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研究丨晨会聚焦】政策频出,数据要素产业迎来新发展 证券研究报告2023年8月23日 今日预览 今日重点>> 晨报内容回顾: 欢迎关注中泰研究所订阅号 分析师:戴志锋 执业证书编号:S0740517030004电话: Email: 【固收】肖雨:银行二永债分析手册研究分享>> 【计算机】闻学臣:政策频出,数据要素产业迎来新发展 今日重点 ►【固收】肖雨:银行二永债分析手册肖雨|中泰固收分析师S0740520110001 商业银行二永债即商业银行所发行的二级资本债和永续债,具有清偿顺序在存款人、一般债权人之后的次级属性。二级资本债属于二级资本工具,具有减记或转股条款、有条件的赎回权条款、不得含有利率跳升机制等特殊条款。商业银行永续债属于其他一级资本工具,清偿顺序劣于二级资本债,具有减记或转股条款、有条件的赎回权条款、取消分红派息条款等特殊条款,实际发行中采用分阶段调整的票面利率。 商业银行二永债的发行目的之一为补充资本充足率。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整体满足监管要求,但分银行类型来看,农商行面临较大资本充足率压力。根据《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我国纳入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四大行在2022年末的TLAC风险加权比率还未达到16%的标准,静态资本缺口合计为12,526亿元;TLAC杠杆比率均满足6%的标准。根据商业银行披露情况,2023年上半年的二永债批复额度远低于前几年同期水平,二永债的发行规模也出现了明显收缩。分银行类型来看,国有行逐渐成为二永债的发行主力,发行规模占比较高;股份行对二永债的需求有所下降;城农商行呈现出发行只数多但规模较小的特点。分评级来看,高评级二永债的发行规模占比较高。2023年,二级资本债和永续债的发行利率相较去年有所抬升,国股行和城农商行的二永债发行利率呈现出较大差异。 从存量二永债到期分布来看,2024年至2027年二永债每年合计偿还规模均超过1万亿元,商业银行赎回压力大。绝大部分银行会选择提前赎回二永债,选择不赎回二级资本债的商业银行在发布不赎回公告后的30天内普遍出现了收益率跳升的现象,但在假设不行权的前提下,30天内收益率的波动范围在20bp以内,这或表明不赎回二级资本债的收益率变化仅仅是由剩余期限的延长所致,市场并未考虑不赎回债券的风险溢价。 银行理财是二永债最主要的需求方,在近年来资产荒的背景下,优质资产稀缺,银行理财为追求高收益会配置大量二永债。保险机构同为二永债的重要配置方,保险机构的负债端久期偏长,和二永债久期长的特性相匹配。 近年来,二级资本债的年成交额和年换手率整体呈上升趋势。2021年“资产荒”行情出现以来,二永债换手率出现大幅度提升。2022年11月的“理财赎回潮”中,二永债由于流动性好而成为被大量抛售的对象,成交笔数迅速上升,成交额和换手率相应上涨。2023年以来,理财赎回逐渐退潮,资产荒成为常态,二永债的流动性始终保持宽松。 对比估值收益率和成交收益率,发现各等级二永债成交收益率整体向上偏移,走势和估值收益率基本相同,低评级二永债成交收益率偏离均值的情况更为普遍。 自2013年以来,二级资本债的收益率和信用利差走势可以大致分为11大阶段。2021年前,市场配置二级资本债规模较少,二级资本债信用利差通常是因为国开债收益率的走势而被动压缩或走阔。2021年起,二级资本债换手率大幅提升,机构配置需求和交易需求增加,机构行为影响二级资本债收益率走势。商业银行永续债和二级资本债的收益率走势大致相同,品种利差主要来自于特殊条款的差异和流动性差异。 过去的一年中,评级较高的AAA-级和AA+级二永债利率差距不大。评级较低的二永债利差始终处于较高水平,主要是由于商业银行不赎回二级资本债事件加重了投资者的担忧情绪。整体来讲,三年期和一年期的二级资本债和永续债的期限利差水平高于五年期和三年期的利差水平。 商业银行发行的优先股和永续债一样属于其他一级资本工具,但在实际发行的过程中,优先股的发行更加严格。由于优先股发行和票面利率的种种限制,在2019年推出商业银行永续债后,永续债的发行便对优先股形成了替代作用。大部分银行优先股的收益率均值高于永续债收益率均值。 风险提示:1)相关政策变动超预期;2)市场情绪变化;3)数据更新不及时及提取失误;4)统计口径不准确;5)二级资本债利差走势成因判定有误。 摘要选自中泰证券研究所研究报告:《银行二永债分析手册》发布时间:2023年8月22日 研究分享 ►【计算机】闻学臣:政策频出,数据要素产业迎来新发展 财政部正式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旨在进一步规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强化相关会计信息披露。 规定明确提出相关列示和披露要求。规定强调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根据数据资源的持有目的、形成方式、业务模式,以及与数据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等,对数据资源相关交易和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企业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存货”项目、在“无形资产”项目和在“开发支出”项目下增设报表子项目。同时企业可自愿披露数据资源相关信息,比如数据资源的应用场景或业务模式、对企业创造价值的影响方式,与数据资源应用场景相关的宏观经济和行业领域前景;用于形成相关数据资源的原始数据的类型、规模、来源、权属、质量等信息;企业对数据资源的加工维护和安全保护情况,以及相关人才、关键技术等的持有和投入情况等等。 规定在相关披露中进一步细化。规定针对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和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的相关披露明确披露格式,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类别进行拆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将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施行。 数据要素迎来新发展。2019年,国家层面首次提出将数据作为新的生产要素,2020年,数据作为一种新生产要素首次写入了中央文件中。近期各地纷纷出台数据要素相关政策,数据要素市场迎来新发展。此次《规定》将进一步推动数据资源的价值重估,促进数据要素产业加速发展。 风险提示事件:政策落地不及预期;行业竞争加剧等。 摘要选自中泰证券研究所研究报告:《政策频出,数据要素产业迎来新发展》发布时间:2023年8月23日 报告作者:闻学臣中泰计算机首席S0740519090007 重要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 本报告基于本公司及其研究人员认为可信的公开资料或实地调研资料,反映了作者的研究观点,力求独立、客观和公正,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公开发布时的判断,可能会随时调整。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信息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的最终操作建议,本公司不就报告中的内容对最终操作建议做出任何担保。本报告中所指的投资及服务可能不适合个别客户,不构成客户私人咨询建议。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 投资者应注意,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本公司的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并可能为这些公司正在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和金融产品等各种金融服务。本公司及其本公司的关联机构或个人可能在本报告公开发布之前已经使用或了解其中的信息。 本报告版权归“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事先未经本公司书面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形式的翻版、发布、复制、转载、刊登、篡改,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删节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