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律监管 2023 年度报告 方达律师事务所金融行业组 目录 >>>>> 序言 01总论篇 10银行业篇 17证券期货业篇 25资产管理/财富管理篇 32金融科技篇 41保险业篇 48绿色金融及碳市场特别专题 56方达主笔 序言 >>>>> 回首向来萧瑟处,亦有风雨亦有晴。2022年是动荡不安的一年,俄乌冲突、全球通胀与疫情冲击并行,寒气笼罩市场。2022年也是转折新生的一年,不确定性因素正逐步消除、机遇在挑战中孕育,春景就在前方。 或跃在渊,进无咎也。2023年的国际环境依旧风高浪急,但相信中国金融业将初心不改,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守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金融政策将发展与监管并举,既着力支持“恢复经济”,又恪守风险防范和金融安全的底线,继续构建中国特色的金融监管和司法体系。 在凛冬中点燃篝火,在回望中走向未来,方达金融行业组《金融法律监管年度报告(2023)》如期而至。 《金融法律监管年度报告》立足银行业、证券期货业、 资产管理/财富管理、金融科技及保险等多个细分领域以及绿色金融及碳市场特别专题,为您梳理金融法律监管重要时点、监管主线及趋势。 在不确定中寻找确定,助力客户行稳致远,是方达金融行业组的不懈追求。我们常年就中国金融行业最前沿、最复杂的法律问题为国内外客户提供法律支持,主导了大多数市场上最领先的交易项目和产品结构,对中国金融服务行业有着深刻的思辨性解读,能够在复杂的金融监管环境中提供富有创造性的解决方案。 作为市场参与者,您一定对于市场动向有更加全面且切实的体会与思考。如果您对报告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讨论。深耕于金融行业法律服务多年,我们希望能与您一起了解市场、拥抱变化、把握趋势。我们期待您的见解和斧正! 方健|FANGJian 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jian.fang@fangdalaw.com 专攻金融机构业务和市场监管、境内外公司并购及私募股权投资 喻菡|GraceYu 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grace.yu@fangdalaw.com 专攻金融监管及公司并购、投资业务 潘思元|SiyuanPan 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siyuan.pan@fangdalaw.com 专攻公司并购及私募股权投资业务 邹筱倩|AdaZou 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ada.zou@fangdalaw.com 专攻金融监管、公司并购、跨境并购及一般公司事务 燕妮|LilyYan 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lily.yan@fangdalaw.com 专攻公司并购、股权融资、金融机构监管合规以及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服务 总论篇 >>>>> 01 2022年监管大事记 1月4日 人民银行发布《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 4月6日 央行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12月,进一步修订的草案提交人大审议 4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通过,8月1日起施行 7月起 监管部门陆续同意新华信托、易安财险、辽阳农商行、辽宁太子河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进入破产清算或破产重整程序 3月17日 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筹)和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设立获批;9月2日,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设立获批 4月8日 《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发布,个人养老金制度确立;11月起,《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等具体实施政策和试点措施陆续出台,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实施 5月起 各监管部门不时出台政策,保障房地产合理融资需求,促进和支持房地产恢复和发展 7月7日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发布,9月1日起施行 8月26日 中美签署审计监管合作协议;12月15日,美方宣布历史首次可以对中概股底稿审查,中概股退市危机暂时解除 12月14日 人民银行发布《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10月 瑞银的基金代销牌照的外资机构开始通过旗下数字化财富管理平台对外提供服务 12月30日 证监会发布对富途控股、老虎证券非法跨境展业的整治通知 2022监管主线回顾 01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促进经济恢复 为贯彻落实“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顶层政策方针,2022年金融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更加具有实体经济导向的政策和规定,下半年以来,更是直接将“促进经济恢复”纳入政策话语与评价体系。 直接的降本增效手段是金融政策的重心:央行于4月和12月两次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降低金融机构的资金成本和社会综合融资成本;央行和外管局发布的“金融23条”直击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银保监会鼓励银行减费让利、保险保障政策,为小微企业和疫情受困主体持续纾困;证监会加大直接融资力度、实施延期展期政策,以助力复工复产。 促进经济复苏的政策亦注重对于特定行业的精准投放。2022年以来,金融监管部门加大了对受疫情影响的个人和各类困难行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和保险保障,设立各类专项再贷款支持农业生产、能源保供、交通运输、普惠养老等实体行业,推动基础设施REITs扩募和常态化发行。此外,房地产的相关政策松绑以及重点企业的银行定点合作等新政,体现了金融政策的有的放矢。 “脱虚向实、服务实体经济”作为一项基本的金融政策,在2022年经济受挫和复苏的局面下更加彰显了其重要性和生命力。 路变化。 过往的风险处置多偏重于“一事一议”,存在一定行政主导下的多方平衡,缺乏统一的标准与可预测的操作思路,市场化处置工具尚不完善,中央、地方以及行业保障基金的职权分担缺乏清晰的法律规定。2022年4月金融监管部门会同发改委等多部门发布 《金融稳定法》草案,并于12月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金融稳定法》草案确立了以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的基本原则,强化“自救”制度,突出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厘清了金融稳定发展统筹协调机制、金融机构主体责任、中央地方权责、风险处置资金来源以及可用的风险处置工具等诸多重大问题。其中,针对包商、安邦等案例中行业救助基金的大规模使用所引发的该等风险处置策略可持续性的担忧,草案提出设定金融稳定保障资金,将其定位于由中央掌握的应对重大金融风险的“总预备队”,创造性地为风险处置的后续工作引入了增量资源。 金融稳定保障基金早在2022年3月被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并实现首批646亿元资金初步积累。与此同时,2022年保险保障基金、信托保障基金作为行业基金相继迎来对其管理办法的修改征求意见稿。同时,新华信托等通过破产清算方式进行风险处置的案例构成了市场化处置金融机构的前哨站。有理由相信,一个统一的制度化风险处置框架已在逐步确定之中。 03 金融政策进一步强化“金融为民”导向 02 风险处置法律制度框架见雏形,机构风险处置稳步实施 2022年新一轮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了多项阶段性成果。机构层面,对多家风险金融机构实现妥善处置或取得重大进展:五家村镇银行的风险处置暂告一段落;辽沈银行、中原银行以及相关省级农商行等作为高风险中小银行合并重组的成果出炉;新华信托、新时代证券、新时代信托等明天系金融牌照或浴火重生、或黯然退出,逐步走向尘埃落定。此外,三家金控公司于2022年设立,昭示了为防范监管灰色地带而应运而生的金控牌照的正式落地。资产处置方面,2022年1月至8月新增处置不良资产1.74万亿元,融资类信托、高风险影子银行业务进一步压降。海航、方正集团以及多家房地产企业的金融风险也得到有效控制。 2022年也得以见证金融监管部门在2018年以来所确立的“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大方针下稳中求变的思 2022年金融监管部门首提“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并出台一系列体现“金融为民”政策底色的措施,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金融政策价值取向。 金融工作的人民性,首先体现在普惠金融广度和深度的持续提升。2022年金融精准帮扶贷款、涉农贷款余额不断攀升;央行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扩容升级,设立陕西铜川、浙江丽水和四川成都三个试验区,探索普惠金融助力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支持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三种方案;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在2022年的市场化接续转换,进一步实现了小微市场主体纾困发展。金融政策的人民属性同样投射于民生问题当中。在“保交楼、稳民生”的政策驱动下,金融政策一边加大对房地产企业的纾困,一边有效回应个人合理住房贷款需求。保障性租赁住房通过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试点发行REITS等特殊政策实现快速发展。此外,推动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成为2022年金融机构的重点工作,反映了金融政策 层面对于城市化进程中有关民生问题的关注。 2022年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行业的监管要求亦突出共同富裕的核心理念。例如,理财产品净值化,鼓励证券、基金、担保等机构进一步降费,丰富金融产品供给(包括个人养老金)等监管要求,均致力于多渠道增加居民安全稳定的财产性收入。在基金行业,对于“基金挣钱、基民不挣钱”等问题,2022年《关于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基金行业应当成为心系“国之大者”的践行者,督促行业履行环境、社会和治理责任,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年内出台的对国有金融企业、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的薪酬规定也顺应了共同富裕的大趋势。 关事项的愈发成为监管重点:银保监会对21家全国性中资银行机构EAST数据质量违规问题作出了总计8760万元罚款处罚,证监会对招商证券及其有关人员出具的首单网络安全事件的“双罚”警示函,均体现监管对金融机构数据治理能力的强监管;银保监会对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持续发文,对网络小额贷款从业机构新设的叫停,都是监管高度重视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的缩影。 05 制度性开放步伐加快,跨境监管破冰 04 金融监管体制建设稳步推进,严监管本色纵深发展 2022年,多个维度的金融改革工作均有条不紊推进。底层金融制度日臻完善,《期货和衍生品法》出台,《公司法》修正案在酝酿一整年后于年末形成二审稿,为金融机构治理深化和金融产品的推陈出新打下坚实基础;现代金融机构改革建设如火如荼,《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理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等新规的出台加强和完善了现代金融监管,并为金融机构深化改革设定合规底线;多层次金融市场构建成效显著,券商获颁科创板做市商牌照,北交所转板上市制度落地,广期所首个品种工业硅期货成功上市,车险实施综合改革,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取得积极进展。 在推动金融改革与创新发展建设的同时,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未减。根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披露,2022年1月至9月,人民银行处罚被监管机构 521家次,罚没合计约6.3亿元;银保监会处罚银行保险机构约 3200家次,罚没合计约20亿元。作为对比,2021年全年人民 银行累计罚没约5.4亿元,银保监会全年罚单总金额为20.5亿元。 两相比较下,金融监管部门2022年前三季度的罚没金额已经超过 或约等于2021年全年,很显然2022年仍然是一个“严监管大年”。不仅如此,金融监管部门的执法力度不断升级,顶格处罚频频显现,如证监会在3月对两家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作出罕见的撤销业务许可的处罚;监管处罚中个人问责已成常态,2022年个人被终身禁止从业或担任高管的处罚屡见不鲜。同时,2022年的监管罚单见证了监管部门对新业务、新领域加强执法,银行理财子公司的理财业务、保险公司信用卡偿还保单贷款等领域均迎来首张罚单。 此外,随着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速度加快,数据和互联网金融相 2022年的金融领域继续呈现审慎开放的姿态。 境内市场与产品层面,《关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有关事宜》统筹同步推进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探索建立健全兼容多级托管的包容性制度安排。《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的修订发布以及12月正式启动的货银对付 (DVP)改革,有效提高国际投资者对于国内结算效率和资金安全保障的信心。《期货和衍生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