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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生物行业《谈判药品续约规则》及《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点评:支付端政策趋暖,利好创新药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医药生物2023-07-05东方证券立***
医药生物行业《谈判药品续约规则》及《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点评:支付端政策趋暖,利好创新药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行业研究|动态跟踪 看好(维持) 支付端政策趋暖,利好创新药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谈判药品续约规则》及《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点评 医药生物行业 国家/地区中国 行业医药生物行业 报告发布日期2023年07月05日 核心观点 事件:2023年7月4日,国家医保局发布《谈判药品续约规则(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和《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中调整了简易续 约或非独家品种的降价幅度,药品降价幅度将趋缓,相关规则较为温和且好于市场预期。 支付端环境改善,药品降幅有望缩小。征求意见稿中对于各类品种的规定细则如下: 1)《谈判药品续约规则》中的细则包括:①对于连续纳入目录“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超过4年的品种,降幅可以减半。②2022年通过重新谈判或补充协议方式 增加适应症的药品,在今年计算续约降幅时,将把上次已发生的降幅扣减。③基金实际支出/基金支出预算的比值大于110%时,企业可申请通过重新谈判确定降幅,重新谈判的降幅有望小于简易续约规则确定的降幅。④医保基金支出预算从2025年续约开始不再按照销售金额65%计算,而是以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药品费用计算。且医保支付节点金额也相应调增,由原来的2/10/20/40亿元,从2025年开始相应调增为3/15/30/60亿元。 对上述规则进行解读,我们认为,多次续约品种、新增适应症的品种、重新谈判的品种等等降幅均有望缩小,且医保支付金额相应调增,规则正在不断市场化、合理化。 2)《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征求意见稿)》中的细则包括:非独家药品通过竞价纳入医保目录的,取各企业报价中的最低者作为该药品的支付标准。如企业报价低于医保支付意愿的70%,以医保支付意愿的70%作为该药品的支付标准。 我们认为,该条细则表明医保局设定了最大的降价幅度,限价保护措施一定程度上优化了企业的报价策略。 创新药的政策趋暖,利好政策将鼓励行业长期的健康发展。从上半年公布的最新医保谈判结果及第八批集采结果来看,续约控费幅度有限,控费的影响趋缓。近日的 政策表明,药品价格一降再降的现象有望得到改善。综合来看,我们认为,创新药的政策面趋势正在发生变化,未来政策端预计将更加温和、科学,利好创新药行业的有序发展。 政策支持药企创新发展,我们更看好真正具备核心创新能力的企业,有望迎来估值重塑。创新是医药行业的必然趋势,利好政策鼓励企业的创新的积极性。我们认为,在此次政策鼓励下,长期临床需求旺盛、真正有临床价值的创新品种有望快速 脱颖而出,具备创新特性的一些优质企业将迎来估值重塑。 投资建议与投资标的 创新药支付端政策趋暖愈发明确,企业需要选择新的品种、充分抓住临床需求,因此我们看好具有真正创新能力的企业,建议重点关注产品端的需求机会。建议关注恒瑞医药(600276,买入)、信达生物(01801,未评级)、君实生物-U(688180,未评级)、康辰药业(603590,买入)、京新药业(002020,买入)、仙琚制药(002332,买入)等。 风险提示 药品销售放量不及预期的风险,竞争格局加剧的风险,药品研发进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证券分析师刘恩阳 01066218100*828 liuenyang@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9040001香港证监会牌照:BSW684 联系人傅肖依 聚焦创新机会,看好行业成长性:——医药生物行业周报 2023-07-03 关注创新,看好产品端的需求机会:—— 2023-06-25 医药生物行业周报信心有望修复,关注创新机会:——医药 2023-06-18 生物行业周报 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 医药生物行业动态跟踪——支付端政策趋暖,利好创新药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分析师申明 每位负责撰写本研究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研究分析师在此作以下声明: 分析师在本报告中对所提及的证券或发行人发表的任何建议和观点均准确地反映了其个人对该证券或发行人的看法和判断;分析师薪酬的任何组成部分无论是在过去、现在及将来,均与其在本研究报告中所表述的具体建议或观点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投资评级和相关定义 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行业或公司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为基准 (A股市场基准为沪深300指数,香港市场基准为恒生指数,美国市场基准为标普500指数); 公司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买入: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15%以上;增持: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15%; 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减持:相对弱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股票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股票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根据监管制度及本公司相关规定,研究报告发布之时该投资对象可能与本公司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情形;亦或是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股票的价值和价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股票给予投资评级等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股票的投资评级、盈利预测及目标价格等信息不再有效。 行业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看好: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以上; 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看淡: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行业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行业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等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由于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行业的投资价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行业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行业给予投资评级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行业的投资评级信息不再有效。 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 2 免责声明 本证券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制作及发布。 。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本报告的全体 接收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本报告被转发给他人。 本报告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且目前已公开的信息撰写,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客户也不应该认为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同时,本公司不保证文中观点或陈述不会发生任何变更,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证券研究报告。本公司会适时更新我们的研究,但可能会因某些规定而无法做到。除了一些定期出版的证券研究报告之外,绝大多数证券研究报告是在分析师认为适当的时候不定期地发布。 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也没有考虑到个别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客户应考虑本报告中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若有必要应寻求专家意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向人作出邀请。 本报告中提及的投资价格和价值以及这些投资带来的收入可能会波动。过去的表现并不代表未来的表现,未来的回报也无法保证,投资者可能会损失本金。外汇汇率波动有可能对某些投资的价值或价格或来自这一投资的收入产生不良影响。那些涉及期货、期权及其它衍生工具的交易,因其包括重大的市场风险,因此并不适合所有投资者。 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 本报告主要以电子版形式分发,间或也会辅以印刷品形式分发,所有报告版权均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发或公开传播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将报告内容作为诉讼、仲裁、传媒所引用之证明或依据,不得用于营利或用于未经允许的其它用途。 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刊载或转发的,被授权机构承担相关刊载或者转发责任。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提示客户及公众投资者慎重使用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的本公司证券研究报告,慎重使用公众媒体刊载的证券研究报告。 东方证券研究所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6楼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786 网址:www.dfzq.com.cn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相关主管机关核准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据此开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正在或将要与本研究报告所分析的企业发展业务关系。因此,投资者应当考虑到本公司可能存在对报告的客观性产生影响的利益冲突,不应视本证券研究报告为作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