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2023年6月9日,证监会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推动基金投顾业务试点转常规。与此前试点要求相比,有以下4点值得关注: 回归“服务”本源,扭转投资顾问服务“产品化”倾向。着重强调基金投顾机构应当根据客户情况匹配服务,在了解客户情况前,不得展示基金组合策略,在实施匹配前,不得展示历史业绩。 基金投顾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界限更为明确。1)未取得基金投顾资格的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介入基金投顾业务环节。2)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人员不得介绍具体基金组合策略。3)基金销售机构不得以基金组合等形式向客户提供已改变单只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投资建议,不得提供持续调整基金品种、数量的投资建议。 将基金投资顾问机构配置其他产品纳入规范。投资机构可为客户配置私募证券基金,明确了单一客户配置比例、总配置比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范围等规定。 引导基金投顾业务服务于满足居民多样化养老需要。1)要求基金投资顾问机构全面了解客户养老需求,运用资金规划、资产配置、基金研究能力,提供科学、稳健、长期的专业服务。2)支持基金投资顾问机构根据投资者不同资金的投资目标和期限实施服务匹配。3)考虑到当前个人养老金制度尚处于试点起步阶段,拟待将来个人养老金制度相对成熟定型后再适时引入基金投资顾问。 我们认为:基金投顾业务试点运行平稳,但占公募基金的比例仍处于较低水平。截至2023年3月底,基金投顾规模1464亿元,占公募基金总规模的比例仅为0.05%,存在规则供给不足、部分机构“重投轻顾”和服务存在“产品化”倾向等问题。《规定》有助于进一步推动权益类基金高质量发展,优化资本市场资金结构,改善投资者回报、服务居民财富管理需求,带动行业财富管理转型,扩大专业买方中介力量。基金投顾业务和基金销售业务的范畴更加明确,持牌机构的先发优势进一步巩固。目前获批基金投顾试点的60家机构中,银行仅3家(招行、平安、工行),而券商有29家、基金公司有25家、独立销售机构有3家,这意味着大部分银行在销售基金时无法直接为客户提供基金投资者组合建议。我们认为,当前财富管理正处于从“卖产品”到“卖配置”的关键阶段,而基金投顾将成为最重要的牌照基础,目前券商已占据先发优势,看好其后续销售市场份额进一步增大。 风险提示:资本市场大幅波动;基金投顾业务进展不及预期;行业竞争加剧。 表1.目前获批基金投顾业务试点的60家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