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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备点评报告:电力需求侧、负荷管理办法发布,用电侧改革迎来加速

电气设备2023-05-19王磊、贾佳宇中邮证券温***
电力设备点评报告:电力需求侧、负荷管理办法发布,用电侧改革迎来加速

证券研究报告:电力设备|点评报告 2023年5月19日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行业投资评级 强于大市|维持 行业基本情况 收盘点位 8997.09 52周最高 12512.49 52周最低 8517.05 行业相对指数表现(相对值) 资料来源:聚源,中邮证券研究所 研究所 分析师:王磊 SAC登记编号:S1340523010001 Email:wanglei03@cnpsec.com 研究助理:贾佳宇 SAC登记编号:S1340122110010 Email:jiajiayu@cnpsec.com 近期研究报告 《光伏产业链加速降价,新能源车销量复苏》 - 2023.05.14 电力需求侧、负荷管理办法发布,用电侧改革迎来加速 ⚫ 事件: 国家发改委发布《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电力负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点评 宏观背景:在以新能源为主导的新型电力系统中,发电侧的波动性与预测难度大幅提升,叠加风光资源禀赋与用电需求在地理上的错配,电网这一输配电环节在时间、空间两个维度上都迎来巨大挑战。 现有措施:1、推动电价市场化,2021年底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电价“可涨可跌”的商品属性,由电价本身去体现电力市场供需关系,而不依赖于行政指令;2、推动输配电价市场化,2023年5月印发的《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输配电价确定方式由电网“购销差”变为“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一方面理顺了电网调度资源(储能、抽蓄等)的成本传导路径,另一方面健全了用电侧的激励机制,更高电压等级、更高用电负荷率的企业将享有更低的用电成本。 需求侧政策主要内容: 1、新增需求响应章节:支持“负荷聚合商”或“虚拟电厂”参与需求响应,整合优化可调节电力负荷及储能、分布式电源等资源,虚拟电厂正式迎来政策支持,同时储能等可调节资源也有望受益; 2、推动配电网增容、升级:推进电网运行方式向源网荷储互动、分层分区协同控制转变,微电网建设需求或迎加速; 3、新增系统支撑章节:核心是加强对于电力负荷的管理,要求逐步实现10 千伏(6 千伏)及以上高压用户全覆盖,有望大幅提升对于电力信息采集、预测分析、调控等软硬件设备的投资需求。 ⚫ 风险提示: 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不及预期。 重点公司盈利预测与投资评级 代码 简称 投资评级 收盘价 (元) 总市值 (亿元) EPS(元) PE(倍) 2023E 2024E 2023E 2024E 301162.SZ 国能日新 未评级 92.9 65.86 1.38 1.82 67.28 51.02 300682.SZ 朗新科技 未评级 22.59 247.79 0.90 1.24 24.99 18.15 600131.SH 国网信通 未评级 18.41 221.41 0.81 0.95 22.74 19.43 300286.SZ 安科瑞 未评级 38.11 81.83 1.26 1.71 30.33 22.26 301179.SZ 泽宇智能 未评级 31.21 74.15 1.36 1.76 22.88 17.74 资料来源:iFinD,中邮证券研究所(注:未评级公司盈利预测来自iFinD机构的一致预测) -12%-8%-4%0%4%8%12%16%20%24%28%2022-052022-072022-102022-122023-032023-05电力设备沪深300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2 中邮证券投资评级说明 投资评级标准 类型 评级 说明 报告中投资建议的评级标准:报告发布日后的6个月内的相对市场表现,即报告发布日后的6个月内的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可转债价格)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基准指数的涨跌幅。 市场基准指数的选取:A股市场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新三板市场以三板成指为基准;可转债市场以中信标普可转债指数为基准;香港市场以恒生指数为基准;美国市场以标普500或纳斯达克综合指数为基准。 股票评级 买入 预期个股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20%以上 增持 预期个股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0%与20%之间 中性 预期个股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0%与10%之间 回避 预期个股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0%以下 行业评级 强于大市 预期行业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0%以上 中性 预期行业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0%与10%之间 弱于大市 预期行业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0%以下 可转债 评级 推荐 预期可转债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0%以上 谨慎推荐 预期可转债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5%与10%之间 中性 预期可转债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5%与5%之间 回避 预期可转债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5%以下 分析师声明 撰写此报告的分析师(一人或多人)承诺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的证券无利害关系。 本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我们认为可靠的目前已公开的信息,并通过独立判断并得出结论,力求独立、客观、公平,报告结论不受本公司其他部门和人员以及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基金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公司、特定客户等利益相关方的干涉和影响,特此声明。 免责声明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具备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开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资格。 本报告信息均来源于公开资料或者我们认为可靠的资料,我们力求但不保证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报告内容仅供参考,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观点不构成所涉证券买卖的出价或询价,中邮证券不对因使用本报告的内容而导致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客户不应以本报告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本报告做出决策。 中邮证券可发出其它与本报告所载信息不一致或有不同结论的报告。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研究人员于发出本报告当日的判断,可随时更改且不予通告。 中邮证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者计划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者其他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报告仅供中邮证券客户中的专业投资者使用,若您非中邮证券客户中的专业投资者,为控制投资风险,请取消接收、订阅或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信息。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阅读或关注本报告中的内容而视其为专业投资者。 本报告版权归中邮证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存在对本报告以任何形式进行翻版、修改、节选、复制、发布,或对本报告进行改编、汇编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亦不得存在其他有损中邮证券商业性权益的任何情形。如经中邮证券授权后引用发布,需注明出处为中邮证券研究所,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或修改。 中邮证券对于本申明具有最终解释权。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3 公司简介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9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注册资本50.6亿元人民币。中邮证券是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绝对控股的证券类金融子公司。 中邮证券的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和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等。中邮证券目前已经在北京、陕西、深圳、山东、江苏、四川、江西、湖北、湖南、福建、辽宁、吉林、黑龙江、广东、浙江、贵州、新疆、河南、山西等地设有分支机构。 中邮证券紧紧依托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雄厚的实力,坚持诚信经营,践行普惠服务,为社会大众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的证券投、融资服务,帮助客户实现价值增长。中邮证券努力成为客户认同、社会尊重,股东满意,员工自豪的优秀企业。 中邮证券研究所 北京 电话:010-67017788 邮箱:yanjiusuo@cnpsec.com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街道珠市口东大街17号 邮编:100050 上海 电话:18717767929 邮箱:yanjiusuo@cnpsec.com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80号邮储银行大厦3楼 邮编:200000 深圳 电话:15800181922 邮箱:yanjiusuo@cnpsec.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9023号国通大厦二楼 邮编:518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