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6日 行业研究 国内资本工具也会先于股权吸收损失吗? ——银行业周报(2023.3.20–2023.3.26) 银行业 买入(维持) 作者分析师:王一峰 执业证书编号:S0930519050002010-57378038 wangyf@ebscn.com 分析师:董文欣 执业证书编号:S0930521090001010-57378035 dongwx@ebscn.com 联系人:蔡霆夆 caitingfeng1@ebscn.com 行业与沪深300指数对比图 资料来源:Wind 相关研报 从银行视角看3月降准——银行业周报 (2023.3.13–2023.3.19) 从政府工作报告看下阶段金融政策选择 ——银行业周报(2023.2.27–2023.3.5) 首批个人养老金理财发行,第三支柱产品体系持续完善——银行业周报 (2023.2.6–2023.2.12) 2022年4季度贷款投向与银行业监管指标解读——银行业周报(2023.1.30–2023.2.5) 兔年开年银行股投资的新看点——银行业周报(2023.1.16–2023.1.29) 央行2022年金融数据发布会透露的信息——银行业周报(2023.1.9-2023.1.15) 房贷利率动态调整机制建立——银行业周报(2023.1.2–2023.1.8) 从银行视角看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银行业周报(2022.12.12-2022.12.18) 银行股上涨的“三重奏”——银行业周报(2022.11.28-2022.12.4) 银行板块上涨的成色——近期银行股走势分析与投资展望(2022.11.29) 要点 近日,瑞士信贷银行宣布被瑞银集团收购,在股权并未清零情况下,其发行的160亿瑞郎其他一级资本工具(AT1)被全额减记。市场高度关注AT1先于普通股吸收损失的情况是否可能再度发生?我国资本工具减记风险如何看待? 1、瑞士监管当局认定瑞信触发无法生存事件,但在未进入实质破产环节情况下,AT1先于股权承担损失,与法定损失吸收顺序安排并不矛盾 瑞士信贷被收购及AT1减记事件主要脉络。2021年以来,受Greensill破产、Archegos对冲基金爆仓、涉嫌洗钱等风险事件影响,瑞士信贷(以下简称“瑞信”)经营持续亏损。2022年10月,沙特国家银行以14亿瑞郎的价格收购瑞士信贷9.9%的股份,但瑞信经营前景尚不明朗。2023年3月14日,瑞信发布2022年年度报告,全年归母净利润净亏损79亿美元(2021年净亏损18亿美元),并在年报中表示自身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3月15日,针对瑞信的经营困境,沙特国家银行表态排除进一步注资可能。3月19日,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 (FINMA)宣布,瑞银集团拟以30亿瑞士法郎(较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折价约65%)收购瑞士信贷,同时瑞信发行的160亿瑞郎AT1(AdditionalTier1)资本工具将被全额减记。瑞信AT1在股权并未清零情况下被全额减记,引发市场对Coco债、优先股等AT1资本工具受偿能力的担忧,AT1市场大幅波动,在伦敦上市的景顺AT1资本债券UCITSETF等快速下跌。 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认定瑞信触发无法生存事件,AT1全额减记与法定损失吸收顺序并不矛盾。在银行陷入经营危机时,AT1资本工具主要通过全额(或 部分)减记或转股来吸收损失。理论上,当商业银行进入破产阶段,资本工具损失吸收顺序为“普通股—AT1(其他一级资本)—AT2(二级资本)—TLAC(总损失吸收工具)—一般债权”。根据最新版巴III监管框架,合格AT1资本工具须设立特定触发事件,特定事件一旦触发,AT1资本工具在银行进入破产阶段前,能够立 刻减记或转为普通股。特定触发事件主要包括两类:①持续经营触发事件,是指 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CET1)降至某一水平或以下,现行高触发资本工具(High-triggercapitalinstruments)、低触发资本工具(Low-triggercapitalinstruments)对应CET触发值分别为7%、5.125%;②无法生存触发事件 (PointofNon-viability,PONV),该事件是否触发主要基于监管当局的自由裁 量权。当金融监管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减记或转股,该商业银行将无法生存时,AT1资本工具将触发损失吸收机制。 此次瑞信160亿瑞郎AT1资本工具遭全额减记,AT1资本工具持有人先于股权吸收损失,主要因为金融监管当局认为瑞信触发无法生存事件,并未进入破产或清算环节,不违背法定受偿顺序。但也与FINMA希望尽快促成并购交易,避免风险形势恶化后,需要介入更大力度的公共资源救助有关。特定事件的触发或源于瑞士监 管当局为促进瑞银与瑞信合并而向当事方提供了超常规的支持,包括瑞信通过担保贷款计划向瑞士央行借款500亿瑞郎、瑞士政府为瑞银接管瑞信提供最高90亿瑞郎损失担保等。参考瑞信2013年发行AT1债的募集书,其中提及一旦发生减记事件(write-downevent,包含contingencyevent突发事件、viabilityevent生存事件),AT1可永久性全额减记为零。其中,生存事件主要为两类情景之一,监管部门认为常规性措施已难以提升瑞信资本充足率,一是减记有助于避免瑞信发生破产、资不抵债等情况,监管依据相关规定对其资本工具进行转股或减记;二是瑞信从公共部门得到了不可撤销的超常规支持,以避免发生破产、资不抵债等情况。 瑞信AT1全额减记事件发生后,欧央行随即发声,对瑞士监管当局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持金融稳定所采取的措施表示肯定,表态欧洲银行体系具有稳健性;但同步强调普通股应该首先承担损失吸收责任,其后才是AT1等资本工具依据法定顺序进行损失吸收,AT1是欧洲银行体系重要的资本工具组成部分。英国央行、加拿大金融机构监管局、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等其他国家金融监管组织也试图与FINMA保持距离,均在声明中强调了普通股股东将在AT1资本工具前承担损失。 图1:2022年,瑞士信贷大幅亏损图2:2021年以来,瑞士信贷股价持续走低 资料来源:Wind,光大证券研究所,单位:亿美元资料来源:Wind,光大证券研究所,时间:2015/1/2-2023/3/24,单位:美元 图3:3月15日,瑞士信贷CDS价格升至997.2bp的历史高点图4:3月份以来,AT1资本债券UCITSETF大幅下挫 资料来源:CapitalIQ,光大证券研究所,时间:2009/6/22-2023/3/23;单位:bp资料来源:谷歌财经,光大证券研究所,时间:2019/6/25-2023/3/24 2、我国监管体系亦对AT1资本工具触发事件从“双触发”改为“单触发” 对标国际监管要求,我国对于AT1资本工具也规定了破产前的损失吸收机制,且对触发事件的最低CET1进行了统一要求。根据2023年2月发布的《商业 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于AT1,若该工具被列为权益,须至少设定无法生存触发事件;若该工具被列为负债,须同时设定持续经营触发事件和无法生存触发事件。其中,1)持续经营触发事件,是指商业银行核心一级 资本充足率降至5.125%(或以下);2)无法生存触发事件,是指以下两种情 形的较早者:①银行业监管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减记或转股,该商业银行将无法 生存;②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该商业银行将无法生存。 近年来,随着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不断加大,资本消耗也随之加剧,而商业银行盈利能力和ROE稳中趋降,内生资本补充压力相对不足。自2019年以来,我国商业银行进入持续资本补充周期,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已经历1-2轮资本补充,永续债逐渐成为补充其他一级资本工具的主流工具。同时,监管政策层面自2020年以来加大了对中小银行资本补充的支持力度,中小银行资本工具发行需求集中释放,发行数量占比显著提升。 现阶段我国“二永债”均为单触发机制。从资本工具损失吸收顺序看,AT1次级性强于AT2。为提高AT1发行效率,根据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修订)》,会计分类为权益的AT1仅须设定无法生存触发事件(即“单触发”),与AT2触发条款一致;会计分类为负债的AT1须 同时设定无法生存触发事件和持续经营触发事件(即“双触发”)。 绝大多数永续债设有强制减记条款。瑞信事件后,市场对触发事件发生时,AT1通过强制转股或减记吸收损失出现了不同的价值判断,认为强制转股的AT1似有更大价值。从我国的实践看,已发行的绝大多数永续债都是设置的强制减记条款,仅有太仓农商、宁波通商银行、稠州银行等个别地方性银行发行的永续债设置了强制转股条款,这可以认为是AT1发行过程中的一种有益尝试,但相关募集说明书对转股条款中涉及转股价格等关键要素,进行了模糊处理,未来即便因触发进入转股程序,具体如何操作仍存不确定性。因此,我国现阶段AT1仍以永久强制减记(全额或部分)为主要的条款。 图5:2013年以来各类资本工具发行情况(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Wind,光大证券研究所,数据截至2023年3月24日 表1:各类银行资本工具存续规模 项目 永续债 二级资本债 规模(亿元) 占比 规模(亿元) 占比 国有行 11215 53.6% 20730 62.8% 股份行 6060 29.0% 6625 20.1% 其他银行 3644 17.4% 5644 17.1% 合计 20919 100.0% 32999 100.0% 资料来源:Wind,光大证券研究所,数据截至2023年3月24日 3、在我国司法体系下,不太可能出现类似瑞信AT1率先吸收损失,而保留股权的情形 现实中,由于商业银行以高杠杆模式运作,在触发条款发生时,往往严重资不抵债,不依靠外部救助通常很难具有持续生存能力。从过往案例看,我国进入破产重组或清算的银行均在《破产法》和最高法关于“破产法”的司法解释框架下行事,同步安排了普通股和资本工具吸收损失。 2020年11月,包商银行发布《关于认定包商银行发生无法生存触发事件的通 知》、《关于“对2015年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级资本债”本金予以全额减记及累积应付利息不再支付的公告》。根据公告内容,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认定包商银行已发生“无法生存触发事件”,包商银行将对已发行的65亿元 “2015包商二级债”本金实施全额减记,不再支付总计5.86亿元的应计利息。2020年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提到,“根据前期包商银行严重资不抵债的清产核资结果,包商银行将被提起破产申请,对原股东的股权和未予保障的债权进行依法清算”;“对大额机构债权提供了平均90%的保障”。二级资本工具作为次级债权,偿付顺序位于存款、一般债权之后,触发减记条款符合市场预期。 在我国金融风险化解实践中,对于触发资本工具强制减记的银行来说,推动其进入司法程序除能够保证股权率先吸收损失外,还有助于实现股权结构的清理,改变原有问题金融机构糟糕的治理结构。因此,不太会存在AT1率先吸收损失的情况。 即便是未来不推动进入破产程序,在《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 (修订)》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指出,“若对因减记导致的资本工具投资者损失进行补偿,应在公共部门注资前采取普通股的形式立即支付。”也就是说,只要动用公共资金进行救助,若保留原金融实体,则被减记的AT1也将存在转为普通股的可能,以上情形目前我国尚无实践案例。 表2:银行其他一级资本工具与二级资本工具比较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优先股 减记型/转股型永续债 减记型二级资本债券 受偿顺序 普通股>其他一级资本(优先股、永续债)>二级资本债券>一般债权人>存款人 损失吸收触发条件 无法生存触发事件:全额或部分转股 无法生存触发事件:全额或部分减记/转股 无法生存触发事件:全额或部分减记 损失吸收顺序 1.不同级别资本工具损失吸收顺序。当同一触发事件发生时,应在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