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宝新材集团有限公司 CHINATREASURESNEWMATERIALSGROUPLTD.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439 全球发售 独家保荐人、整体协调人、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阁下如对本招股章程的任何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专业意见。 ChinaTreasuresNewMaterialsGroupLtd. 中宝新材集团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全球发售的发售股份数目 : 250,000,000股(包括190,000,000股新股份及60,000,000股待 售股份,视乎超额配股权行使与否而定) 国际发售股份数目 : 225,000,000股(包括165,000,000股新股份及60,000,000股待 售股份,可予重新分配及视乎超额配股权行使与否而定) 香港发售股份数目 : 25,000,000股(可予重新分配) 发售价(可下调发售价) : 每股发售股份不多于1.35港元,并预期每股发售股份不少于1.05港元,另加1%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0.00015%会财局交易征费及0.00565%联交所交易费(须于申请时以港元缴足,多缴款项可予退还)(倘下调发售价后,发售价定为较指示性发售价范围下限低10%,发售价将为每股发售股份0.945港元) 面值 : 每股股份0.01港元 股份代号 : 2439 全球发售 独家保荐人、整体协调人、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对本招股章程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表明概不就因本招股章程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招股章程连同本招股章程附录六“送呈公司注册处处长及展示文件”一段所指文件,已遵照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42C条规定由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对本招股章程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的内容概不负责。 预期发售价将由整体协调人(本身及代表包销商)与我们(本身及代表售股股东)于定价日以协议方式厘定。定价日预期为2023年3月24日(星期五)(香港时间)或前后,或整体协调人(本身及代表包销商)与我们(本身及代表售股股东)协定的较后日期。发售价将不高于每股发售股份1.35港元,且目前预期不低于每股发售股份1.05港元(如本招股章程所载,于下调发售价后,可最多下调至较指示性发售价范围下限低10%)。申请香港发售股份的申请人须于申请时以港元支付最高发售价每股发售股份1.35港元,连同1%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0.00015%会财局交易征费及0.00565%联交所交易费,倘最终厘定的发售价低于每股发售股份1.35港元,则多缴款项可予退还。倘整体协调人(本身及代表包销商)与我们因任何理由而于截至2023年3月2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仍未能协定发售价,则全球发售将不会成为无条件,亦不会进行。 整体协调人(本身及代表包销商)可在经我们同意的情况下(本身及代表售股股东),于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上午之前随时将全球发售提呈的发售股份数目及╱或指示性发售价范围下调至低于本招股章程所述者。在此情况下,有关调减的通告将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jl-ks.cn发布。详情载于本招股章程“全球发售的安排及条件”一节。 作出投资决定前,有意投资者应仔细考虑本招股章程所载的全部资料,包括本招股章程“风险因素”一节所载的风险因素。 香港发售股份的有意投资者谨请留意,倘若上市日期上午八时正(香港时间)前发生若干事件,整体协调人(本身及代表包销商)可终止香港包销商根据香港包销协议自行及促使认购人认购香港发售股份的责任。有关该等规定的条款详情载于本招股章程“包销”一节。 重要通知 我们已就香港公开发售采取全电子化申请程序。我们不会就香港公开发售向公众人士提供本招股章程或任何申请表格的印刷本。 本招股章程可在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jl-ks.cn查阅。倘阁下需要本招股章程印刷本,可在上述网址下载打印。 发售股份不曾亦不会根据《美国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证券法登记,且不得于美国境内提呈发售、出售、抵押或转让,惟根据《美国证券法》规定及根据美国州适用证券法获豁免或不受其约束的交易除外。发售股份仅可根据《美国证券法》S规例于美国境外离岸交易中提呈发售及出售。 2023年3月21日 致投资者的重要通知:全电子化申请程序 我们已就香港公开发售采取全电子化申请程序。我们不会就香港公开发售向公众人士提供本招股章程或任何申请表格的印刷本。 本招股章程已刊载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易>新上市>新上市资料”及我们的网站www.jl-ks.cn。倘阁下需要本招股章程的印刷本,可从上述网址下载并打印。 阁下可通过以下其中一种方法申请认购香港发售股份: (1)在网上通过IPOApp(可于AppStore或GooglePlay中搜索“IPOApp”下载或在网站www.hkeipo.hk/IPOApp或www.tricorglobal.com/IPOApp下载)或在www.hkeipo.hk通过网上白表服务申请;或 (2)通过中央结算系统EIPO服务以电子方式促使香港结算代理人代表阁下申请,包括通过: (i)指示阁下的经纪或托管商(须为中央结算系统结算参与者或中央结算系统托管商参与者)通过中央结算系统终端机发出电子认购指示,代表阁下申请香港发售股份;或 (ii)(倘阁下为现有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通过中央结算系统互联网系统(https://ip.ccass.com)或通过“结算通”电话系统(致电+8522979 7888()根据香港结算不时生效的“投资者户口操作简介”所载程序)发出 电子认购指示。香港结算亦可以通过香港结算客户服务中心(地址为香 港中环康乐广场8号交易广场第一、第二座1楼)填妥输入请求表格的方式,为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输入电子认购指示。 我们不会提供任何实体渠道以接收公众人士的任何香港发售股份认购申请。本招股章程电子版本的内容与按照《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42C条向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的文件印刷本相同。 倘阁下为中介公司、经纪或代理人,务请阁下提示顾客、客户或委托人(如适用)注意,本招股章程于上述网址可供网上阅览。 关于阁下可通过电子方式申请认购香港发售股份的程序的更多详情,请参阅本招股章程“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一节。 阁下透过网上白表服务或中央结算系统EIPO服务申请认购的股数须至少为2,000股香港发售股份(1),并须为下表所列的其中一个香港发售股份数目。阁下须按照选择的数目旁载明的金额付款。 申请认购的香港发售股份数目 申请时应缴款项 申请认购的香港发售股份数目 申请时应缴款项 申请认购的香港发售股份数目 申请时应缴款项 申请认购的香港发售股份数目 申请时应缴款项 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 2,000 2,727.22 40,000 54,544.59 600,000 818,168.86 8,000,000 10,908,918.00 4,000 5,454.47 50,000 68,180.73 700,000 954,530.33 9,000,000 12,272,532.76 6,000 8,181.69 60,000 81,816.89 800,000 1,090,891.80 10,000,000 13,636,147.50 8,000 10,908.92 70,000 95,453.03 900,000 1,227,253.28 11,000,000 14,999,762.26 10,000 13,636.14 80,000 109,089.18 1,000,000 1,363,614.76 12,500,000(2) 17,045,184.38 12,000 16,363.38 90,000 122,725.32 2,000,000 2,727,229.50 14,000 19,090.61 100,000 136,361.48 3,000,000 4,090,844.26 16,000 21,817.83 200,000 272,722.96 4,000,000 5,454,459.00 18,000 24,545.07 300,000 409,084.43 5,000,000 6,818,073.76 20,000 27,272.30 400,000 545,445.90 6,000,000 8,181,688.50 30,000 40,908.44 500,000 681,807.38 7,000,000 9,545,303.26 附注: (1)诚如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刊发之《有关若干类别公司行动的交易安排之指引》内所载,其要求每手买卖单位的价值应不少于2,000港元。尽管下调发售价,董事会将确保每手买卖单位的价值超过2,000港元。 (2)阁下可申请认购的香港发售股份最高数目。 申请认购任何其他数目的香港发售股份将不予考虑,且任何有关申请将不获受理。 倘若下列全球发售的预期时间表出现任何变化,我们将于香港在联交所网站 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jl-ks.cn刊发公告。 时间及日期(附注1) 香港公开发售开始2023年3月21日(星期二) 上午九时正 通过网上白表服务以下列其中一种方式完成 电子申请的截止时间(附注2):2023年3月24日(星期五) 上午十一时三十分 •IPOApp(可于AppStore或GooglePlay中搜索“IPOApp”下载或于www.hkeipo.hk/IPOApp或www.tricorglobal.com/IPOApp下载);或 •指定网站www.hkeipo.hk 开始办理申请登记(附注3)2023年3月24日(星期五) 上午十一时四十五分 (a)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或缴费灵转账完成网上白表申请付款及 (b)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的截止时间(附注4)2023年3月24日(星期五) 中午十二时正 倘若阁下指示作为中央结算系统结算参与者或中央结算系统托管商参与者的经纪或托管商代表阁下通过中央结算系统终端机发出申请香港发售股份的电子认购指示,建议阁下联系阁下的经纪或托管商以了解发出上述指示的最晚时间,该最晚时间可能与上文所述截止时间不同。 截止办理申请登记(附注3)2023年3月24日(星期五) 中午十二时正预期定价日(附注5)2023年3月24日(星期五) 如适用,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 本公司网站www.jl-ks.cn公布有关下调发售价后, 发售价定为低于指示性发售价范围下限的公告(附注10)2023年3月30日(星期四) 或之前 不论有否作出下调发售价,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jl-ks.cn公布有关发售价、 国际发售踊跃程度、香港公开发售的申请水平及 香港发售股份的分配基准的公告(附注10)2023年3月30日(星期四) 或之前 通过多种渠道公布香港公开发售分配结果 (包括获接纳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如适用),包括: •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 我们的网站www.jl-ks.cn发布公告(附注10)2023年3月30日(星期四) •可于IPOApp通过“配发结果”功能或于 www.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