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推荐(首次) 核心观点: 模组营收贡献再度提升,不断推进半导体产业建设。23H1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65亿元(yoy:-25.49%),其中射频分立器件营收11.03亿元(yoy:-27.24%),射频模组5.33亿元(yoy:-22.54)。从20年至23H1末,公司的射频模组销售占比从9.93%提升至31.98%,逐步从分立器件转向射频模组销售。公司23Q2营收9.54亿元(yoy:+5.39%,qoq:+34.00%)实现归母净利润2.50亿元(yoy:-14.58%,qoq:+114.66%),主要系下游终端及公司自身库存有所改善,叠加国内手机市场消费促销活动提振。同时芯卓半导体23H1产业化投入7.04亿元,目前已累计投入57.38亿元,项目推进等因素造成期间费用合计3.25亿元,同比增长46.82%,期间费用率19%(同比增加9.61个百分点),其中研发费用2.54亿元,同比增长50.79%。研发费用率15.24%(同比增加7.71个百分点),主要系工资薪酬增长36.06%至1.42亿元,研发工程费增长159.18%至0.63亿元。 王子路:010-80927632:wangzilu_yj@chinastock.com.cn分析师登记编码:S0130522050001 公司存货水位改善,毛利率因产品结构承压。公司的存货情况在逐步好转,存货减值压力相对有所减轻,23Q2存货减值金额为5.5亿元,较上一季度减少了22.76%。报告期末存货金额为14.31亿元,较一季度末的15.55亿元下降了7.94%。23H1期间,公司综合毛利率为49.06%,其中射频分立器件为49.61%,射频模组为48%,同比下降3.49%,其中射频分立器件下降3.66%,射频模组下降5.03%。 产线稳定有序规模量产,不断深化下游客户。通过自主建设的产线,公司现已成功实现了自有品牌MAX-SAW的稳定规模量产,并与上游供应链紧密合作,显著降低了MAX-SAW的成本结构。23H1期间,公司在交付DiFEM、L-DiFEM和GPS模组等产品超过1.6亿颗自产滤波器,这些集成自产滤波器及相关产品已实现稳定的规模化生产,并在客户端逐步增加交付数量。此外,公司还推出了单芯片多频段滤波器产品,并已进入量产阶段。与此同时,公司还在加大力度推广应用于5G NR频段的主集收发模组L-PAMiF产品,以提高在客户端的渗透率和覆盖范围。推出了MMMB PA模组产品,并正处于向客户提供样品并进行推广的阶段。 盈利预测与投资建议我们预计公司2023-2025年营收分别为41.32/49.21/58.12亿元,同比增速为12.36%/19.09%/18.11%,归母净利润为10.08/13.26/17.77亿元,同比增长-5.76%/31.60%/34.03%,对应PE为58.27X/44.28X/33.04X,首次覆盖,给予公司“推荐”评级。 资料来源:中国银河证券研究部资料来源:Wind,中国银河证券研究院 ⚫风险提示下游需求不及预期,市场竞争加剧,新品放量不及预期。 资料来源:Wind,中国银河证券研究院 资料来源:Wind,中国银河证券研究院 附表:财务预测表 分析师简介及承诺 王子路,英国布里斯托大学金融与投资硕士,山东大学经济学学士,2年科技产业研究经验,2020年加入中国银河证券研究院,从事电子行业研究。 本人承诺,以勤勉的执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本人的研究观点。本人薪酬的任何部分过去不曾与、现在不与、未来也将不会与本报告的具体推荐或观点直接或间接相关。 评级标准 行业评级体系 未来6-12个月,行业指数相对于基准指数(沪深300指数)推荐:预计超越基准指数平均回报20%及以上。谨慎推荐:预计超越基准指数平均回报。中性:预计与基准指数平均回报相当。回避:预计低于基准指数。 公司评级体系 未来6-12个月,公司股价相对于基准指数(沪深300指数)推荐:预计超越基准指数平均回报20%及以上。谨慎推荐:预计超越基准指数平均回报。中性:预计与基准指数平均回报相当。回避:预计低于基准指数。 免责声明 本报告所载的全部内容只提供给客户做参考之用,并不构成对客户的投资咨询建议,并非作为买卖、认购证券或其它金融工具的邀请或保证。客户不应单纯依靠本报告而取代自我独立判断。银河证券认为本报告资料来源是可靠的,所载内容及观点客观公正,但不担保其准确性或完整性。本报告所载内容反映的是银河证券在最初发表本报告日期当日的判断,银河证券可发出其它与本报告所载内容不一致或有不同结论的报告,但银河证券没有义务和责任去及时更新本报告涉及的内容并通知客户。银河证券不对因客户使用本报告而导致的损失负任何责任。 本报告可能附带其它网站的地址或超级链接,对于可能涉及的银河证券网站以外的地址或超级链接,银河证券不对其内容负责。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构成本报告的任何部分,客户需自行承担浏览这些网站的费用或风险。 银河证券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参与、投资或持有本报告涉及的证券或进行证券交易,或向本报告涉及的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包括投资银行业务在内的服务或业务支持。银河证券可能与本报告涉及的公司之间存在业务关系,并无需事先或在获得业务关系后通知客户。 银河证券已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除非另有说明,所有本报告的版权属于银河证券。未经银河证券书面授权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发、转载、翻版或传播本报告。特提醒公众投资者慎重使用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的本公司证券研究报告。本报告版权归银河证券所有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联系方式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20层上海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大厦31层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机构请致电:深广地区:苏一耘0755-83479312suyiyun_yj@chinastock.com.cn程曦0755-83471683chengxi_yj@chinastock.com.cn上海地区:李洋洋021-20252671liyangyang_yj@chinastock.com.cn陆韵如021-60387901luyunru_yj@chinastock.com.cn北京地区:田薇010-80927721tianwei@chinastock.com.cn唐嫚羚010-80927722tangmanling_bj@chinastock.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