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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洗钱报告2021

金融2023-02-05中国人民银行缠***
中国反洗钱报告2021

9091 一、全力推进反洗钱国际评估整改1 二、反洗钱制度建设和协调机制建设取得实质进展1 三、风险为本反洗钱监管有效性持续提升2 四、反洗钱监测分析工作成效显著4 五、打击洗钱犯罪取得新成绩5 六、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积极推进反洗钱工作7 七、反洗钱国际合作进一步深化11 八、反洗钱宣传培训持续深入开展12 一、全力推进反洗钱国际评估整改 根据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和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十次会议精神,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大力配合,补短板、强弱项,在反洗钱国际评估整改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进一步完善洗钱入罪相关规定。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规范金融机构反洗钱内控措施。同时,我国在非营利组织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完善汇款业务反洗钱相关识别要求,金融情报信息使用和系统建设,加速处理外国冻结、查封和没收请求,协助非定罪没收等方面均取得重大进展。 2021年10月,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全会审议通过《中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第二次后续评估报告》,肯定中国后续评估整改进展,将“内部控制、境外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双边司法协助:冻结和没收”2项技术合规性指标评级提升为“合规”,将“洗钱犯罪”“非营利组织”“电汇”“金融情报中心”4项技术合规性指标评级提升为“大致合规”。中国在FATF《四十项建议》中达标的合规性指标从25项进一步提升至31项。 二、反洗钱制度建设和协调机制建设取得实质进展 (一)《反洗钱法》修订取得重要进展 人民银行就《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再次征求中央和国家有关单位意见,召开专家研讨会,完成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根据有关意见对《反洗钱法(修订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按程序上报。 (二)反洗钱规章制度取得重要成果 人民银行印发《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强化风险为本反洗 钱监管;会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修订《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反洗钱核心义务要求;会同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银行跨境业务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指引(试行)》,对银行跨境业务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进行规范。研究并推动数字人民币反洗钱制度建设,支持法定数字货币安全、有序开展业务探索与创新应用。 (三)受益所有人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人民银行积极协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推动确立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受益所有人信息报告的具体办法,制定完成《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管理办法(草案)》和《受益所有人填报要素报表(初稿)》。 (四)反洗钱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 人民银行及时组织召开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提升成员单位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站位,形成合力做好下一阶段反洗钱工作;加强日常沟通协调,与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就《反洗钱法》修订、反洗钱国际评估整改等重点工作交流意见,达成共识,推动相关工作稳定有序开展;累计印发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工作简报12期,及时发布国际反洗钱新动向,总结各成员单位及各地先进经验,有效引导、督促各单位切实加强反洗钱工作。 三、风险为本反洗钱监管有效性持续提升 2021年,人民银行进一步强化反洗钱执法检查工作统筹力度,加强执法检查外其他监管措施的应用,改进和完善金融机构洗钱风险评估体系,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升。 强调法人监管原则,加强对全系统的反洗钱执法检查统筹。在执法检查中推动落 实“法人监管、分类负责”原则,进一步突出“全国一盘棋”,避免各地分支行对同一法人机构重复检查。同时,统筹制定并在全系统下发反洗钱执法检查方案和取证参考,对检查要点、法规依据、取证内容等进行明确规范。检查重点进一步聚焦高风险领域和新业务,更关注机制性问题和风险防范措施落实问题,检查内容以及执法尺度的一致性显著改善。2021年,人民银行各级分支行共对638家义务机构开展反洗钱执法检查,依法处罚反洗钱违规机构401家,罚款金额3.21亿元,处罚违规个人759人,罚款金额1936万元。 突出风险为本和问题导向,指导分支行对非法人金融机构开展专题性检查。围绕互联网金融、跨境业务等洗钱高风险领域,制定六类专题检查方案,发挥专题检查问题相对聚焦的特点,进一步明确对较高风险领域的监管要求。完成对15家总行直管机构36家分支机构的专题检查。 完善现场检查与其他监管措施的衔接,构建立体式、全流程监管框架。加强执法检查外其他监管措施的应用,探索有“风险梯度”的监管措施组合,逐步实现对不同业务规模和风险状况的机构采取不同强度的监管措施。利用监管走访形式灵活的优点,在现场检查之前预先了解机构履职情况,及时发现并指出问题,在现场检查之后督促机构加强后续整改工作。加强与义务机构的沟通反馈,及时梳理执法检查、监管走访发现的典型案例和问题并进行通报,提示机构进一步了解反洗钱监管期望和共性问题,督促其主动对照整改。2021年,人民银行全系统共开展监管走访6679次,约见谈话2391次,质询386次,发出监管提示函365次。 夯实风险为本监管基础,改进洗钱风险评估工作。印发《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指引》,明确机构自评估框架与组织流程,要求各法人金融机构在2022年底前逐步完成首次自评估工作。组织分支行指导辖内金融机构扎实推进自评估工作,强调循序渐进,注重经验积累。参考国际经验,设计固有风险和控制措施有效性并重的监管评估体系,经过严密的数据定义和提取分析工作,完成总行直管机构初评,后续将向机构反馈并总结推广评估方法。 加快推进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工作。在牵头与相关部门共同完成六类特定非金融行业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制度,目前相关制度草案已较为成熟。 四、反洗钱监测分析工作成效显著 2021年,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工作在国家反洗钱数据库建设、反洗钱监测分析效能提升、科技赋能资金监测分析、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支持执纪执法部门打击违法犯罪等方面取得新成效。 (一)国家反洗钱数据采集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加快构建覆盖完备、结构优化、内容丰富和质量稳定的反洗钱大数据体系,报告机构管理和数据治理取得长足进步。一是不断拓宽数据报送覆盖范围。实现234家非银行支付机构在线全面报送大额交易,充实优化国家反洗钱数据库的内容和结构。制定更具有针对性的报送工作模式,推动网络小贷从业机构履行反洗钱报送义务。结合实际情况,完善贵金属和房地产行业等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数据报送管理机制。二是强化反洗钱数据治理。完善多渠道、多层次、立体化的数据质量反馈机制。通过通报、风险提示等多种方式,推动报告机构提升数据质量。指导试点中小金融机构完善可疑交易监测指标模型,提升其反洗钱数据报送水平。三是加强反洗钱数据保护。统筹业务发展与数据安全,依法做好各环节、全流程的数据安全保护。 (二)反洗钱监测分析效能持续提高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部署,在国家治理重点领域积极发力,形成主动监测分析与协查支持并举、国内线索和国际情报互动的良好局面。加强对涉毒、逃税骗税、非法传销、电信诈骗、赌博、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犯罪的监测分析,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协助执法部门处置国内首例利用网络游戏服务平台进行非法跨境汇兑地下钱庄案等多起重特大案件,协助海关专项缉私行动。与执法部门就重大专案开展现场研判或专题联合研判,有效提高金融情报支持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覆盖面和精准度。通过穿透式监测助力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防控,为相关金融风险整治提供信息支持。 (三)推动反洗钱监测分析工作形成更大合力 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全面强化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反洗钱数据使用安全管理。实现执纪执法部门11.5万条名单信息和2.6万份对外移送线索入库,国家反洗钱数据库集中统一管理进一步加强。扩大对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数据开放,36家分支行同步参与分支行反洗钱监测分析子系统测试与优化工作,向6家试点机构开放辖内大额交易数据并强化监测分析,逐步搭建起反洗钱数据库管理和监测分析队伍建设新模式。借助反洗钱监测分析数据,具有区域特色的案源性线索得到进一步挖掘。 (四)科技赋能反洗钱监测分析不断加强 继续推进系统建设,国家反洗钱数据库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非银行支付机构大额交易数据报送项目建设取得预期进展。智能化模型和数据备份中心项目建设持续稳步推进。 五、打击洗钱犯罪取得新成绩 2021年,人民银行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积极开展反洗钱调查和协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大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犯罪力度,充分发挥反洗钱在维护金融安全、完善国家治理和促进双向开放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反洗钱工作合力,会同监委、法院、检察院、公安、海关、税务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洗钱犯罪及其上游犯罪,在扫黑除恶、反恐、反腐败、禁毒、反逃税,以及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地下钱庄等诸多领域取得新成绩。 (一)可疑交易报告 2021年,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共接收4453家报告机构报送的大额交易报告和可 疑交易报告,其中可疑交易报告381.6万份,同比增长47.52%,报告机构反洗钱资金监测水平和可疑交易报告质量进一步提升。 (二)反洗钱调查与线索移送 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共处理重点可疑交易线索16196份;筛选后对需要查深查透的692份线索开展反洗钱调查7321次,同比分别下降14.36%和6.19%;向侦查、监察机关移送线索6940份,同比增长13.96%;协助侦查、监察机关对3181起案件开展反洗钱调查共34906次,同比分别下降4.22%和3%;协助破获涉嫌洗钱等案件共1004起,同比增长41.41%。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全年共向执纪执法机关提供金融情报9451批次,同比增长55.09%。 (三)批捕与起诉 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嫌洗钱犯罪案件15408起28938人、提起公诉 24341起47025人。其中,批准逮捕涉嫌《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的案件340起494人,提起公诉982起1262人;批准逮捕涉嫌《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案件15047起28397人,提起公诉23302起45677人;批准逮捕涉嫌《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案件21起47人,提起公诉57起86人。 (四)洗钱犯罪宣判 2021年,全国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审结洗钱案件15368起,生效判决31883人。其中,以“洗钱罪”审结案件499起,生效判决552人;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审结案件14848起,生效判决31229人;以“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审结案件21起,生效判决102人。 六、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积极推进反洗钱工作 2021年,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效发挥职能作用,密切协调配合,积极推动《反洗钱法》修订和反洗钱法规体系建设,强化反洗钱监管体制机制,有效打击洗钱、恐怖融资和各类上游犯罪活动,深入开展反洗钱国际合作,做好反洗钱国际互评估后续整改工作,为保障国家安全和金融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继续加强反洗钱相关工作部署。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大对涉腐洗钱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与人民银行等单位的协作配合,推进修改《反洗钱法》,推动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洗钱犯罪相关条文,同步查处腐败行为和相关洗钱行为。稳步推进反洗钱国际评估后续整改,落实反腐败相关整改任务。在追逃追赃培训中专门设置反洗钱内容,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培养追逃追赃专业人才。部署开展“天网2021”行动,努力克服疫情影响,依法开展追逃追赃工作。充分运用违法所得没收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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