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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分析:《条例》为框架性内容 后续关注三点

2016-03-29张刚西南证券甜***
法规分析:《条例》为框架性内容 后续关注三点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的重要声明部分 2016年03月29日 证券研究报告·市场研究 法规分析 《条例》为框架性内容 后续关注三点 摘要 西南证券研究发展中心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公布按部就班。  属于法规框架、内容并不详细。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运营14年、法规不断完善。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此前连续两季青睐三大行业。 分析师:张刚 执业证号:S1250511030001 电话:010-57631176 邮箱:z_ggg@tom.com 相关研究 1. 四月份29家公司首发原股东限售股、69家公司非首发限售股解禁 (2016-03-28) 2. 限售股解禁分析:本周解禁市值环比减少六成多 为年内适中水平 (2016-03-28) 3. 限售股解禁分析:本周解禁市值环比巨增 为年内第四高 (2016-03-21) 4. 战略新兴板热点分析:时间或延缓 未来两大可能 (2016-03-15) 5. 限售股解禁周评:本周解禁市值环比翻倍 为年内适中水平 (2016-03-14) 6. 新任证监会主席刘士余记者招待会讲话分析:消除顾虑 树立信心 (2016-03-14) 法规分析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的重要声明部分 1 新华社3月28日报道,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第667号国务院令,公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不过,从内容上看,并无意外,很多社会关注的焦点尚需后续配套细则进一步明确。2015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1.8万亿资产的投资回报率达15.14%,使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扩大投资更有信心。 1、《条例》公布按部就班 2016年2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草案)》。3月1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67号国务院令,公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3月28日正式通过媒体发布。《条例》的公布属于按部就班地安排,并非突如其来。 2、属于法规框架、内容并不详细 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内容上看,主要是概括性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法规框架。其中,一半的篇幅为监督、法律责任。在管理运营方面,规定并不详细。比如在投资范围上,表述为“国务院批准的固定收益类、股票类和未上市股权类等资产种类”,没有相应的量化比例规定。《条例》中明确,“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拟订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运营办法,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和使用方案,由国务院确定。”由此判断,后续仍将有配套措施。 3、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运营14年、法规不断完善 实际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已经运行了14年,依据的是2001年12月份颁布的由财政部和当时的劳动保障部共同制定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5月财政部、劳动保障部、人民银行批准发布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规定》。2009年6月19日,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联合宣布《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从即日起在境内证券市场实施国有股转持政策,转持国有股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2015年8月23日国务院批复养老金投资股市,发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其中,广东省、山东省地方社保已经率先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金额均为1000亿元,但其他省市并未跟进。 汇总下来,截至目前涉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方面的相关法规的细化规定如下: 资金来源: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资本划转、基金投资收益和以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 投资品种:经国务院批准的固定收益类、股票类和未上市股权类等资产。 投资方式: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可以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委托投资或者以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投资。 投资比例:银行存款和国债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50%,其中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低于10%;企业债、金融债投资的比例不得高于10%;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的比例不得高于40%。单个投资管理人管理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资产,投资于单只证券或证券投资基金时,不得超过该证券或基金份额的5%;按成本计算,不得超过其管理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资产总值的10%。 法规分析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的重要声明部分 2 相比之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更为保守,即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30%;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只能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考虑到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追求稳健收益,预计后续配套措施在具体量化投资比例方面,不会做出调整。 4、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此前连续两季青睐三大行业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自从2014年7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在沪深两市共新开立31个A股账户之后,截至2015年6月份连续保持零开户。而2015年7月份新增46个A股账户,从2015年8月至2016年2月为零开户。 截至2015年三季报统计显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连续三个季度实施了增持的操作。连续两个季度的持股市值前三名的行业为金融保险、机械设备、信息技术。2015年第三季度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持股市值较大的前十家上市公司中,华侨城A、中南传媒、春秋航空、海澜之家、五粮液被增持,伊利股份、三安光电被减持,农业银行被持平,交通银行、节能风电被新进。持股比例最高的是节能风电,比例为39.37%。持股比例增加最多的是春秋航空,增加5.54个百分点。和2015年第二季度相比,农业银行、伊利股份、华侨城A、中南传媒、海澜之家、三安光电共6只股票维持“前十”的位置。交通银行、节能风电、五粮液、春秋航空新入围。 目前正值2015年年报密集披露阶段,4月份也将迎来2016年一季报的披露,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行业偏好和重仓股有望成为理性资金效仿的对象。 《条例》公布后,内容上多为此前规定的重复,而且并不详细,所以对市场影响中性。后续需要关注的三大重点是较为细化的配套法规、地方社保的划转进展、年报一季报中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动向。 法规分析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的重要声明部分 分析师承诺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合法合规渠道,分析逻辑基于分析师的职业理解,通过合理判断得出结论,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分析师承诺不曾因,不因,也将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获取任何形式的补偿。 投资评级说明 公司评级 买入:未来6个月内,个股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在20%以上 增持:未来6个月内,个股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介于10%与20%之间 中性:未来6个月内,个股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介于-10%与10%之间 回避:未来6个月内,个股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在-10%以下 行业评级 强于大市:未来6个月内,行业整体回报高于沪深300指数5%以上 跟随大市:未来6个月内,行业整体回报介于沪深300指数-5%与5%之间 弱于大市:未来6个月内,行业整体回报低于沪深300指数-5%以下 重要声明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本公司与作者在自身所知情范围内,与本报告中所评价或推荐的证券不存在法律法规要求披露或采取限制、静默措施的利益冲突。 本报告仅供本公司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本公司或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还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或财务顾问服务。 本报告中的信息均来源于公开资料,本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或可靠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的价格、价值及投资收入可升可跌,过往表现不应作为日后的表现依据。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状态。同时,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 本报告仅供参考之用,不构成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要约或邀请。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个人的投资建议。投资者应结合自己的投资目标和财务状况自行判断是否采用本报告所载内容和信息并自行承担风险,本公司及雇员对投资者使用本报告及其内容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报告版权为西南证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和发布。如引用须注明出处为“西南证券”,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本报告的,本公司将保留向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法规分析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的重要声明部分 西南证券研究发展中心 上海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15楼 邮编:200120 邮箱:research@s wsc.com.cn 北京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B座16楼 邮编:100033 重庆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3楼 邮编:400023 深圳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23号创建大厦4楼 邮编:518040 西南证券机构销售团队 上海地区 北京地区 广深地区 蒋诗烽(地区销售总监) 赵佳(地区销售总监) 刘娟(地区销售总监) 罗聪 021-68415309 010-57631179 0755-26675724 0755-26892557 18621310081 18611796242 18665815531 15219509150 jsf@swsc.com.cn zjia@swsc.com.cn liuj@swsc.com.cn luoc@swsc.com.cn 罗月江 陆铂锡 张婷 傅友 021-68413856 010-57631175 0755-26673231 0755-26833581 13632421656 13520109430 13530267171 13691651380 lyj@swsc.com.cn lbx@swsc.com.cn zhangt@swsc.com.cn fuy@swsc.com.cn 赵慧妍 任骁 021-68411030 0755-26820395 13681828682 18682101747 zhhy@swsc.com.cn rxiao@sws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