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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国储能产业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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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国储能产业研究报告

2023中国储能产业研究报告 创业邦研究中心2023年4月 前言: “双碳”背景下,新能源快速发展,储能技术变得越来越重要,储能技术可以协助克服新能源的不稳定性,提高能源的可靠性和可持续性。储能技术主要包括机械储能、电化学储能、热储能、氢储能等类型,目前抽水蓄能装机规模处于主导地位,但占比持续下降,以磷酸铁锂电池为代表的电化学储能占比持续提升。在我国,强制配储是当前储能产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各地纷纷推出储能补贴政策,调动行业投资积极性。 近两年,储能产业飞速发展。截至2022年底,我国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突破10GW,同比增长128%;从出口来看,2022年我国锂离子蓄电池出口额达到3426.57亿元,同比增长86.7%,2023年第一季度出口额达到1097.92亿元,同比增长94.3%,锂离子电池、电动载人汽车、太阳能电池成为我国出口“新三样”;从投融资来看,近两年储能行业在资本市场受到追捧,2022年中国储能行业发生融资事件189件,同比增长64%。 未来,随着储能技术的不断创新和进步,安全性不断提升,电力市场需求的增长和能源结构的升级,储能行业将保持快速增长态势,也将迎来更为广阔的市场前景。 CONTENTS Part01储能产业发展背景 Part02储能产业发展概况 Part03储能产业细分市场分析 Part04储能产业投融资分析 Part05储能产业发展趋势建议 储能概念及分类 •从广义上讲,储能即能量存储,是指通过一种介质或者设备,把一种能量形式用同一种或者转换成另一种能量形式存储起来,基于未来应用需要以特定能量形式释放出来的循环过程。从狭义上讲,储能特指针对电能的存储,即利用化学或者物理的方法将产生的能量存储起来并在需要时释放的一系列技术和措施。 •根据不同的存储介质和技术路线,储能主要分为机械储能、电化学储能、电磁储能、热储能、氢储能五大类,其中机械储能包括抽水蓄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重力储能等,电化学储能包括锂离子电池、铅蓄电池、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等,电磁储能包括超级电容器储能、超导储能等。 储能技术 机械储能 抽水蓄能 压缩空气储能 飞轮储能 重力储能 电化学储能 锂离子电池 铅蓄电池 钠离子电池 液流电池 电磁储能 超级电容器储能 超导储能 热储能 储热 储冷 氢储能 氢储能 氨储能 “碳中和”时代,储能与新能源互补发展,实现能量可控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背景下,清洁能源替代是实现碳排放指标的唯一出路,清洁能源占比逐步提升,但大规模不稳定电源接入对电网的稳定运行带来挑战,部分地区弃风弃光造成资源浪费。储能成为新能源替代的关键,与新能源互补发展,提升能源系统灵活性、安全性。 “碳中和”弃风弃光政策要求 •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发表讲话: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 •“双碳”目标加速中国能源结构转型,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装机量规模不断提升,装机占比不断提升。 •新型储能技术在推动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过程中发挥着显著作用,新型储能成为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支撑之一。 •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发电易受到自然环境影响,新能源发电呈现波动性和间歇性特征,难以达到电力系统并网要求。 •弃风、弃光现象。我国部分地区新能源供电大幅提高,远超消纳能力,发生弃风弃光现象,造成资源浪费。 •储能系统可有效解决新能源发电侧面临的挑战,通过平抑新能源并网的波动性,实现削峰填谷,节省电网投资,实现与新能源互补发展。 •新型电力系统要求,电力系统形态由“源网荷”三要素向“源网荷储”四要素转变,以解决新能源发电随机性、波动性、季节不均衡性带来的系统平衡问题。 •发展“新能源+电站”,新能源配建储能、电网侧独立储能、用户侧储能削峰填谷等模式,满足系统日内调节需求。 •通过多类型储能协同运行,提升能源系统运行灵活性,实现动态平衡。 储能政策:鼓励储能作为独立市场主体参与辅助服务市场 时间 政策名称 发布单位 主要内容 2017年9月 《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改委、能源局等 提出十年两个阶段目标:第一阶段实现储能由研发示范向商业化初期过渡;第二阶段实现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鼓励可再生能源场站配置储能、储能系统直接接入电网、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在用户侧建设分布式储能系统 源网荷储一体化 2021年2月 《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改委、能源局 探索构建源网荷储高度融合的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路径,主要包括区域(省)级、市(县)级、园区(居民区)级“源网荷储一体化”等具体模式。通过完善市场化电价机制,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引导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和独立储能等主动作为、合理布局、优化运行,实现科学健康发展。 2021年7月 《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改委、能源局 鼓励结合源、网、荷不同需求探索储能多元化发展模式。鼓励储能作为独立市场主体参与辅助服务市场。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量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 明确储能市场主体,参与能源电力市场 2022年2月 《关于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改委、能源局 引导储能、分布式能源、新能源汽车、虚拟电厂、能源综合体等新型市场主体,以及增量配电网、微电网内的市场主体参与现货市场,充分激发和释放用户侧灵活调节能力。 2022年5月 《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 发改委、能源局 明确新型储能市场定位,新型储能可作为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鼓励配建新型储能与所属电源联合参与电力市场,加快推动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配合电网调峰,充分发挥独立储能技术优势提供辅助服务。 2022年11月 《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电力现货市场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 能源局 推动储能、分布式发电、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和新能源微电网等新兴市场主体参与交易。储能等纳入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范围的市场主体。 2021年9月 《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 能源局 地方能源主管部门依据投资有关法律、法规及配套制度对本地区新型储能项目实行备案管理。新建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必须遵循全生命周期理念,建立电池一致性管理和溯源系统,梯次利用电池均要取得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估报告。 发展多元化储能技术,完善相关技术标准,推进动力电池回收等储能后市场 2021年11月 《“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 能源局、科技部 储能技术重点发展能量型/容量型储能技术装备及系统集成技术、功率型/备用型储能技术装备与系统集成技术、储能电池共性关键技术、大型变速抽水蓄能及海水抽水蓄能关键技术、分布式储能与分布式电源协同聚合技术 2022年1月 《“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 发改委、能源局 开展钠离子电池、新型锂离子电池、铅炭电池、液流电池、压缩空气、氢(氨)储能、热(冷)储能等关键核心技术、装备和集成优化设计研究,集中攻关超导、超级电容等储能技术,研发初步液态金属电池、固态锂离子电池、金属空气电池等新一代高能量密度储能技术。 2022年3月 《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 发改委、能源局 发挥氢能调节周期长、储能容量大的优势,开展氢储能在可再生能源消纳、电网调峰等应用场景的示范,探索“风光发电+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新模式,逐步形成抽水蓄能、电化学储能、氢储能等多种储能技术相融合的电力系统储能体系。 2022年9月 《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 能源局 加快完善新型储能标准体系,抓紧建立涵盖新型储能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全流程以及安全环保、技术管理等专业技术内容的标准体系。 近期储能政策:深化储能应用,参与系统调节、工商业终端储能 时间 政策名称 发布单位 主要内容 2023年1月 《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征求意见稿)》 能源局 系统形态由“源网荷”三要素向“源网荷储”四要素转变,电网多种新型技术形态并存。储电、储热、储气、储氢等覆盖全周期的多类型储能协同运行,保障电力系统中高比例新能源的稳定运行。 2023年1月 《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等 提出开发安全经济的新型储能电池,研究突破超长寿命高安全性电池体系、大规模大容量高效储能、交通工具移动储能等关键技术,加快研发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氢储能/燃料电池等新型电池。 2023年1月 《2023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 能源局 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效反映电力资源时空价值,推动更多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交易,引导虚拟电厂、新型储能新型主体参与系统调节。 2023年4月 《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能源局 推荐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城市小区、大型公共服务,建设可再生能源为主的综合能源站和终端储能。 2023年3月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能源局 以新模式新业态促进数字能源生态构建。提高储能与供能、用能系统协同调控及诊断运维智能化水平,加快推动全国新型储能大数据平台建设,健全完善各省(区)信息采集报送途径和机制。 2023年4月 《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能源局 光热发电兼具调峰电源和储能的双重功能。内蒙古、甘肃、青海、新疆等光热发电重点省份能源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进光热发电项目规划建设,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国光热发电每年新增开工规模达到300万千瓦左右。结合沙漠、戈壁、荒漠地区新能源基地建设,尽快落地一批光热发电项目。 强制配储政策是当前我国储能发展重要驱动力,也是新能源发电企业经济负担 •随着以风电、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并网量越来越大,新能源的消纳问题愈发突出,对储能时长有了更高要求。全国已有近30个省份出台了新型储能规划或新能源配置储能文件,大力发展“新能源+储能”。为缓解高峰供电压力,我国各地陆续出台的政策中对新能源配储占比要求达到10%~20%(装机容量占比),4小时以上并且低成本的长时储能需求成为刚需。 时间 政策名称 发布单位 储能配置比例 配储时长 2021年6月 《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 宁夏 10% - 2022年1月 《关于征求2022年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方案》意见的函 宁夏 10% 2h 2022年5月 《辽宁省2022年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辽宁 15% 3h 2021年12月 《全省风电建设规模增补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 辽宁 15% - 2022年3月 《关于征求2022年第一批次光伏发电和风电项目并网规模竞争性配置方案意见的函》 安徽 5% 2h 2022年3月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集中式光伏电站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福建 试点项目10%、其他项目15% 2h~4h 2022年3月 《关于征求工业园区可再生能源替代、全额自发自用两类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实施细则意见的公告》 内蒙古 15% 4h 2022年3月 《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指导规范(试行)》 河北 - - 2022年1月 《关于规范我市风电光伏新能源产业发展》 广西梧州 10% - 2022年1月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金山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 20% 4h 2022年1月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海南省集中式光伏发电评价上网项目工作的通知》 海南 10% - 2022年3月 《服务推进自治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操作指引(1.0版)》 新疆 25% 4h 2023年1月 《关于促进西藏自治区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西藏 20% 4h 2022年3月 《关于开展2022年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开发建设工作的通知》 江苏 长江以南8%、长江以北10% 2h 2022年10月 《关于下达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方案》 河南 20%~55% 2h~4h 储能补贴,调动行业投资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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