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完善整体高效的数字政府 (一)优化政务服务效能。 1.深化“双全双百”提升工程,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建设,全面优化线上线下服务供给和办事流程,提升“一次办好”改革成效。加强“无证明之省”建设,深化“居民码”“企业码”和电子证照证明应用,年底前使用频率最高的前100项电子证照证明在政务服务和社会生活场景中全面应用,政务服务证明材料共享率达60%。(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大数据局,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 2.塑强一体化的“爱山东”政务服务品牌,深化窗口端、桌面端、移动端等多渠道“同标同源”建设,提升线上线下融合服务能力,年底前基本实现企业群众在线办事“进一个网,办全省事”,建设“24小时不打烊”的网上政府、掌上政府。(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大数据局,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 (二)优化政府治理效能。 3.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精准治理机制,整合公共资源交易、税务、社保医保、进出口、能源、金融、信用等数据,在宏观调控决策、经济社会发展、投资监督管理、财政预算管理、数字经济治理等方面开展大数据监测分析,为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研判、政策精准调控、民生精准保障等工作提供数 字化支撑。省级有关部门依托决策分析系统和本行业业务系统,整合打造覆盖省、市、县、乡四级核心业务数据“一张图”。(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 4.强化监管执法数字化应用,加快推动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办案审批、调查终结等环节的行政执法全程电子化,逐步实现行政执法全流程数字化运行、管理和监督,以数字化手段提升监管执法精准化、协同化、智能化水平。加快“双随机、一公开”以及信用监管在市场治理领域的融合应用,年底前推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为市场主体精准“画像”,建立精准靶向的监管机制,实现风险动态评估和分类监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 5.进一步深化“一网统揽”综合慧治平台建设管理和应用,推动实现业务工作与数据指标协同联动。一体化推进“一网统揽”市级子平台及各市“城市大脑”建设,加强全省平台互联互通,年底前初步具备一体化协同联动能力。(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 (三)优化机关运行效能。 6.全面开展数字机关建设,深入推进机关业务数字化,全面梳理职责业务事项、流程、系统、数据,做到“业务-系统-数据”相互匹配。实施机关内部“一件事”集成改革,推动机关运行流程再造,实现机关内部服务事项线上集成化办理,年底前60%以上的机关内部“一件事”实现数字化协同。迭代升级“山东通”平台,优化行业通讯录、即时通讯、视频会议、无纸化会议、通用报表等通用应用,提升公文、信息、督查、会议等通用业务服务能力,持续推动各部门应用系统接入“山东通”,丰富特色应用功能,优化用户体验。依托“山东 通”平台,年底前完成机关党建、组织人事、财务管理、机关事务、档案管理等综合办公业务系统统建和部署推广工作,推动日常运转业务数字化。加快推进“数字文化”“数字法治”“数字纪检”“数字组工”“数字统战”“数字人大”“数字政协”等领域数字化建设。(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 (四)优化基础支撑效能。 7.深入实施数字政府强基工程,优化升级全省云网架构布局,建设云网区域骨干节点,持续推进省市政务云节点服务层级提升,全面实现高层级服务能力供给。加快政务外网“一网多平面”升级,实现多业务智能承载和全域普惠覆盖,建设柔性、智慧的新型政务网络,年底前实现省、市、县级党政机关的千兆按需接入。建设完善全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实现首批73个县级节点投入运行,启动第二批县级节点建设。加快“视慧融合大脑”建设,强化公共视频监控资源统筹建设管理,提升公共视频监控建设质量和共享应用能力。 (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 二、进一步完善融合创新的数字经济 (一)加强数字技术创新应用。 8.推动数字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在人工智能、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取得一批科技成果。(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9.依托省内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机构,建设一批引领型、创新型的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实验室,高标准建设山东省数据要素创新创业共同体,构建创新创业共同体生态体系。(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大数据局,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 10.推动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和产学研融合,高标准建设国家高端智能化家用电器创新中心、国家虚拟现实创新中心(青岛),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组建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支持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支持企业争创“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 (二)推动数字产业高端布局。 11.推动云计算、集成电路、超高清视频、虚拟现实等数字产业突破发展,支持济南“中国算谷”、青岛超高清视频产业高地、潍坊元宇宙产业园建设。加快国产芯片等关键器件的适配验证和替代应用,鼓励海尔、海信、浪潮、歌尔等龙头企业,加大基于国产芯片的研发力度,提高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在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信创适配等关键领域,做强100家以上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培育推广100个左右技术领先的鲁版软件名品。依托山东省北斗综合应用示范项目,在重点领域开展北斗创新融合应用。(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 12.深入开展5G“百城万站”“百企千例”行动,支持建设一批5G行业应用创新推广中心,打造5G全连接种子工厂50个以上。开展“百城牵手万项”行动,举办30场左右数字经济项目推介活动,推动1000个以上数字经济项目落地。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 (三)加速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13.实施工业互联网平台培优工程,新打造50个以上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打造100家左右“工赋山 东”工业设备上云标杆企业、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5G+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和100家左右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小灯塔”企业。高标准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和特色产业集群,支持有条件的市争创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实施“万项技改、万企转型”工业技改提级行动,滚动实施1万个左右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一业一策”推动重点传统行业改造提升。(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 14.加快发展特色高效数字农业,推进种植业、畜牧业、种业的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新认证100个智慧农业基地、16个智能牧场。大力推广应用新型智能农机装备,引导传统农业机械智能化改造提升。(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 15.夯实智慧海洋产业基础,深化“透明海洋”大科学计划,培育壮大油气开发、新能源等高端海工装备,加快发展高技术船舶。(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 16.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认定一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促进服务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深化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开展生产性服务业百企升级引领工程,培育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及项目10个左右,推广共享制造、柔性制造等新模式。深化济南、青岛、威海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建设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深化电商“三个十”计划,开展“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培育行动。(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 三、进一步完善智慧便民的数字社会 (一)强化数字公共服务供给。 17.围绕教育、医疗、就业、社保、医保、文化、体育、救助等重点领域,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公共服务深度融合,打造一批典型数字化应用场景,构建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惠民服务体系。(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省医保局,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 18.深入推进智慧教育发展,优化提升教、学、考、评、管一体的智慧校园服务,加快智慧校园建设。(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 19.升级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惠民便民平台,建设全省互联网医院统一入口,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线上服务。组织开展医疗健康信息互通共享试点,推动试点市市域内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等医疗健康信息互通共享。(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 20.加快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推进医疗收费电子结算凭证创新应用,年底前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实现省内异地就医手工报销线上申请办理。(牵头单位:省医保局,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 21.持续优化社保线上服务,推动社保待遇发放“社银直连”,强化社保基金安全,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体验。(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 22.加快智慧景区建设,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国家文化公园数字化建设,年底前推动省内重点景区票务系统的整合应用,优化在线购票服务体验。(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 23.推动智慧停车场建设,优化智慧停车服务,2023年新建成800个智慧停车场。(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 24.升级智慧救助服务,建立健全线下线上相衔接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提升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救助服务效能。(牵头单位:省民政厅,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 (二)提速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25.实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标提质工程,完成省级新型智慧城市三批试点建设工作,推动智慧应用场景深度覆盖,推动80%以上的市和3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四星级以上标准。探索完善“城市大脑”运行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实现城市运行管理业务与数字化工作的有机融合。推动“城市大脑”应用向基层延伸覆盖,实现与智慧社区等服务体系的有序衔接。(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 26.推动智慧社区建设提速扩面,全省累计建成不少于2000个智慧社区,推出部分智慧社区建设标杆,提炼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省民政厅,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 27.高标准召开第三届中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峰会,遴选授牌一批省级智慧城市科普展示中心,加快打造山东半岛新型智慧城市群,擦亮“善感知、会思考、有温度”的山东新型智慧城市整体品牌。(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 (三)深入推进数字乡村建设。 28.加快数字乡村建设,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各领域广泛深入应用,打造农村数字化生产生活新模式。推动千兆光网、5G网络和物联网向有需求的农村地区延伸,年底前全省行政村5G网络通达率达70%以上,乡镇驻地全部实现千兆光网覆盖。(牵头单位:省委网信办,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大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 29.持续提升农村数字化应用水平,推动公共服务和生产型平台向农村地区延伸和普及。全面推进乡村数字校园建设,发展“互联网+教育”,建设一批城乡中小学优质资源共享的教学模式改革示范项目。提升信息惠民服务水平,推动政务服务智能终端向乡村延伸覆盖,推进涉农服务事项在线办理。(牵头单位:省委网信办,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教育厅) 四、进一步完善泛在领先的数字基础设施 (一)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30.统筹推进“双千兆”网络建设,开展“千兆山东”建设专项行动。稳步推进5G网络建设发展,实施“百千万”工程,累计开通5G基站20万个以上,建成高质量、大规模独立组网5G网络,形成城区深度覆盖、典型应用场景精准覆盖、乡镇驻地全面覆盖的5G网络格局。大力发展高品质千兆光纤网络,建成万兆无源光网络(10GPON)及以上端口数占比达到40%。大力支持“千兆城市”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