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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燃气2022年度报告

2023-04-27港股财报笑***
湖州燃气2022年度报告

*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661 2022 年度报告 *仅供识别 目录02公司资料 03释义 06财务摘要 07主席报告 09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14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之简历 22董事会报告 37监事会报告 39企业管治报告 65综合损益表 66综合全面收益表 67综合财务状况表 69综合权益变动表 71综合现金流量表 73财务报表附注 160五年财务概要 60独立核数师报告 公司资料 董事会 执行董事 汪骅先生(主席)苏莉女士 潘海明先生 非执行董事 刘建锋先生(于2023年2月6日获委任)张宇迎先生(于2023年2月6日辞任)吴张欢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立宪先生刘雪樵博士周鑫发先生 监事柳斐女士蔡锐先生 徐国新先生 审核委员会 张立宪先生(主席)刘雪樵博士 周鑫发先生 提名委员会 周鑫发先生(主席)张立宪先生 刘雪樵博士 薪酬委员会 刘雪樵博士(主席)张立宪先生 周鑫发先生 联席公司秘书 汤春辉先生 李美仪女士(于2022年8月11日获委任)麦诗敏女士(于2022年8月11日辞任) 授权代表 汪骅先生 潘海明先生(替任汪骅先生) 李美仪女士(于2022年8月11日获委任)麦诗敏女士(于2022年8月11日辞任) 注册办事处及中国总办事处 中国浙江省湖州市 四中路227号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九龙观塘道348号宏利广场5楼 香港H股证券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 夏悫道16号 远东金融中心17楼 核数师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香港 鲗鱼涌 英皇道979号太古坊一座27楼法律顾问 有关香港法律 赵不渝马国强律师事务所香港 中环 康乐广场1号怡和大厦40楼 有关中国法律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中国 浙江省杭州市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区2号楼、15号楼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合规顾问 交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香港 德辅道中68号万宜大厦9楼 主要往来银行 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月城支行)中国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 外环北路701-711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中国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 人民路208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中国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 太湖路132号 股份代号 6661 公司网址 www.hzrqgf.com 释义 “股东周年大会” 指 于2023年6月8日举行的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 “联系人”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审核委员会” 指 本公司审核委员会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企业管治守则” 指 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经不时修订) “城市集团” 指 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一家于1993年2月27日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国有企业,由湖州国资委直接全资拥有,于本年度报告日期是本公司控股股东 “本公司” 指 湖州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2004年6月16日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并于2021年4月2日改制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德清新瑞” 指 德清新瑞新能源有限公司,一家于2021年9月26日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内资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以人民币认购及缴足,为目前未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或买卖的非上市股份 “新奥(中国)” 指 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一家于2004年1月8日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由新奥能源直接全资拥有,及于本年度报告日期是本公司主要股东 “新奥能源” 指 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一家于2000年7月20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公司,其于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2688),及于本年度报告日期是本公司主要股东 “新奥能源集团” 指 新奥能源及其附属公司的统称 释义 “新奥集团” 指 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1997年8月5日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于本报告日期由廊坊拥有99.65%权益,为新奥能源发展、南浔新奥及南浔新奥发展各自的控股股东 “财政年度” 指 本公司截至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 “本集团”或“我们”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H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境外上市外资股,以港元认购及买卖且于联交所上市 “H股证券登记处” 指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港元” 指 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湖燃新能源” 指 湖州湖燃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一家于2022年4月24日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由本公司及湖州众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拥有95%及5%权益,为本公司的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 “湖州国资委” 指 湖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湖州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向湖州市人民政府汇报并受其领导,因此为中国政府机关(定义见上市规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指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其中包括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准则及诠释 “独立第三方” 指 就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并非本公司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的各方 “廊坊” 指 廊坊市天然气有限公司,一家于1992年12月5日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于本报告日期由王玉锁先生及赵宝菊女士分别控制94.76%及5.24%权益,且为新奥能源及新奥集团的控股股东 “上市日期” 指 2022年7月13日,H股首次在联交所主板上市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或补充) 释义 “液化天然气” 指 液化天然气 “标准守则” 指 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南浔新奥” 指 湖州南浔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一家于2009年9月28日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由本公司及新奥集团分别拥有51%及49%权益,为本公司的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 “南浔新奥发展” 指 湖州南浔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一家于2017年11月28日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由本公司及新奥集团分别拥有51%及49%权益,为本公司的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 “宁波城际” 指 宁波城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一家于2018年5月15日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为新奥(中国)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经营区域” 指 吴兴经营区域及南浔经营区域 “管道天然气” 指 管道天然气 “中国”或“我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年度报告而言,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招股章程” 指 本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刊发的招股章程 “报告期间”或“本年度” 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 “人民币” 指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经不时修订或补充)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包括内资股及H股 “股东” 指 股份持有人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附属公司”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主要股东”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监事” 指 本公司监事 本公司股东应占利润(人民币千元) 140,000 120,000 100,000 80,000 60,000 40,000 20,000 0 2021年2022年 2021年2022年 财务摘要 年内收入为人民币2,579.46百万元,较上年增长38.77%。 年内本公司股东应占利润为人民币104.09百万元,较上年下降13.05%。年内天然气总销气量实现5.62亿立方米,较上年增长2.83%。 董事会建议派付本年度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30元(含税)。 收入(人民币千元) 天然气销气量(千立方米) 3,000,000 2,500,000 2,000,000 1,500,000 1,000,000 500,000 0 700,000 600,000 500,000 400,000 300,000 200,000 100,000 0 2021年2022年2021年2022年 2021年2022年2021年2022年 尊敬的股东: 本人谨代表湖州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各位股东欣然呈列本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2022年以来,受国际环境、疫情、极端天气等一些超预期因素影响,中国经济有所波动,但随着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及时出台、持续发力,国民经济顶住压力逐步回稳,国内生产总值(GDP)达人民币121万亿元,继2020年、2021年连续突破人民币100万亿元、人民币110万亿元之后,再次跃上新台阶。随着我国提出的“碳中和”、“碳达峰”目标的确立和能源环保相关政策的陆续推进,政府展现出全面绿色转型、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的决心和责任。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力度,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确保能源安全。 随着能源革命深入推进,我国以低碳技术创新为驱动,以先进适用技术为支撑,加快推动天然气在交通、化工、建筑等领域的广泛应用。2022年,中国天然气产量2,17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4%;天然气消费量3,663亿立方米,市场需求仍在高位。 本公司是中国浙江湖州最大的管道天然气运营商。2022年,浙江省要立足“双碳”目标和经济社会新形势,不断优化用气结构,全省天然气消费量180亿立方米,与上年持平,其中城市用气132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5%。本公司所在地湖州市2022年经济抗压前行,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人民币3,85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3.3%。其中,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人民币1,324.9亿元,比上年增长3.0%。 经过多年经营,本公司在燃气行业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深受政府、社会和广大客户的信赖。2022年是本公司上市发展元年,本公司抢抓“双碳”目标战略机遇,克服气源成本上升和安全生产压力空前等多重挑战,迎难而上,克难前行,不断挖潜现有市场,客户规模持续扩大,常规能源业务进一步夯实,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为本公司转型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能源保障。 作为清洁能源企业,本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绿色、节能、低碳”号召,充分发挥大股东优势,加快推进光伏等新能源业务拓展,成立湖州湖燃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及全资附属公司、合资附属公司,实现天然气和光伏清洁能源协同发展。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明显,全年无责任事故,通过国务院安委会专家组安全生产考核。积极搭建“智慧云”平台,打造数智管理闭环,持续提升企业综合实力。 最后,本人谨代表董事会向一直以来给予信任和支持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广大客户和合作伙伴,以及向努力工作、辛勤付出、恪尽职守的本公司全体员工致以衷心感谢! 主席 汪骅 中国浙江湖州 2023年3月30日 行业概览 全球能源系统低碳转型给天然气产业带来广阔的发展前景。大气温室效应造成全球变暖,越来越多的国家政府将净零排放转化为国家战略,提出无碳未来的愿景。在此背景下,2022年10月,国务院发布《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要推动天然气在更多领域和行业中替代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加快实现“双碳”目标;将天然气纳入能源转型重点领域;并加大油气管网设施建设力度。 在“双碳”目标指引下,近年来,浙江“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不断推进,天然气在一次能源中的消费比重逐年递增。在《浙江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提出,2025年浙江省天然气消费量在一次能源结构中的占比提高至13%左右;全省城镇人口天然气管道气化率达到60%左右;天然气管网规模达4,500公里。 本公司所在地湖州市政府2022年6月发布的《湖州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提出,切实加强节能降碳,实施碳达峰碳中和计划,全面落实“6+1”重点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积极发展清洁能源,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20%。 业务回顾 2004年及2009年以来,本集团一直分别为其于湖州吴兴区及南浔区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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