企7月保费数据点评:寿险保费涨势延续,财险保费增速回落》 2023-08-21 东吴证券研究所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声明部分 1/5 表1:《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主要变化领域汇总 领域 主要内容 原要求 新要求 调整比例 实施差异化资本监管 总资产100亿元以上、2000亿元以下的财产险公司和再保险 公司特征系数 0 -5% -5.0% 总资产100亿元以下的财产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特征系数 0 -10% -10.0% 总资产500亿元以上、5000亿元以下的人身险公司特征系数 0 -5% -5.0% 总资产500亿元以下的人身险公司特征系数 0 -10% -10.0% 优化资本计量标准,引导保险公司回归保障本源 剩余期限10年期以上保单未来盈余计入核心资本的比例 35% 40% 14.3% 财险公司最近一个季度末计算的上两个会计年度末所有非寿险业务再保后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回溯偏差率的算术平均数小 于等于-5% 0 -5% -5.0% 财险公司最近一个季度末计算的上两个会计年度末所有非寿险业务再保后未决赔款准备金回溯偏差率的算术平均数小于 等于-5% 0 -5% -5.0% 优化风险因子,引导保险公司服务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 沪深300指数成分股风险因子 0.35 0.3 -14.3% 科创板上市普通股票风险因子 0.45 0.4 -11.1% 公募REITS中未穿透的 0.6 0.5 -16.7% 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未上市公司股权 0.41 0.4 -2.4% 适用财产险风险因子计量最低资本,即特征系数为-0.1 加强投资收益长期考核,披露近三年平均的投资收益率和综合投资收益率。 数据来源:银保监会,东吴证券研究所 2/5 东吴证券研究所 东吴证券研究所 表2:经过测算我们预计,若释放最低资本全部增配沪深300股票,对应资金为1,953亿元;若以1Q23 全行业平均偿付能力充足率190.3%为样本,预计可以提升18.6个百分点(单位:亿元) 静态测算影响分析 股票和证券投资期末余额 35,512 其中:股票占比(假设) 60.0% 股票期末余额 21,307 其中:沪深300比例(假设) 50.0% 其中:科创板比例(假设) 5.0% 沪深300期末余额 10,654 科创板期末余额 1,065 风险因子释放比例 5.0% 风险因子释放比例 5.0% 释放最低资本 533 释放最低资本 53 考虑风险分散效应前如果全部增配沪深300权 动态测算影响分析 静态释放最低资本 重,对应股市资金(除以0.3) 586 1,953 1.对于财产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总资产100亿元以上、2000亿元以下公司的最低资本按照95%计算偿付能力充足率,即特征系数为-0.05;总资产100亿元以下公司的最低资本按照90%计算偿付能力充足率,即特征系数为-0.1。 2.对于人身险公司,总资产500亿元以上、5000亿元以下公司的最低资本按照95%计算偿付能力充足率,即特征系数为-0.05;总资产500亿元以下公司的最低资本按照90%计算偿付能力充足率,即特征系数为-0.1 保险公司最低资本1Q23 24,700 释放比例 6.0% 最低资本释放金额 1,482 考虑风险分散效应前动态释放最低资本1,482 3.剩余期限10年期以上保单未来盈余计入核心资本的比例,从不超过35%提高至不超过40% 寿险公司净资产 20,0001 释放比例 12.8% 实际资本释放金额 2,564 寿险公司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109.70% 考虑风险分散效应前动态释放 整体测算影响分析 最低资本2,337 考虑风险分散效应前合计释放最低资本 4,405 风险分散效应 50% 考虑风险分散效应后合计释放最低资本 2,203 1Q23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190.3% 调整后 208.9% 改善行业偿付能力充足率幅度 +18.6pct. 数据来源:东吴证券,Wind,银保监会 1截止2023年7月,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统计,全行业保险公司净资产约为2.85万亿元,我们假设寿险公司占比约70%,对应净资产规模约为2亿元 3/5 表3:偿二代二期工程下1Q23末各级资本限额及监管标准 人寿 寿险 人寿 人寿 人寿 人寿 人寿 人寿 保单未来盈余在核心资本中占比35% 34% 45% 45% 35% 45% 26% 35% 38% 附属资本/核心资本42% 77% 72% 100% 61% 100% 48% 63% 62% 核心二级资本/核心资本7.8% 11.4% 0.0% 0.0% 0.0% 0.0% 8.8% 0.0% 6.3% 附属二级资本/核心资本0.3% 2.3% 0.0% 0.2% 0.2% 0.0% 0.0% 0.8% 0.8% 1Q23末各级资本限额及监管标准中国平安 太保泰康 新华太平 人民友邦合计 (不得超过35%) (不得超过100%) (不得超过30%) (不得超过25%) 数据来源:银保监会,东吴证券研究所 图1:保险公司投资考核维度图2:1H23头部寿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 偿付能力充 足率 300% 250% 200% 150% 100% 50% 0% 投资收益目标 资产负债匹配财务目标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数据来源:东吴证券研究所整理分析 数据来源:银保监会,东吴证券研究所; 注:在保持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00%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50%监管标准不变的基础上 4/5 东吴证券研究所 特定状况,如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等,并完整理解和使用本报告内容,不应视本报告为做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 东吴证券研究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邮政编码:215021 传真:(0512)62938527 公司网址:http://www.dwzq.com.cn 免责及评级说明部分 免责声明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已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本研究报告仅供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本公司及作者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内容所导致的任何后果负任何责任。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 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东吴证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还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投资银行服务或其他服务。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报告是基于本公司分析师认为可靠且已公开的信息,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也不保证文中观点或陈述不会发生任何变更,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 本报告的版权归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和发布。经授权刊载、转发本报告或者摘要的,应当注明出处为东吴证券研究所,并注明本报告发布人和发布日期,提示使用本报告的风险,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未经授权或未按要求刊载、转发本报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公司将保留向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吴证券投资评级标准 投资评级基于分析师对报告发布日后6至12个月内行业或公司回报潜力相对基准表现的预期(A股市场基准为沪深300指数,香港市场基准为恒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