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回顾:5月22日-26日,电力、水务板块分别上涨1.88%、1.69%,环保、燃气板块分别下跌0.54%、0.74%,同期沪深300指数下跌2.37%。 2023年1-4月全国电力工业生产简况:1)用电量:需求仍在修复,低基数亦放大增速。2)发电量:基数效应影响电源表现。3)利用小时:风电创近十年最高值。4)新增装机:风光“狂飙”延续,单月新增18.5GW。5)工程投资:风光占单月电源投资近七成。 完善水网布局,智慧水务值关注: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纲要》提出:1)完善水资源配置和供水保障,优化农村供水工程布局,提升农村供水标准和保障水平。2)加强河湖监管巡查,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推进大江大河河口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3)加快水网供水价格改革,落实水价标准和收费制度,建立合理回报机制。4)加强水网数字化建设,推进水网工程与相关行业数字化平台衔接,实现信息共享,提升水网调度管理智能化水平,完善水网监测体系。我们认为,《纲要》有助于:1)补齐农村地区供排水基础设施短板,推进乡村管网建设。2)促进水处理设备技术发展,小型化、分散化、生态化污水处理装备技术应用场景广阔。3)促进节水及水资源再生利用,保障相关运营企业的盈利能力,现金流稳定性进一步增强。4)推动智慧水务的发展。 投资建议:经济持续复苏带来的用电需求修复明显,但高增速同时亦有低基数的放大效应。西南地区干旱持续,水电出力降幅进一步扩大,需求持续修复以及低基数效应火电电量高增;核电延续稳健增长。风光表现分化,风电单月利用小时创近十年最高值;高基数下光伏电量增速略有回落。从产业链成本变动看,价格信号对于投资和运营的指导作用不断提升,受益产业链的降本趋势,光伏4月新增装机14.66GW;在经历2022年装机放缓后,风电装机自年初以来持续放量,4月新增装机3.79GW。水电板块推荐长江电力、黔源电力,谨慎推荐国投电力、华能水电、川投能源;火电板块推荐申能股份、福能股份,谨慎推荐华电国际;核电板块推荐中国核电,谨慎推荐中国广核;绿电板块推荐三峡能源,谨慎推荐龙源电力、浙江新能。我国经济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相关水务基础设施短板有望补齐。《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在国家水网布局、水资源和供水保障、河湖生态系统保护、智慧水网方面等提出建设目标,相关水务及水环境治理标的有望受益。谨慎推荐瀚蓝环境;建议关注洪城环境、兴蓉环境、江南水务、联合水务。 重点公司盈利预测、估值与评级风险提示:需求下滑;价格降低;成本上升;降水量减少;地方财政压力。 1每周观点 1.1行情回顾 5月22日-26日,电力、水务板块分别上涨1.88%、1.69%,环保、燃气板块分别下跌0.54%、0.74%,同期沪深300指数下跌2.37%。 各子板块涨跌幅榜前三的公司分别为: 电力:杭州热电、恒盛能源、桂东电力; 环保:迪森股份、中金环境、中环环保; 燃气:贵州燃气、美能能源、水发燃气; 水务:钱江水利、联合水务、绿城水务。 各子板块涨跌幅榜后三的公司分别为: 电力:协鑫能科、辽宁能源、川能动力; 环保:ST星源、兴源环境、凯龙高科; 燃气:光正眼科、新奥股份、九丰能源; 水务:首创环保、祥龙电业、中原环保。 图1:5月22日-5月26日,公用事业子板块中,燃气跌幅最大、电力涨幅最大 表1:5月22日-5月26日,公用事业各子板块涨跌幅榜 1.2行业观点 1.2.12023年1-4月全国电力工业生产简况 4月份,全社会用电量690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3%,2021-2023年同期CAGR为4.2%;全国规上电厂发电量658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1%,两年CAGR为2.8%;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277小时,同比增加1小时;新增装机容量2541万千瓦,比上年同期多投产1483万千瓦。 1-4月份,全社会用电量2.8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7%,2021-2023年同期CAGR为4.8%;全国规上电厂发电量2.7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4%,两年CAGR为3.9%;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1145小时,同比减少30小时,降幅2.6%。截至4月底,规上电厂装机容量24.22亿千瓦,同比增长7.7%,两年CAGR为7.3%;1-4月份,新增装机容量8442万千瓦,比上年同期多投产4208万千瓦,增幅99.4%;主要电力企业电源及电网工程合计完成投资2786亿元,同比增长34.9%,两年CAGR为29.7%。 需求侧 4月份,全国规上工业增加值、社零同比分别增长5.6%、18.4%,经济持续复苏带来的用电需求修复明显。但高增速同时亦有低基数的放大效应,上年同期二产、三产、城乡居民用电同比分别+5.5%、-1.4%、-6.8%。据中国气象局数据,4月份,全国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0.1℃,注意到有151个国家气象站日最高气温达到或突破4月历史高温极值,关注“厄尔尼诺”下夏季可能的极端高温带来的用电需求激增。 发电侧 据中国气象局数据,4月份,全国平均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多11.2%;但西南地区干旱持续,年初以来,云南大部、四川西南部等地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少5至9成,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西南区域主要流域来水仍未改善。水电出力降幅进一步扩大,需求持续修复以及低基数效应(上年火电同比-11.8%)火电电量高增; 核电延续稳健增长。风光表现分化,来风好转,单月利用小时创近10年新高,电量高增; 4M22 全国光伏利用小时达132小时,为2019年以来历史最高值,高基数下光伏电量增速略有回落。 图2:2023年4月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8.3% 图3:2023年1-4月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4.7% 图4:2023年4月全社会发电量同比增长6.1% 图5:2023年1-4月全社会发电量同比增长3.4% 图6:2023年1-4月全国利用小时同比下降2.6% 图7:2023年1-4月全国电力投资同比增长34.9% 图8:2023年1-4月全国新增装机同比增长99.4% 图9:2023年4月底全国装机容量同比增长7.7% 1.2.2完善水网布局,智慧水务值关注 5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 关于水资源配置和供水保障,《纲要》提出:1)坚持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增强流域间、区域间水资源调配能力和城乡供水保障能力; 2)优化农村供水工程布局,强化水资源保护和水质保障,提升农村供水标准和保障水平。当前,一些农村地区存在资源性缺水和工程性缺水问题,同时农业灌溉需水量较大。我们认为,《纲要》的实施有助于补齐农村地区供排水基础设施短板,推进乡村管网建设,相关市场空间或将加速释放,同时配套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有望得到系统化的实施。 关于河湖生态系统保护治理,《纲要》提出:1)加强河湖监管巡查,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2)推进大江大河河口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加强重大引调水工程水源区及输水干渠、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我们认为,《纲要》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水污染治理及资源化利用力度,在乡镇污水治理、小流域治理以及工业污水资源化利用和近零排放方面发挥推动作用,促进水处理设备技术发展,小型化、分散化、生态化污水处理技术及装备或将具有旺盛的应用需求。 关于水价改革,《纲要》提出:1)加快水网供水价格改革,创新完善公益性与经营性供水相结合的价格形成机制;2)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全节水激励机制;3)落实水价标准和收费制度,建立合理回报机制。我们认为,《纲要》有望推动水价改革,有助于节水及水资源再生利用,同时保障相关运营企业的盈利能力,现金流稳定性进一步增强。 关于国家水网高质量发展,《纲要》提出:1)加强水网数字化建设,推进水网工程与相关行业数字化平台衔接,实现信息共享;2)提升水网调度管理智能化水平;3)完善水网监测体系,推动新一代通信技术、高分遥感卫星、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手段应用。我们认为《纲要》有助于推动智慧水务的发展,利用物联网、智能传感、云计算等技术,对“供排污”各环节进行智慧化管理,结合传感器、通信网络、水务信息系统等,提高水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融入智慧城市发展体系。 具备相关设备技术的企业有望率先受益。 2021年,全国用水总量为5920.20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总量、工业用水总量、生活用水总量、生态环境用水总量分别为3644.30亿m³、1049.60亿m³、909.40亿m³、316.90亿m³,占比分别为61.56%、17.73%、15.36%、5.35%。 农业用水基本保持稳定;工业用水量整体呈现逐年递减,主要由于环境监管趋严,水资源再生及有效利用受到重视;生活用水量整体逐年递增,与城市化进程和居民生活水平相关。 图10:全国各领域用水情况 图11:工业用水总量逐年递减 图12:生活用水逐年增长 结合相关政策目标,预计“十四五”期间,我国水治理行业市场增量主要来自四个方面:1)针对乡镇地区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管网建设困难等问题,环保市场有望持续下沉,乡镇污水治理难题有望得到缓解;2)小流域治理,特别是黑臭水体治理,有望持续推进,解决污水垃圾直排等环境问题;3)现有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比如老旧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建设改造等;4)工业端污水资源化再生利用,以达到近零排放的目标。 表2:污水资源化目标规划名称 表3:污水处理能力发展目标规划名称 2行业动态 2.1电力 新疆发改委启动2023年氢能产业领域 “ 揭榜挂帅 ” 项目申报(2023/05/22) 具体包括:氢能制储加用一体化交通领域应用;可再生能源基地制氢与电网灵活消纳场景;化工行业绿氢替代示范应用;工业副产氢回收利用示范应用;氢能与新能源多能互补应用;氢储运、纯氢(掺氢)管道示范;氢能领域装备制造;氢燃料电池、冶金应用示范等。 贵州省能源局发布征求《贵州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2023/05/22) 《通知》指出:1)建立“新能源+储能”机制,为确保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消纳,对“十四五”以来建成并网的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即2021年1月1日后建成并网的项目)暂按不低于装机容量10%的比例(时长2小时)配置储能电站。配置储能电站可由企业自建、共建或租赁。2、鼓励新能源企业建设新型储能项目。3、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投运后,可向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提供租赁服务。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与储能企业签订协议,由新能源发电企业按年度支付储能租赁费用,储能企业按容量提供服务,采取双方协商等方式形成租赁价格,协议年限原则不低于3年,鼓励签订5年及以上中长期协议。 宁夏发改委发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绿电园区”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2023/05/22) 《通知》指出,目前各试点园区2023-2025年已报装新增产业负荷规模合计287.5万千瓦。“绿电园区”试点配套新能源项目根据新增产业项目的新增用电负荷确定配置规模,总量不得超过新增产业项目的新增用电负荷规模的2倍。对于2021-2022年配套新能源规模在负荷规模1倍以内的,按照不少于新能源规模10%、2小时配套建设储能设施,1倍到2倍部分按照不少于新能源规模15%、4小时配套建设储能设施,储能和新能源项目应同步投运。 宁夏发布《关于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改革提高能源要素配置效率的实施意见》(2023/05/22) 《意见》明确2023年建立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制度体系,搭建交易平台,启动用能权交易。 新疆发改委下发《关于建立健全支持新型储能健康有序发展配套政策的通知》(2023/05/23) 四条激励政策:1)完善新型储能市场价格机制,鼓励储能以独立身份参与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或现货交易,独立储能放电时作为发电市场主体参与中长期交易,充电时视同电力用户执行峰谷电价政策,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2)试行独立储能容量电价补偿,按照放电量实施0.2元/千瓦时的容量补偿,2024年起逐年递减20%直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