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我国G-SIBs应于2025年初达到相应监管要求。该《办法》明确了总损失吸收能力的定义、构成、达标要求、监督检查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内容。我国四大行持续入选G-SIBs,未来三年面临较大TLAC缺口,测算规模或在0.5-4.2万亿元。在无豁免情况下,总损失吸收能力面临一定达标压力;但考虑以存款保险基金为代表的技术性豁免政策,TLAC缺口将小于4.2万亿元压力峰值。创新合格TLAC工具有望成为推动国内G-SIBs达标的重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